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企業家經114次庭審仍是待罪之身,還要多久才能結案?
撰文/周俊生
摘要:司法力量要以積極、務實的態度面對民營企業中出現的法律糾紛,避免粗暴使用司法手段,損害民營經濟的發展。
近日,山東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項刑事裁定,駁回濰坊中微光電子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兼總裁孫夕慶要求改判其無罪的請求,維持檢察院的撤訴決定,案件繼續交由當地公安補充偵查。
在此之前,這位名叫孫夕慶的民營企業家,已經因為被檢察院指控犯有虛開增值稅發票罪和職務侵占罪失去了太多的自由,直到去年8月才獲準取保候審,恢復了自由身。在此期間,他經歷了114次庭審,但一直沒能等來一個結果。今年5月,因定罪證據不足,檢察院撤回了對孫夕慶的起訴。然而,和一般情況不同,檢查院的撤訴,并未讓孫夕慶得到真正的“解放”。檢查院剛一撤訴,就立刻要求公安對孫夕慶展開了補充偵查,這意味著孫夕慶雖然在114庭審中都未能被證明有罪,但如今暫獲自由的他,卻依然是“待罪之身”。
孫夕慶是16年前從海外回歸的一位“海歸博士”,當年,他動員7名海外學成的博士回國,在濰坊創立了中微光電子公司。2014年7月底,中微公司發生董事會糾紛,之后孫夕慶被免去董事長和總裁的職務,公司一位董事隨即向公安機關舉報其利用職務便利侵占公司財產。從此,他便開始了身陷囹圄的生涯。
數年時間里,盡管已有114次庭審,但檢方一直未能拋出足以讓法院判決孫夕慶有罪的關鍵證據。其間,案情被兩次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依然未有結論。孫夕慶的律師認為,檢察院發回補充偵查的決定已經違反法律程序,超出了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的次數限制,但檢察院方面則稱這一判決符合規定。
孫夕慶的律師和檢察院到底誰說的對,只有權威機關能夠判定,筆者無意在此做出判斷。但是,在這起案件中,人們可以清楚的看到:在這幾年的漫長糾結中,孫夕慶和中微公司因為馬拉松式的訴訟失去了巨大的市場收益。對于創業者而言,這一局面透露出的信號,顯然并不太好。
檢察院反復要求對此案補充偵查,固然體現了謹慎的態度,可以避免在事實不清的情況下辦出錯案,但這也讓當事人不得不在未被判定有罪的情況下,失去了多年的人身自由。其間,當事人不僅在身心上遭受著折磨,其所經營的事業也只能被迫中斷。盡管在法理上,只要法院未對其做出判決,我們就不能說他“受了冤枉”,但在實際操作上,并未獲罪的孫夕慶遭遇的這些折騰,卻實在讓人覺得有些不解。
一個經濟案件,拖了4年仍然無法做出判決,被反復退回偵查,說明這起案件的證據很不扎實。這種拖拉不僅造成了當事人和當事企業的損失,也是對當地營商環境的一種損害,當地有關部門對此不可不察。
最近幾年,中央反復提出要支持民營經濟發展,要給民營企業創造寬松的環境。最高檢、最高法也對此出臺了一系列措施。這當然不是說法律要對民營企業中的犯罪者“網開一面”,而是要求司法力量要以積極、務實的態度面對民營企業中出現的法律糾紛,避免粗暴使用司法手段,損害民營經濟的發展。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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