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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周延禮:
建議修改醫護人員投保商業保險限制
★全國政協常委解學智:
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 促進鄉村振興
★全國政協委員李曉鵬:
建議加快推廣統一的社會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全國人大代表黃毅:
建議提高中小銀行的不良容忍度降低撥備計提比例
全國政協委員周延禮:
建議修改醫護人員投保商業保險限制
2020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原中國保監會主席周延禮在一份提案中表示,建議通過國家政策的修訂,進一步完善醫護人員多層次醫養保障體系,減少醫護人員的后顧之憂。
自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靠前指揮,堅強領導。廣大醫務人員奔赴一線,日夜奮戰救治患者,筑起了抗擊疫情的堅固防線,成為疫情防控阻擊戰的最美“逆行者”。
周延禮認為,當前,我國醫師收入待遇與其巨大投入及社會貢獻還不太匹配。
據了解,公立醫院屬于從事公益服務事業單位,醫院醫護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障逐步由公費醫療并入城鎮職工醫保。對于并軌后醫院能否為醫護人員購買補充醫療保險,目前仍參考2004年下發的《關于黨政機關及事業單位用公款為個人購買商業保險若干問題的規定》(財金〔2004〕88號):依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用公款為干部職工購買商業保險,僅限于購買意外傷害保險,不依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可在購買意外傷害險之外,為職工購買補充醫療保險,單位承擔的年度購買保險資金額度不得超過上一年度工資總額的4%,超出部分由受保人員自行承擔。
周延禮表示,公立醫院受此文件限制,為醫護人員購買的商業保險險種少、保障低,不能滿足醫護人員多層次、多樣化醫療保障需求。
此外,公立醫院醫護人員的第一支柱養老險并入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與企業員工享受相同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目前,公立醫院編制內醫護人員已經納入職業年金計劃,但編外人員不在職業年金政策覆蓋范圍內,導致編制內外醫護人員的養老保障第二支柱待遇出現較大差距。
對此,周延禮建議修訂財金〔2004〕88號文“僅能為醫護人員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的限制,醫院結合廣大醫護人員的實際需求,選擇多層次、多樣化的醫療保障產品和服務,充分發揮醫療保障第二支柱的保障作用。
此外,他還建議對所有醫護人員出臺年金制度,并出臺全國政策,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撥付專款,為醫護人員購買醫療責任保險、醫療意外保險,強化醫護人員的職業保障。
全國政協常委解學智:
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 促進鄉村振興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農村實行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這也是我國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從全國總的情況來看,家庭經營這一“分”的層次進展充分,而集體經濟這一“統”的層次卻相對滯后。據統計,目前全國只有約40%的村建立了集體經濟組織,約70%的村集體年收入不足5萬元,農村集體經濟實力尤其是中西部地區還比較薄弱,農業農村經濟小、散、弱特征明顯。
對此,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常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委員,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解學智提交了關于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促進鄉村振興的提案。
解學智認為,隨著農村社會化、市場化水平大幅提高,“一家一戶”單打獨斗的經營模式不可避免帶來小生產與大市場的對接問題,制約了農村經濟的發展。而由于村集體經濟發展的滯后,“無錢辦事”的空殼村大量存在,村集體帶動能力和服務能力嚴重不足,農民兼業化、農業副業化的問題日益突出,農村人口特別是青壯年勞動力大量流出,一些村出現了不同程度的衰敗,直接影響農業現代化建設和鄉村振興。
對于“三農”發展存在的這些問題,在解學智看來,根本上在于生產關系與生產力還不完全適應,農村基本經營制度需要進一步調整和完善。他認為,就當前而言,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構建家庭經營和集體經營協同發力的格局,可以有效發揮組織優勢,盤活集體資產,繁榮農村經濟,聚攏鄉村人氣,有效促進鄉村產業振興、人才振興、文化振興、生態振興和組織振興。
