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3·15特稿 | 蘇農銀行一支行卷入1.8億集資詐騙案
來源:江蘇金融觀察
曾轟動一時的渠宜投資非吸案,隨著兩名主犯被判無期,已然落下帷幕。不過徐州銀保監(jiān)分局的一紙罰單,又將沉渣泛起。
去年底,由于貸款、票據(jù)業(yè)務違規(guī),蘇農銀行徐州鼓樓支行(以下簡稱“鼓樓支行”)被重罰90萬元。此外,其前任行長被禁業(yè)1年,副行長也被警告并罰款5萬元。
看似兩樁不相干的事件背后,卻隱藏著鼓樓支行與渠宜投資的微妙關系。江蘇金融觀察梳理發(fā)現(xiàn),某種意義上,這家支行成了渠宜投資的“幫兇”。
01
渠宜投資非吸案回顧
上海渠宜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渠宜投資”)是徐州遠大糧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徐州遠大”)旗下的子公司,2013年12月在上海自貿區(qū)注冊。成立后,渠宜投資很快推出所謂的徐州遠大“三農”理財產(chǎn)品,并以超過12%的年化收益率為噱頭,向上海一些投資者大肆推銷。
為做足戲份,渠宜投資還多次邀請意向者前往徐州遠大考察。干凈整潔的生產(chǎn)車間和機器設備、加長載重卡車上滿載著糧食、糧食生產(chǎn)區(qū)一片繁忙……這些景象,足以讓人相信徐州遠大的項目前景。
眼見為實,于是前后共有300多名投資者,合計投入1.8億元,購買了渠宜投資的理財產(chǎn)品。
這些投資者,多為60歲以上的老人。部分投資者從徐州回來后,繼續(xù)追加投資,甚至“把能夠拿得出來的錢全部投進去”。
然而此后,有人發(fā)現(xiàn)投資款到期時,本金并沒有打到其賬戶上,這才緊張起來。追債未果的情況下,受害者開始調查事件真相,發(fā)現(xiàn)渠宜投資組織投資人來考察時所見情景,都是找人臨時演的。“從一開始就在騙,是個徹頭徹尾的騙局。”
此外,有投資者查詢自己的資金去向,震驚地發(fā)現(xiàn):錢一分都沒有進渠宜投資的賬戶,也沒有進過他們聲稱的第三方托管賬戶,而是流向諸如“李剛門業(yè)”、“塑金塑料制品商店”、“卓奧服飾”等這樣的商戶。
2016年8月,上海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向法院提起公訴。后經(jīng)法院審理查明,渠宜投資共吸收公眾存款1.8億元,直接造成被害人經(jīng)濟損失1.4億元。
最終,渠宜投資的法人與股東管鎮(zhèn)、蘇芝平犯集資詐騙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其余6名從犯,也被分別判處兩年至四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02
鼓樓支行慷慨“輸血”徐州遠大
購買渠宜投資產(chǎn)品的這些人,被騙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信息不對稱。這是可以理解的,畢竟多數(shù)投資者遠在上海,對于徐州遠大的實際情況不太了解。
不過,蘇農銀行徐州鼓樓支行作為當?shù)劂y行,居然也會在徐州遠大身上投以重金,并最終導致巨額壞賬,這就令人匪夷所思了。
在一份案號為“(2017)蘇0302民初3595號”的一審民事判決書中有這樣的記錄:鼓樓支行于2014年10月31日向被告徐州遠大糧食有限公司(簡稱“徐州遠大”)分四次發(fā)放貸款共計3100萬元,借款到期后,徐州遠大未按約返還本金及利息;截至2017年8月20日,徐州遠大拖欠本金3100萬元、利息6590101.86元。
此外,徐州遠大還分別于2014年10月31日、2014年12月15日向鼓樓支行貸款300萬元、500萬元。截至2017年6月20日、2017年7月20日,分別拖欠本金246萬元、500萬元,拖欠利息472530元、956277.8元。
合計將近4000萬元的貸款,對于一家農商行的下轄支行來說,絕不是個小數(shù)目。
根據(jù)蘇農銀行的招股書,截至2016年6月30日,蘇農銀行總資產(chǎn)為778.74億元,鼓樓支行總資產(chǎn)為10.74億元,約占蘇農銀行總資產(chǎn)1.38%。而在同期,蘇農銀行的資本凈額為73.48億元,如果按上述比例計算,鼓樓支行資本凈額約為1億元。
照此粗略推算,鼓樓支行當時向徐州遠大發(fā)放的貸款金額,已經(jīng)逼近甚至超過其凈資本的40%。而我國商業(yè)銀行法規(guī)定,單一客戶貸款比例不得超過銀行凈資本的10%。那么,是誰給了鼓樓支行如此藐視法律的勇氣?
