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產品檢出“甜蜜素”? 酒鬼酒陷羅生門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每經記者 于垚峰 每經編輯 張海妮
12月18日,酒鬼酒(000799,SZ)旗下一款54度500ml老酒鬼酒全國經銷商石先生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反映,酒鬼酒該批次產品違法添加環己基氨基磺酸鈉(俗稱“甜蜜素”),給消費者的健康帶來了極大的隱患。
據石先生介紹,其名下公司北京來今雨軒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來今雨軒)于2012年獲得酒鬼酒54度500ml老酒鬼酒的全國獨家經銷代理權,當年該批次產品共有12萬多瓶,價值3000萬元。
2017年,來今雨軒曾就這批問題酒起訴酒鬼酒全資子公司酒鬼酒供銷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酒鬼酒供銷公司),要求酒鬼酒召回問題產品,并賠償相關損失,官司進行了一審和二審。今年10月25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支持來今雨軒的退貨訴求,但是駁回了原告的賠償要求。
12月21日上午,《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湘西州市場監督管理局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中心。一位葉姓主任向記者表示,他們已經收下經銷商的舉報材料,但并未正式受理,需要經過相關部門的調查之后,才會決定是否受理。葉主任還表示,無論是否受理,他們均會向舉報人反饋最終的結果。
12月22日晚間,酒鬼酒發布澄清公告表示,公司從未采購甜蜜素,已經提請相關市場監管部門對公司市場流通產品進行全面檢測,并第一時間向社會公布檢測結果。
針對酒鬼酒已經提請市場監管部門檢測流通產品一事,舉報人石某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希望酒鬼酒對他代理經銷并舉報的54°500ml老酒鬼酒產品同時檢測。
經銷商稱檢出產品添加甜蜜素
12月18日下午,作為酒鬼酒54度500ml老酒的全國總經銷,來今雨軒向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實名舉報,稱其代理經銷的一批酒鬼酒產品存在質量問題,被其下級經銷商在銷售過程中,發現存在添加甜蜜素的問題,湖南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收了舉報材料。
作為來今雨軒的法定代表人,石先生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介紹,2012年4月,來今雨軒與酒鬼酒供銷公司簽訂了《買斷產品總代理合同》,約定來今雨軒代理銷售酒鬼酒公司54度500ml老酒鬼酒,合同金額3000萬元,這批白酒共計12萬多瓶。
石先生表示,在與酒鬼酒供銷公司簽訂代理銷售合同之后,來今雨軒開始對外銷售這一批次的老酒鬼酒,在銷售過程中,來今雨軒下一級經銷商發現白酒有質量問題,將白酒拿去檢驗,發現白酒中添加了甜蜜素。
來今雨軒提供的一份檢驗報告顯示,今年8月15日,來今雨軒在經過了長沙市公證處公證的前提下,將這批白酒中的樣品送至國家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顯示,白酒產品中含有環己基氨基磺酸鈉,測定值為0.344mg/kg。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二審中,來今雨軒申請對涉案2012年批次54°500ml老酒鬼酒是否含有甜蜜素進行鑒定,但來今雨軒已就該部分產品提出退貨,酒鬼酒供銷公司也已經同意退貨,鑒定已無必要,故法院對其鑒定申請不予準許。
甜蜜素屬于非營養型合成甜味劑。以蔗糖的甜度為標準,甜蜜素的甜度為蔗糖的30倍,而價格僅為蔗糖的三分之一。因此,它是一種常被用到的食品甜味劑,也是糖尿病患者、肥胖者的代用糖。如經常食用含量超標的飲料或其他食品,就會因攝入過量對人體的肝臟和神經系統造成危害。
食品產業分析師朱丹蓬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4),甜蜜素作為食品添加劑,在食品行業添加是存在的,“但是在白酒行業里面是禁止添加甜蜜素的,如果查出來,企業應該要負相應的責任”。
