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國資劃轉社保全面推開 央企今年底前基本完成
在多元持股企業劃轉方面,劃轉對象涉及多個國有股東的,須分別劃轉各國有股東所持國有股權的10%,并由第一大股東牽頭實施。
9月20日,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資委、稅務總局、證監會五部委發布《關于全面推開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鸸ぷ鞯耐ㄖ罚ㄏ路Q《通知》),中央和地方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鸸ぷ饔?019年全面推開。
《通知》要求,中央層面,具備條件的企業于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確有難度的企業可于2020年底前完成;地方層面,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劃轉工作。
由試點轉為全面推開
2020年基本完成
國資劃轉社保工作于2017年正式開始。2017年11月,國務院印發《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饘嵤┓桨浮?,決定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彌補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劃轉對象為中央和地方國有及國有控股大中型企業、金融機構,劃轉比例統一為企業國有股權的10%。
2018年,首先在中國聯通等3家中央管理企業,中國再保險等2家中央金融機構,以及浙江省和云南省開展試點。在試點基本完成的基礎上,中央層面又對15家中央管理企業和4家中央金融機構實施了劃轉,即中央層面,完成兩批24家企業的劃轉工作。地方層面,除試點省份外,其他省份也相繼開展了劃轉前期準備工作。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在答記者問中表示,考慮到劃轉試點工作基本完成,積累了經驗,全面推開劃轉工作的條件已經具備,為進一步加快劃轉進程,增強社保可持續發展能力,今年7月1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今年全面推開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鸸ぷ?。
《通知》提出的時間要求方面,中央和地方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工作于2019年全面推開。其中:中央層面,具備條件的企業于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確有難度的企業可于2020年底前完成,中央行政事業單位所辦企業待集中統一監管改革完成后予以劃轉;地方層面,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劃轉工作。
在股權劃出劃入雙方的義務方面,國有股東應做好相關企業股權劃出工作,督促企業及時辦理相關手續。承接主體應扎實做好企業股權接收工作,保證接收股權的集中持有和單獨核算,接受考核監督。劃轉的地方企業國有股權,統一由各省級人民政府設立的一家國有獨資公司集中持有、管理和運營,或委托一家具有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功能的公司專戶管理。
在劃轉責任主體要求方面,各?。ㄗ灾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對本地區劃轉工作負總責,加強組織領導,結合實際制定具體落實辦法,確保按要求完成劃轉任務。同時,要加強對承接主體的監督和管理,確保劃轉的國有資本專項用于彌補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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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3年以上禁售期義務
在規范劃轉操作的要求方面,《通知》將《關于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鹩嘘P事項的操作辦法》(以下稱《操作辦法》)作為附件,要求全國劃轉工作嚴格遵照《操作辦法》執行。
其中,對于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劃轉,《操作辦法》明確可直接劃轉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或持股平臺自身的國有股權,也可劃轉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或持股平臺所屬一級子公司國有股權。
在多元持股企業劃轉方面,劃轉對象涉及多個國有股東的,須分別劃轉各國有股東所持國有股權的10%,并由第一大股東牽頭實施。
關于劃轉國有資本的管理,社保基金會等承接主體作為財務投資者,享有所劃入國有股權的收益權、處置權和知情權,劃轉對象不改變現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劃轉國有資本充實社?;鸷?,承接主體獲取收益的方式是“分紅為主,運作為輔”。也就是說,國有資本的收益主要來源于股權分紅,今后由各承接主體的同級財政部門統籌考慮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支出需要和國有資本收益狀況,適時實施收繳,專項用于彌補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不納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同時,社?;饡瘸薪又黧w經批準也可以通過國有資本運作獲取收益,國有資本運作主要是國有資本的結構調整和有序進退,目標是實現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獲取更多收益,不是簡單的變現國有資本。
在資本運作時,社?;饡瘸薪又黧w要履行3年以上的禁售期義務,并應承繼原持股主體的其他限售義務。在禁售期內,如劃轉涉及的相關企業上市,還應承繼原持股主體的禁售期義務。
該負責人還提出,現階段,考慮到劃轉后國有股權將開始產生收益,為了在保證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實現保值增值,《操作辦法》明確,在劃轉國有資本運作管理辦法出臺前,劃轉國有資本產生的現金收益可由承接主體進行投資,投資范圍限定為銀行存款、一級市場購買國債和對劃轉對象的增資,這一規定同樣適用于地方承接主體。
劃轉不改變國資管理體制
社保基金不干預企業日常管理
今年以來,國有企業收入和利潤都有較大幅度的增長,為股權劃轉社保奠定了較好的基礎。根據財政部數據,1-7月,全國國有企業主要經濟指標繼續保持增長態勢,國有企業營業總收入34.47萬億元,同比增長7.7%;國有企業稅后凈利潤1.60萬億元,同比增長8.5%。
國資委研究中心研究員周麗莎對記者表示,此次《通知》明確了時間表,明確了承接主體以及相關操作事項,有利于劃轉工作規范有序展開。另外,《通知》還明確,國有股權劃轉和接收過程中,免征印花稅、過戶費等稅費,這對劃轉工作也是一種利好?!锻ㄖ芬裁鞔_了10%國有股權的劃轉只是財務投資者,依照規定享有企業收益權等權利,這意味著劃轉后對國有資產的管理并未發生改變。
在今年7月19日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財政部資產管理司司長陸慶平表示,劃轉企業國有股權,對于企業而言,是國有股東持股比例的改變,屬于國有股權的多元化持有。劃轉不改變現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社保基金會等承接主體,作為長期財務投資者,主要通過股權分紅獲取收益,不干預企業日常生產經營管理活動,因此也不會對企業的生產經營造成影響。
路慶平還表示,財政部及有關部門下一步的重點工作包括:國資委和財政部分別做好中央管理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股權劃出工作,督促企業及時辦理產權變動和工商變更登記等手續;社?;饡鷮嵶龊弥醒肫髽I股權接收工作,并保證接收股權的集中持有和單獨核算,接受考核監督。
責任編輯:蔣曉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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