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金融e觀察(微信公眾號:sinaeguancha)專欄作家 王劍
央行擴大信貸資產質押再貸款試點范圍,被一些評論解讀為“中國式QE”。信貸資產質押再貸款雖然從原理上講,再貸款也會增加基礎貨幣,但是,它和QE是有區別的。
要點
(1)央行[微博]擴大信貸資產質押再貸款試點地區,這不是QE;
(2)豐富了地方銀行的再貸款抵質押品種類;
(3)增加了基礎貨幣投放的渠道和靈活性。
一、事件:央媽的通知
10月10日,央行在其網站上發布了《人民銀行[微博]推廣信貸資產質押再貸款試點》。文中指出,人民銀行在前期山東、廣東開展信貸資產質押再貸款試點形成可復制經驗的基礎上,決定在上海、天津、遼寧、江蘇、湖北、四川、陜西、北京、重慶等9省(市)推廣試點。
文中介紹,信貸資產質押再貸款試點時,各試點地方的央行分支機構會對轄內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的部分貸款企業進行央行內部評級,將評級結果符合標準的信貸資產納入人民銀行發放再貸款可接受的合格抵押品范圍。
至于此舉的意義,央行也在文中說明:
信貸資產質押再貸款試點是完善央行抵押品管理框架的重要舉措,有利于提高貨幣政策操作的有效性和靈活性,有助于解決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合格抵押品相對不足的問題,引導其擴大“三農”、小微企業信貸投放,降低社會融資成本,支持實體經濟。
全文就這么300多個字,明明白白,且無冷僻漢字,上過高中的都讀得懂,其政策意義也說得很明確,可惜某些評論還是將其解讀為“中國式QE”。真不知是學藝不精,還是別有用心。
二、這不是QE
信貸資產質押再貸款,和QE有重大差別,兩者不能視同。
QE是美國政府或央行出錢,買走了銀行持有的資產(主要是有毒資產)。所以,銀行手里的一堆爛賬瞬間滿血復活的,而對于整個經濟體則是一次放水(增加基礎貨幣投放)。
而我國的信貸資產質押再貸款,是銀行在流動性緊張時,拿貸款作抵押,向央媽申請再貸款,用于資金周轉之用。雖然,從原理上講,再貸款也會增加基礎貨幣,但是,它和QE有兩點區別:
(1)此次再貸款由銀行發起,然后由央行決定做不做,是銀行在自身流動性緊張時,問央媽借錢,以自己持有的貸款為質押。QE則是政府或央媽直接買走銀行的資產。
(2)再貸款是有期限的,主要用于應付短期流動性,并且銀行需支付利息。QE則是永久買走了銀行的資產。
因為信貸資產質押再貸款主要是用于應付短期流動性,所以它帶來的影響,主要是體現平抑銀行間市場的利率波動,用來熨平利率波動,引導利率下行,對銀行間市場構成利好。
至于它對銀行信貸投放的影響,則不能指望。目前信貸需求弱,銀行流動性過剩,所以銀行不太會借此獲取資金用來放貸。
總之,再貸款就是再貸款,QE就是QE,不是一回事。
三、理解再貸款
再貸款,就是央行發放給銀行的貸款。央行是銀行的銀行。
根據貨幣銀行學知識,央行向銀行發放再貸款時,把資金打到該銀行開在央行的備付金賬戶上,比如金額100元。于是,在銀行的資產負債表上,負債端增加一筆100元的“對央行的負債”,而其資產端增加一筆100元的“存放央行款項”,這筆款項計入基礎貨幣。所以,央行再貸款是一種投放基礎的手段。
而銀行申請再貸款的用途,一般是用來調劑短期資金需求。央行也會對用途作出要求,用以調節信貸投向。
既然再貸款是一種“貸款”,那么它和銀行發給居民的企業的貸款一樣,也會有各種屬性或參數,比如:期限、抵質押品、擔保、利率等。
