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功效衰減,資源錯配致閑置浪費……兩會代表、委員熱議住房公積金:已到非改不可的地步
每經記者 張鐘尹 每經編輯 陳旭
正值全國兩會期間,有全國人大代表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提出《關于加快推進住房公積金制度改革的建議》,讓住房公積金再度走進公眾關注的視野。
作為上世紀90年代住房制度改革的產物,住房公積金制度已經運行20多年,到如今已暴露出越來越多的問題,相應的改革也再一次被提上議事日程。
5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正式發布《關于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明確提出要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公積金制度。
全國人大代表、四川大學商學院院長徐玖平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現行住房公積金制度存在著加重民企負擔、抑制社會消費以及制度功效衰減等三大問題。
他強調,住房公積金制度已經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改革的正確方向就是建立國家政策性住房金融機構,核心是實現“強制”向“自愿”的制度轉換。
每年數千億公積金余額隔離在消費之外
我國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在5%~12%之間,由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公積金是企業人工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
徐玖平向記者介紹,住房公積金作為企業成本的構成要素之一,對建制企業來講肯定會加重企業經濟負擔。
絕大多數民營企業由于客觀上難以承受,不得不選擇逃避強制繳存法定義務,而越來越多的企業同時也面臨因欠繳住房公積金產生的職工投訴,大量民企在是否繳存的生存壓力與違法風險間陷入兩難。
除此之外,公積金繳存收益率較低這一問題,也遭到多位專家詬病。
2018年數據顯示,全國5.8萬億元的公積金繳存余額年利率只有大約1.5%,難以跑贏通脹,實際上會造成公積金的貶值。
徐玖平認為,由于完全依賴互助性繳存提供流動性支持,制度設計從一開始就規定了強制性、互助性和專用性等要求,導致每年數以千億計的住房公積金余額相對于繳存人事實上被“凍結”,也被隔離在社會消費之外。
徐玖平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現行住房公積金制度建立于計劃體制時代,能夠充分享受制度福利的主要是依靠國家財政及國有資源供養并提供單位配繳的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職工,公積金是他們工資增長機制的一部分。
當前,由于住房問題大多已逐步得到解決,住房公積金實際上已經蛻變為與住房無關的剛性福利。而真正擁有巨大住房消費需求的新市民,則很多都未能納入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合理的住房剛需受到抑制。這是對社會資源的嚴重錯配和閑置浪費。
改革應實現“強制”向“自愿”轉換
現行公積金制度存在諸多弊端,中央近期也釋放改革信號。
本周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中,明確提出要改革住房公積金制度。這是中央對住房公積金制度最有權威也是最新的定調。
徐玖平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改革住房公積金制度已經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改革的正確方向就是建立國家政策性住房金融機構,核心是實現“強制”向“自愿”的制度轉換。
徐玖平進一步解釋說,應當通過創新住房公積金融資方式、構建金融化融資機制,讓絕大多數繳存人的個人公積金賬戶資金可以成為可支配收入并被投入到社會消費之中,這對當前應對疫情及經濟下行壓力,拉動社會消費,促進經濟增長具有特殊而重要的現實意義。
徐玖平認為,住房公積金由“強制”向“自愿”的過渡可能會有一個社會消化的過程,但改革已時不我待。
基于此,應盡快制定過渡期政策,并在過渡期內實行“強制”與“自愿”的“雙軌運行”:一方面在暫時保留機關事業單位強制繳存的同時,取消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強制繳存的規定;另一方面抓緊建立并試點基于新市民政策性住房金融支持的住房公積金自愿繳存政策體系。
“雙軌運行”核心是取消民營企業公積金繳存的強制性,企業直接按可承受的人力成本向職工發放工資,讓職工工資回歸市場定價,而有貸款需要的參與自愿繳存,并由中央財政提供一定的補貼,以彌補“低存”損失,激勵長期存儲,最后實現低息貸款。
責任編輯:陳永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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