圍繞促進村集體經濟發展,解學智建議,一是繼續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這是發展壯大集體經濟的根本保證。首先要進一步做好集體成員身份確認、集體資產折股量化、股份合作制改革、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賦碼等工作。其次抓緊研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稅費減免優惠政策,對相關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按政策規定享受稅收優惠。同時加快制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完善農村集體產權權能,為新型集體經濟組織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奠定法律基礎。
二是多措并舉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要結合各地實際、創新政策舉措,發展多種形式集體經濟。積極盤活農村集體資產資源,推廣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經驗,推進農村集體土地集約化利用、廠房設施市場化經營、集體閑置資金資本化運營,喚醒沉睡的資產;因地制宜發展特色產業,鼓勵村集體牽頭興辦農民合作社,或者整合利用集體積累資金、政府幫扶資金、接受捐贈資金等入股經營穩健的農業企業、優質公共服務項目,增強村集體經濟“造血”功能,獲得資產收益;聚焦發力集體經濟薄弱村,設立財政專項資金并統籌整合有關涉農資金集中投向村集體經濟項目,有計劃有步驟地減少乃至消滅空殼村。明確對土地整理新增耕地歸所在村集體所有,獲取的建設用地折抵指標部分留于村集體,用于發展集體物業經濟。
三是加大金融對村集體經濟支持力度。要鼓勵和引導金融資金加大投入,形成多方投入合力。加強銀政合作,推動地方政府出臺信用擔保、風險補償、財政貼息等措施,多方面撬動金融資金;加快研究出臺集體資產股份抵押擔保辦法,賦予集體土地、集體經濟組織股權等資產抵押擔保功能;進一步發揮農業政策性金融的作用。引導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加大對村集體經濟組織投入,重點支持農業規模經營、高標準農田建設、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和鄉村產業發展,加大對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低成本資產供應保障力度。
四是加強黨對村集體經濟領導。強化村級黨組織建設,打造黨在農村基層的堅強堡壘;選優配強村集體經濟組織帶頭人,不拘一格地把年輕、懂科技、有經營管理能力的高素質人才選拔上來;總結借鑒脫貧攻堅戰經驗做法,全面向貧困村、軟弱渙散村和集體經濟薄弱村黨組織派出第一書記,建立選派第一書記工作長效機制;把到農村一線工作鍛煉作為培養干部的重要途徑,注重提拔使用實績優秀的干部,形成人才向農村基層一線流動的用人導向。
全國政協委員李曉鵬:
建議加快推廣統一的社會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自2016年起,我國就開展了長護險的試點,但是長期護理險依舊存在供給短缺,供需之間存在較大缺口。就此,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光大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李曉鵬建議,總結試點經驗、加快推廣統一的社會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李曉鵬表示,長期護理保險是解決高齡、失能、失智老年人長期護理難題的重要方式。2016年以來,我國在部分城市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建議及時總結經驗,完善頂層設計,盡快建立統一的社會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緩解養老難、養老貴問題。
2016年6月,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發布《關于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指導意見》,提出力爭在2020年之前,基本形成適應我國社會發展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政策框架。3年多以來,15個城市的試點,為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的建立積累了不少經驗,也發現一些問題。問題主要有四個方面,一是供需失衡,長期護理難題待解。我國快速城鎮化和計劃生育政策使得家庭結構變得小型化、空巢化,失能老人照護給家庭成員帶來巨大壓力,社會化長期護理需求與日俱增。然而,由于長期資源投入不足、相關社會保障體系落后,長期護理服務供給短缺,供需之間存在較大缺口。
二是無章可循,試點效果不理想。長期護理保險試點,采用自下而上的探索方式。由于缺少頂層設計,缺乏國家層面的法律和制度支撐,地方政策的隨意性較大,試點效果不夠理想。執行過程中,出現了籌資難、保障覆蓋范圍狹窄、給付比例低、評估標準不統一、給付過程漫長、地區收支差異巨大等問題。
三是投入不足,保障能力相對有限。一些試點城市因為財力有限,對長護險保險制度的推廣與投入力度較小。造成制度的保障功能偏弱,給付標準偏低,賠付金額與實際護理成本之間差距較大。
四是配套缺失,生態體系建設滯后。由于試點政策碎片化,制度不夠穩定、標準不統一,養老企業難以制定可復制的商業模式,不利于養老企業連鎖化經營、標準化管理,最終導致各方參與意愿降低,養老生態體系建設滯后。
