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微信公眾號kopleader)專欄作家 赫榮亮
我國就美國、歐盟對華反傾銷“替代國”做法,正式啟動世貿組織爭端解決程序。目前看,中國訴歐美的理由充分、證據確鑿,那么,結果將如何?
12月12日,商務部表示,我國就美國、歐盟對華反傾銷的“替代國”做法,先后提出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下的磋商請求,正式啟動世貿組織爭端解決程序。WTO爭端解決機制是由WTO總理事會來執行,作為全球貿易糾紛解決的主要渠道,是支撐WTO成為全球性貿易組織的支柱。
中國加入WTO已滿15年,按照加入世貿組織議定書第15條規定,世貿組織成員國應終止對華反傾銷“替代國”的做法。但美國、日本、歐盟等少數國家卻在履約問題上耍賴, 以不承認中國“市場經濟地位”為由,維持對華反傾銷的“替代國”做法。
目前看,中國訴歐美的理由充分、證據確鑿,但大家也不要將爭端解決的希望,過多地寄望在WTO爭端解決機制。首先,世貿裁決過程相當漫長。依據WTO“關于爭端解決規則與程序的諒解”,案件將經過磋商、專家組審理、上訴和執行等主要階段。運用世貿爭端解決機制來解決貿易糾紛,每個環節都是一場拉鋸戰,整個流程就是一場超級馬拉松。
一般情況下,從起訴到最終裁定出臺,需要1年半至3年,而結合中國的涉案情況,比如美國訴中國取向硅鋼“雙反”案、稀土出口管制案、歐盟訴華取向硅鋼反傾銷案等,從起訴到判決時間均在兩年以上。所以,在終裁出來之前,歐美等國還有一段相當長的時間,可以采用“替代國”條款對中國產品進行反傾銷制裁。
其次,相當多的世貿訴訟案件是無疾而終。WTO爭端解決機制,追求的原則是統一性、效率性和強制性。但世貿組織條款不是國內法律,民事訴訟案件在半年和一年內必須結案,但WTO有超過四分之一的案件難以結案。截止到2015年,世貿組織成立二十周年,20年間累計受理了約500個案子,其中78個通過磋商得以解決,201個已結案,22個尚在處理中,119個成為訴訟期超過5年的“休眠案”。可見,通過磋商和結案的僅占55%。
既然如此,中國當前向世貿組織投訴美歐的不履約行為,又有什么意義?
第一,先聲奪人,爭當原告,占據法律優勢。世貿組織糾紛中,多年來,中國一直扮演著被告角色。據WTO數據顯示,1995年到2015年期間,全球WTO成員共發起4987起反傾銷案件,其中各國對中國反傾銷合計1123起案件,占案發總數22%。隨著中國被訴的經驗豐富起來,開始積極掌握并運用爭端解決機制,逐步積累了一定的世貿組織訴訟規則。目前,加入世貿組織的附加條款已經給了中國足夠的法律支持,中國就應該充分運用這個武器(雖然不是很好用),恰當地運用這些先天條件。一句話,與其等待歐美國家訴訟中國企業反傾銷,不如提前以不履行世貿約定為由,將歐美國家先放在被告席位。
第二,先發制人,強制威懾,占據心理優勢。通過貿易訴訟案件,制造和形成一定的國際輿論,在一定程度上遏制部分國家對中國討價還價的想法。要注意,歐美日等國家的立場也不一致,各個國家都有一定的親華和反華團體存在。比如,歐盟內部各國的分歧就很大。英國正在脫歐,而英國在給予中國市場經濟地位上持有的積極態度,德國表達出希望中國大規模削減過剩產能的情況下予以考慮,而這與中國國內的鋼鐵去產能任務不謀而合。因此,充分利用各國和經濟體的內部力量,分化瓦解,貿易戰即心理戰和輿論戰。
第三,未雨綢繆,提前卡位,支持企業訴訟。首先,為中國企業應對反傾銷訴訟贏取時間。如果某一國家對中國出口產品采用“替代國”條款進行反傾銷,我國企業單獨應訴將面臨著漫長的審理過程。當前,我國一并將這種遏制措施訴訟到世貿組織,為中國企業的反訴訟工作提前卡位,能夠縮短一定的訴訟準備時間。其次,為中國企業節省一定的訴訟成本。企業應訴反傾銷案件,需要組建專業的法律和貿易人才隊伍,收集在生產過程中的原始數據和單據檔案,規范財務數據,這些都是企業付出的隱性成本。而直接成本更高,包括支付咨詢和訴訟費用,一般的企業,訴訟成本在幾百萬左右,例如2012年結案的奧康對歐盟反傾銷案件,訴訟費500萬元。而國際訴訟費用是沒有上限的,如華為和中興兩家企業應訴美國“337調查”的費用2億美元。此次,以國家名義起訴歐美反傾銷“替代國”的不當行為,一旦有的國家采用替代國條款進行反傾銷,企業可以結合國家訴訟案件材料,作為證據,一并提交支持企業主張,可以省去了一部分整理和收集的費用支出。
總而言之,概括為三種結果,一種是,判決結果遲遲難以出臺。WTO爭端解決機制的程序繁瑣和時間拖沓,此案未來將經歷專家組審理、對方應訴、執行審查等階段,兩年之內不可能完成,甚至在場外勢力的干擾下,我們要做好死案(5年以上休眠案件)的準備。
另一種是,裁決結果出臺,歐美不承認終裁結果。中國就有了在法律上對不執行裁決國家的“報復”權利。當然,歐美不承認終裁結果,這本身就是一種極高的危害世貿組織行為,破壞規則,拆除WTO基石。因此,個人認為,歐美國家將遵守終裁。
此外,還有第三種情況,應該最符合歐美利益,就是歐美國家會以“市場經濟地位”作為籌碼,在對華的各類自貿和投資協定談判中,要求和中國進行利益交換,這是最實際的行為。
當然,有人會問,中國一定會贏么?但個人相信,中國不會輸,最差結果是,中國需要一個個國家單挑,通過反訴訟來解決這個問題。當然,還存在其他可能,比如,WTO以歐美尚沒有采取實質行動(還沒有發起新的針對中國“第三國替代”標準的反傾銷案件)而拒絕受理該案件。但無論如何,2017年以后,中國將致力于外貿公平建設,拓展新的外貿發展空間。
(本文作者介紹:賽迪智庫副研究員。)
責任編輯:賈韻航 SF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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