和民間借貸放款人一樣,央行也關心這貸款的償付性問題。所以,也會要求有質押、抵押、擔保等風險緩釋措施。央行發布過一系列文件,規定了對哪些資產可充當抵質押品。傳統上,最為典型的質押品是:國庫券、中國人民銀行[微博]融資券、中國人民銀行[微博]特種存款憑證、金融債券和銀行承兌匯票。這些資產可歸為兩大類:主權債(國債、央票)和金融債(政策性銀行或商業銀行的金融債、銀承)。
一些新型貨幣政策工具(MLF、SLF、PSL等)原理上也可歸為再貸款,則可使用優質信貸資產作抵質押。
根據各屬性或參數的不同,最為廣義的再貸款有不同分類(信息來源:央行官網):
從上表可以看出,全國性銀行可以獲取的再貸款類別較多,除傳統的再貸款外,還有MLF、SLF等,國開銀行還能獲取PSL,而這些新型工具能夠使用優質信貸資產作抵質押。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主權債、金融債大多會用于其他用途(回購等),所以平時隨時能動用的債券并不會太多,此時若能動用信貸資產作抵質押,幫助很大。
但非全國性銀行(地方法人銀行,主要是城商行、農商行、信用社等)則只能用傳統的再貸款(后來能使用SLF,但目前無余額),其質押品只能是主權債(國債、央票等)、金融債(政策性銀行債、銀行債等)。
這就導致一個問題:如果有些地方法人銀行持有的主權債、金融債很少(大多已經用于他處),手里只有一大把貸款,于是便很難向央媽借錢了……
而地方銀行又是各地支持“三農”、小微群體的主力,是國家當局需要大力扶持的對象。而它們卻苦于沒有豐富的合格質押品,難于向央媽借錢,這有悖于的國家支持“三農”、小微的政策初衷,實在說不過去。
所以,此次擴大試點,把優質信貸資產納入地方銀行的再貸款質押范圍,是極為必要的。
四、基礎貨幣投放
另外一點,就是基礎貨幣投放的結構問題。
《貨幣銀行學》課程里也講到,基礎貨幣投放方式包括再貸款、外匯占款投放、公開市場操作、給政府貸款等。
央行給政府貸款,這已被各國法律禁止。公開市場操作,則是超短期調節基礎貨幣存量的,也不會是基礎貨幣的常規投放渠道。
所以,最主流的渠道只有外匯占款投放和再貸款。
外匯占款投放,過去十年來是我國的主要投放渠道(8月末,央行外占為26萬億元,而基礎貨幣為38.4萬億元,前者提供了后者的92%),現在外匯占款下降了,所以基礎貨幣的投放,自然而然要倚仗再貸款。
而比起外占投放,再貸款投放基礎貨幣,至少有以下幾點好處:
1 央行掌握了投放決定權
再貸款雖然是銀行申請,但批不批是央行的事,央行能夠主動控制基礎貨幣投放量。而外占渠道,央行毫無主動權,是被動投放基礎貨幣,投得過多時,央行還不得不提高銀行存準率用來鎖定多余的基礎貨幣,這導致畸高的法定存準率,銀行也很痛苦。
2 央行規避了匯率風險
外占投放基礎貨幣時,央行吃了一肚子外匯,匯率波動導致央行面臨匯兌損益。比如前幾年美元對人民幣貶值,央行資產縮水,形成了它的成本。而再貸款方式下,央行不用承擔這種成本,還能賺一點利息……
3 央行還能控制投放的區域與結構
外占投放時,基礎貨幣自然地投放至外貿興旺的地區(主要是長三角、珠三角)。而再貸款模式下,央行能夠選取更需要支持的地區,給當地銀行投放優惠的再貸款,實現定向放水的目的。
因此,再貸款充當投放基礎貨幣的又一主要渠道,終歸是好事。
(本文作者介紹:中國人民大學金融學碩士,CFA持牌人,曾供職于浙商證券、光大證券研究所,擔任金融行業分析師,2015年7月加盟東方證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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