事實上,徐州遠大早在2009年就有過被執(zhí)行記錄,2013-2014年期間,被執(zhí)行記錄更多達36條,被執(zhí)行總金額超過7000萬元;并在2013年9月,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另根據(jù)《新聞晨報》此前報道,徐州遠大自2012年起,已經(jīng)不再從事生產(chǎn)經(jīng)營活動。
這種情況下,鼓樓支行還很大方地借給徐州遠大將近4000萬元,背后原因耐人尋味。
03
行長受賄,副行長涉嫌騙貸
鼓樓支行的貸款亂象,終究沒有躲過監(jiān)管層的大棒。去年12月14日,徐州銀保監(jiān)分局對其重罰90萬元。同時,前任行長周華被禁止從事銀行業(yè)工作1年,前任副行長戴勇也遭到警告以及罰款5萬元的處罰。
徐州銀保監(jiān)分局針對周華列具的處罰案由,使用罕見的字眼:受賄。或許,這也解釋了鼓樓支行為何會向徐州遠大這種失信公司發(fā)放巨額貸款。
根據(jù)天眼查及相關裁判文書提供的信息,周華自2010年10月起擔任原吳江農商行(即如今的蘇農銀行)徐州鼓樓支行副行長(分管信貸),2014年3月升任行長,2015年2月辭職。
而徐州遠大從鼓樓支行獲得的多筆貸款,正是在周華擔任行長期間產(chǎn)生的。
在涉及其中一筆貸款的案件中,另外一家公司——徐州博亞體育用品貿易有限公司(簡稱“博亞體育”)是徐州遠大的擔保方。而在案號為“(2018)蘇03民終433號”的民事判決書中,當事人曾指證博亞體育的實控人與周華是多年好友。
這樣一番梳理下來,很難不讓人懷疑相關人員有利益勾兌的可能性。
徐州遠大與鼓樓支行的親密程度,還可以從另一個角度加以印證。根據(jù)此前渠宜投資非吸案的判決書,涉案錢款主要用于歸還債務、個人放貸及消費、歸還部分本息等,而流水銀行也正是鼓樓支行,周華甚至被傳喚作證。
一把手受賄了,二把手戴勇也好不到哪兒去。
根據(jù)相關裁判文書,2014年1月初,戴勇到當?shù)匾患夜痉Q,可以替其辦理貸款,需要公司提供相關印章和營業(yè)執(zhí)照等貸款材料。但此后戴勇并未辦成貸款事宜,兩個月后,在該公司催促下,戴勇才返還相關材料。
2015年7月,這家公司突然收到法院傳票,這才知道欠了鼓樓支行400萬元。
后在案件一審期間,戴勇供稱,貸款需要的公司報表和供銷合同均是虛假,相關手續(xù)辦好后,客戶經(jīng)理寫好調查報告,戴勇先行審批,再由行長審批后發(fā)放貸款。貸款發(fā)放到該公司賬戶后,又受托支付給另外一家公司,最后再轉給徐州鑫匯電力燃料有限公司(簡稱“徐州鑫匯”)的實控人陳某。
巧合的是,徐州鑫匯也和徐州遠大有關聯(lián)。2014年2月,該公司向鼓樓支行貸款500萬元,徐州遠大則作為該筆借款的擔保方,最終也是沒有償還。
由此看來,蘇農銀行徐州鼓樓支行的原一、二把手,似乎都和徐州遠大有著說不清道不明的關系。
責任編輯:范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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