針對以上問題,李曉鵬提出了五點建議。第一,加快頂層制度設計。建議堅持社會性為主、商業型為輔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框架,遵循自上而下的社會保障制度建設規律,推廣全國統一的社會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一是將社會性長期護理保險納入《社會保險法》,從法律層面明確制度的地位。二是統一制定各項標準與細則,改變試點制度碎片化、隨意化的現狀。三是明確牽頭部門,統籌金融、醫療、民政與社保基金等各方力量,建立組織協調機制。
第二,建立多元籌資渠道。建議在社會保障框架下,制定獨立的社會性長期護理保險籌資渠道。綜合挖掘各級財政補貼、單位繳費、個人繳費、社會捐助、慈善捐助、福彩資助等多元化籌資渠道。針對長期護理保險參保人制定個人稅收遞延政策,加大個人繳費優惠力度,保證社會性長期護理保險資金來源穩定。
第三,重點培育配套市場體系。建議以社會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為引導,通過政策傾斜引導更多資源投入養老事業。鼓勵保險公司經辦社會性長期護理保險業務,引導其向社會提供多樣化的商業護理險產品,逐步建立多層次護理保險體系。支持大型“保險+養老+醫療”綜合體企業的發展,發揮規模經濟、范圍經濟效應,有效降低養老成本,促進養老護理配套市場體系健康發展。
第四,加大人才培養與科技投入。建議大力培養相關專業人員,為制度執行提供人力資源保障。引導護理服務機構加大科技投入,建立完善的智慧養老服務體系,鼓勵通過科技手段輔助提升老年人自理能力。以線上智能評估、智能規劃等科技手段,提高制度運行的效率。
第五,協調資源聯動形成合力。社會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涉及養老問題的全鏈條、全過程,未來推進中,建議做好各項資源的協調聯動。政府方面,要強化民政、衛生健康、社保、金融管理部門間的聯動;市場方面,鼓勵養老機構、保險公司整合資源,加強協作。
全國人大代表黃毅:
建議提高中小銀行的不良容忍度
降低撥備計提比例
在經濟持續下行、疫情影響升級的嚴峻形勢下,作為支持中小企業主力軍、風險承擔者的中小銀行資產質量承壓。
全國人大代表、四川天府銀行行長黃毅認為,中小企業猶如國民經濟的細胞組織,一旦它們出現了經營風險,其風險將會快速傳染到關聯的整個產業和供應鏈條,作為支持中小企業主力軍、風險承擔者的中小銀行面臨資產質量持續下遷的可能。
疫情期間,中小銀行根據企業復工復產的需求,陸續出臺了借新還舊、展期、無還本續貸、減免逾期罰息、下浮利率等系列支持措施,切實減輕企業還款壓力、降低融資成本,充分運用央行支小再貸款、再貼現等政策工具和多渠道的籌資方式確保流動性供應,有效緩解了企業面臨的資金問題,為經濟筑底回暖貢獻了金融力量。
但是數據顯示,今年一季度末,全國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余額2.61萬億元,較年初增加1986億元,不良貸款率1.91%,較年初增加0.05個百分點,撥備覆蓋率183.2%,較年初下降2.88個百分點,以中小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的中小銀行信用風險增加更加明顯。
因此必須未雨綢繆,黃毅建議,一方面通過精準的財稅及貨幣政策進一步降本增效,充分運用好金融杠桿助力中小企業及中小銀行渡過難關和加快轉型,確保實體經濟平穩、健康運行。另一方面,要全面研究影響中小銀行服務實體經濟的“瓶頸”“堵點”,切實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質效。
在具體的措施上,黃毅建議,首先要營造更為寬松的金融政策環境。目前金融體系出現了非常嚴重的“信用分層”現象,建議著力重構金融的信用體系。通過常備借貸便利、中期借貸便利、再貸款、再貼現、降低法定存款準備金率存款保險費率等措施,進一步釋放銀行流動性,切實降低融資成本。加大財稅支持力度,對于中小銀行向小微企業發放的貸款,確認為不良部分的,或者按照新增貸款的一定比例,由財政部門給予風險補償。在當前疫情防控的大背景下,建議監管部門進一步提高中小銀行的不良容忍度,降低撥備計提比例,形成敢貸、愿貸、能貸良好氛圍。
其次,建議推遲中小銀行實施新金融工具會計準則的時間。按現行規定,非上市銀行將于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新金融工具會計準則,從已切換為IFRS9的上市銀行公布的財報來看,許多銀行在不良貸款率下降的情況下,撥備水平均有大幅度提升,實施IFRS9將會顯著加大中小銀行的撥備計提。此前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因新冠疫情已宣布推遲巴III的執行時間,因此建議將中小銀行新金融工具會計準則實施時間后延1年。
再次,豐富中小銀行資本補充渠道。進一步完善資本工具創新和發行相關制度,搭建“綠色通道”鼓勵并支持中小銀行多渠道補充資本,以提高資本充足率水平,增強其風險抵御和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同時,在確保整體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適度運用監管和宏觀審慎工具,臨時性降低對資本的監管要求,使商業銀行釋放更多的資金,投向實體行業領域和中小企業。
最后,隨著經濟下行,企業逃廢債和地方保護主義開始抬頭,除加大對逃廢債打擊力度以外,建議加大地方信用體系和誠信社會建設力度。
內容來源:中國銀行保險報
編輯:韓業清
本文來自微信公眾號“銀保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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