原標題:蒙商銀行5月25日正式全面營業 江湖從此再無包商銀行
作者:謝忠翔
距2019年5月24日包商銀行被央行、銀保監會依法接管整整一年,新設立的蒙商銀行將于5月25日正式開業。
券商中國記者注意到,5月20日包商銀行在其官網發布公告稱,包商銀行在內蒙古自治區內的營業網點將全部變更為蒙商銀行營業網點,目前系統切換和網點標識、憑證、印章更換等準備工作已就緒,定于5月25日正式以“蒙商銀行”名義全面對外營業。
陸續變更為“蒙商銀行”
關于系統切換期間對于客戶服務的影響,公告稱,自2020年5月22日17時至5月24日0時,原包商銀行信息系統以及第三方的支付系統和清算系統將陸續變更為“蒙商銀行”的相應標識。
營業網點、自助設備、網上銀行、手機銀行、微信公眾號等交易渠道,及支付寶、微信支付等第三方交易界面中,可能出現“蒙商銀行”與“包商銀行”名稱并存的情況。這是系統更名過程中的正常現象,客戶的交易與資金安全不受影響。
蒙商銀行將于2020年5月24日0時起進行系統切換,期間暫停服務,預計系統將于2020年5月24日6時起恢復服務。
對于蒙商銀行承接包商銀行的業務辦理,公告顯示:
客戶與原包商銀行簽署的合同、協議等由蒙商銀行承接,債權債務關系將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相應轉移。
客戶持有的原包商銀行支票等空白票據需于5月25日至6月24日(含首尾當日)到開戶機構免費更換新票據,客戶于5月25日至6月24日期間(含首尾當日)簽發的原包商銀行票據仍可正常流通。
客戶持有的原包商銀行借記卡、存單、存折等交易介質可繼續使用,也可自愿到蒙商銀行營業網點免費更換新的交易介質;客戶持有的原包商銀行信用卡可繼續使用,也可自愿申請蒙商銀行發行的新信用卡。
根據此前安排,包商銀行在內蒙古自治區外部分的資產負債由徽商銀行收購。對于徽商銀行承接的業務,自5月25日起至轉移到徽商銀行系統前,客戶仍在蒙商銀行系統辦理。具體業務辦理規則見徽商銀行公告。
經營區域定位內蒙古,存保基金為單一第一大股東
4月29日,內蒙古銀保監局批復同意蒙商銀行開業。同時,蒙商銀行收購包商銀行在內蒙古轄區的242家分支機構,并全部變更為蒙商銀行新設分支機構。
蒙商銀行的設立公告顯示,蒙商銀行系一家城市商業銀行,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為楊險峰,行長為喬俊峰,注冊地為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該行注冊資本達人民幣200億元,股份總額為200億股,其中,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及當地國企合計持股約52.5%,存保基金持股27.5%,徽商銀行、建行旗下的建信投資分別持股15%、5%。
此前,包商銀行接管組在接受《金融時報》采訪時表示,作為一家新設立且獨立于包商銀行的新法人主體,蒙商銀行定位為城市商業銀行,經營范圍界定為內蒙古自治區內,回歸內蒙、服務內蒙經濟社會發展。經營宗旨為扎根內蒙,依法穩健經營,建成資本充足、內控嚴密、運營安全、服務和效益良好的區域性商業銀行。
據此前公告中蒙商銀行的股權結構顯示,存保基金以27.5%的持股比例位列單一第一大股東,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徽商銀行分別持股16.67%、15%,分列第二大、第三大股東。
這也是存保基金成立后入股的首家商業銀行。公開信息顯示,2019年5月,央行出資100億元設立的存款保險基金公司成立,而截至2018年末,存款保險基金專戶余額821.2億元,未發生支出和使用。
此外,內蒙古電力、內蒙古高等級公路兩家當地國企分別持股8.33%,內蒙古公交投、包頭稀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建信投資、內蒙古金融資產分別持股5%。其中,建信投資為建設銀行全資控股的債轉股子公司,內蒙古金融資產則是當地第一家地方資產管理公司(AMC)。同時,上市公司北方稀土、包頭市財政局也分別出資約5億元,持有約2.08%股份。
根據此前徽商銀行公告,蒙商銀行各發起人的出資總額為240億元,其中200億元計入注冊資本,剩余40億元計入資本公積。200億元的注冊資本,位列國內城商行前列,僅次于北京銀行、中原銀行。
徽商銀行承接后跨區域發展邁出大步
銀保監會此前的公告稱,徽商銀行承接原包商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外各分支機構(北京、深圳、成都、寧波四家分行)的相關業務。
公告顯示,以接管日(2019年5月24日)計算的包商銀行北京、深圳、成都和寧波四家分行以及內蒙古自治區外的全部資產凈值為912億元,賬面價值1409億元,四家分行業務價值為153億元。徽商銀行的最終收購價則以交易基準日(2019年12月31日)的專項報告為準。
徽商銀行也將承接包商銀行與上述資產賬面價值等額的負債。在交易基準日承接負債和收購資產凈值軋差的金額,扣減業務價值后,剩余款項(即344億元)由存款保險基金和徽商銀行結算。
同時,徽商銀行接收包商銀行四家分行、總行派駐當地事業部及信用卡業務員工,同時承擔相應社會保險責任和義務;承接包商銀行四家分行、總行派駐當地事業部及信用卡業務項下有效期內的興辦公用房、車輛、設備或其他固定資產、服務采購相關合同或協議的權利和義務。
徽商銀行稱,經過收購交易,該行將設立四家分支機構或直接收購包商銀行四家分支機構,以承接上述業務及員工。
作為一家資產規模突破萬億的城商行,徽商銀行的異地布局相對有限,目前只設立了南京分行這一家異地分行,通過將包商銀行在內蒙古自治區外的資產負債、機構攬入懷中,該行跨區域布局無疑將邁出一大步。
包商銀行進入歷史,原有業務劃分明確
隨著蒙商銀行5月25日全面開業,包商銀行這家經歷了21年的城商行也即將成為歷史。1998年12月28日,包商銀行經過央行批準設立,前身為包頭市商業銀行。2007年9月28日,經原銀監會批準更名為包商銀行,成為區域性股份制商業銀行。
2019年5月24日,因原大股東明天集團違規占用大量資金形成逾期,出現嚴重信用風險,包商銀行被央行、銀保監會依法接管。
在2019年6月完成大額債權收購與轉讓后,7月-9月完成了清產核資,10月起接管領導小組啟動了包商銀行改革重組事宜。為穩妥處置包商銀行風險、最大限度保護客戶和員工合法權益,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由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聯合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兩級財政及部分區屬企業,并引入建設銀行、徽商銀行等優質機構,發起設立蒙商銀行,收購承接包商銀行的相關業務、資產和負債。2020年4月9日,銀保監會批準了蒙商銀行的籌建申請;4月29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蒙古監管局批準了蒙商銀行的開業申請。蒙商銀行已于2020年4月30日完成工商登記,依法設立。
除了上述徽商銀行承接的部分外,個人客戶通過包商銀行“有氧金融”線上渠道或通過包商銀行合作的第三方互聯網平臺辦理的存款業務、貸款業務、基金業務。客戶原有業務劃分的總體原則為包商銀行總行及內蒙古自治區內各分支機構的相關業務均由蒙商銀行承接。
責任編輯:張緣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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