酒鬼酒曾同意退貨
來今雨軒提供的《買斷產品總代理合同》顯示,酒鬼酒銷售的這批54度500ml老酒鬼酒的金額為3000萬元,2012年,酒鬼酒全年銷售額為16.52億元。
石先生向記者表示,他在接到下級經銷商反映的白酒產品問題之后,立刻將余下沒有銷售的5萬多瓶酒鬼酒進行封存,除去近3萬瓶被酒鬼酒公司回收之外,有4萬多瓶已經被銷售出去,流向了市場。
對于這批次存在問題的白酒,石先生告訴記者,他第一時間也向酒鬼酒公司進行了反映,但是酒鬼酒對此并不認可,亦沒有召回產品。
2017年,來今雨軒起訴酒鬼酒供銷公司,要求酒鬼酒召回問題產品,并賠償相關損失,官司進行了一審和二審。湖南省高院終審判決書顯示,酒鬼酒供銷公司辯稱,其同意退貨并不是對來今雨軒訴稱產品質量問題的自認。2012年發生“塑化劑”事件后,酒鬼酒供銷公司本著對消費者及客戶負責的態度,對于2012年生產的產品,如經銷商存有疑慮,酒鬼酒供銷公司母公司同意采取召回方式予以退貨。2015年9月,來今雨軒也向酒鬼酒供銷公司退回了28670瓶案涉產品。酒鬼酒供銷公司愿意接受來今雨軒的退貨訴求,是“塑化劑”事件后確定的退貨政策,并非對產品質量問題的自認。
另外,酒鬼酒供銷公司認為,在“塑化劑”事件后,酒鬼酒供銷公司同意對2012年批次老酒鬼酒召回時,來今雨軒沒有選擇全部退貨,且來今雨軒在《關于要求繼續灌裝提取54°老酒鬼80000瓶酒水支持的請示》中亦陳述造成庫存嚴重系受到大環境的影響,與國家禁酒令、三公消費政策有關。
再次,酒鬼酒供銷公司已經對來今雨軒給予了40噸酒水市場推廣支持作為補償。此外,來今雨軒無償占用酒鬼酒供銷公司1400萬元達3年之久,已得到了巨大利益。
今年10月25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支持來今雨軒的退貨訴求,但是駁回了原告的賠償要求。在接到酒鬼酒產品存在添加甜蜜素的問題之后,《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第一時間來到酒鬼酒公司。
公司以沒有預約為由拒絕安排采訪,記者多次撥打酒鬼酒總經理董順鋼的電話,但是其手機一直無人接聽。隨后,記者又電話聯系了酒鬼酒董秘李文生,他讓記者將采訪問題發送至其郵箱,記者按要求發送了采訪問題。12月20日上午,記者又撥打了酒鬼酒董秘李文生的電話,但截至發稿尚未收到回復。
公司:提請對流通產品進行檢測
到12月21日,酒鬼酒對外公開回應表示,針對近期個別媒體關于酒鬼酒原經銷商舉報2012年54度500ML老酒鬼酒添加“甜蜜素”的報道,公司嚴正聲明:酒鬼酒公司嚴禁添加甜蜜素,也從未采購過甜蜜素。酒鬼酒生產銷售的所有產品均經過嚴格檢測,并符合國家食品安全相關標準和規定。近年來,酒鬼酒產品經國家及地方各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合格率100%。
酒鬼酒在聲明中還表示,酒鬼酒原經銷商石某,因與公司發生經濟糾紛,意欲謀求不正當利益,被公司嚴厲拒絕。湘西州中級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兩審均駁回其高額賠償的無理請求,支持了酒鬼酒公司的意見。
對此,12月21日下午,舉報人北京來今雨軒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石磊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提供了一份聲明,聲明中稱,從12月18日實名舉報開始,酒鬼酒公司從未就我舉報的內容與我本人有任何聯系、溝通,“今天(12月21日)中午,我通過媒體報道,看到了酒鬼酒公司的公開聲明,對于他們的聲明內容,我表示非常遺憾。”
石磊還在聲明中表示,他并不想與酒鬼酒公司打口水仗,各說各的,毫無意義,“希望酒鬼酒公司真的能夠問心無愧,希望他們趕緊配合監管部門,主動邀請檢測機構、媒體、消費者代表前來,對54度500ml老酒鬼酒、以及其他酒品是否含有‘甜蜜素’,進行公開、公證的檢測,給公眾一個交代”。
12月22日晚間,酒鬼酒再發公告稱,“經查證,本公司從未采購甜蜜素,也從未向54°500ml老酒鬼酒中添加甜蜜素。石某手中的54°500ml老酒鬼酒產品于2012年生產,為石某獨家定制產品,在出廠時符合國家食品安全相關標準和規定。本公司嚴禁在產品中添加甜蜜素。本著對廣大消費者負責的態度,本公司已經提請相關市場監管部門對本公司市場流通產品進行全面檢測,并第一時間向社會公布檢測結果。”
責任編輯:張國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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