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浙江人秦先生上世紀90年代的時候,在上海買了幾套別墅全款付清了,但他沒過戶就離開了上海。
20多年后他回上海傻眼了,因為房子被賣出去了,已經住了其他人……這些別墅還能要的回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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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一套房”,對于打工人是可望不可即的夢想。
然而,也有人買了6棟別墅之后就把這事給忘了!
這一忘就是20年......
近日,上海廣播電視臺《案件聚焦》欄目就報道了這樣一起事例:
浙江人秦先生上世紀90年代的時候,在上海買了幾套別墅全款付清了,但他沒過戶就離開了上海。
20多年后他回上海傻眼了,因為房子被賣出去了,已經住了其他人……
到底怎么回事?
男子全款買下上海6棟別墅,20年后才想起入住
秦先生是浙江人,上世紀90年代,他花了276萬在上海買下6套別墅
全款付清了。
當時的別墅差不多是這個樣子:
其中兩套他轉賣給了員工,辦理了過戶。
不過還有4套房子沒來得及辦理過戶,因為生意的原因,當時秦先生匆匆離開了上海。
20年后,當他回到上海準備入住別墅時,竟發現房地產開發公司私自將四棟別墅轉賣給了別人。
2013年,秦先生起訴房地產公司,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判決過程出現反轉,地產公司賠1220萬
1993年一平方米3000元左右的房子,在20年后已經增長了六七倍。按照2013年的市值,應該是每平方米,16000到21000元上下。
法院一審最終認定房地產公司敗訴,賠付秦先生余下四套別墅的金額,共計1220萬。
房地產公司不服一審判決,上訴到中級人民法院。誰知,二審判決和一審判決有著天壤之別。
他們認為,秦先生有相當大的錯誤。根據二審判決,秦先生只能拿到150多萬的房款,和一審在金額上相差1000萬左右。
二審判決之后,秦先生申請抗訴。檢察機關認為,二審法院的判決完全忽略了建銀公司的過錯,除此之外,法院的判決書中判決理由和判決結果自相矛盾,違背了實體公平。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抗訴。抗訴之后,由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再審。
再審過程中,法院完全采納了檢察機關的抗訴意見,撤銷了生效判決,恢復了一審的判決處理方式。
對此,有網友調侃道:趕緊想想自己20年前有沒有買過房子......
責任編輯:陳修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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