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專欄作者 江南憤青[微博]
目前最普遍定義為互聯網金融的模式,大概區分是四個模式:第一個是拍拍貸為代表的線上P2P模式;第二個是阿里為代表的電商介入金融領域;第三個是支付寶這類涉及到銀行支付結算體系的第三方支付;第四個是如好貸網這類互聯網企業介入金融服務領域。
互聯網金融,已經是當下最熱門的話題,但是對于什么是互聯網金融,我個人感覺目前為止,也一直缺乏很好的定義。雖然“互聯網金融”最早的概念提出者——謝平教授曾經做過一個定義,但是顯然如果按照他的定義,目前還沒有真正的“互聯網金融”的出現。
他把互聯網金融定義為“在這種金融模式下,支付便捷、市場信息不對稱程度非常低;資金供需雙方直接交易,銀行、券商和交易所等金融中介都不起作用;可以達到與現在直接和間接融資一樣的資源配置效率,并在促進經濟增長的同時,大幅減少交易成本。”
從目前市場上所出現的各種互聯網金融模式來看,符合這個帶點烏托邦性質定義的金融模式應該并不存在,所以單純從概念提出的角度而言,中國不存在現實的互聯網金融模式。
那么現在大家探討的互聯網金融到底是什么呢?事實上,目前業內存在的各種互聯網金融的探討,其實也一直處于概念模糊之中,各種模式,千差萬別,很難用一個統一的定義來進行界定。所以有必要進行一定程度的梳理,否則大量的討論都建立在基礎定義不同的基礎之上,很難有實質性的意義。
總體而言,目前市場上,習慣把所有涉及到金融業務的互聯網化經營模式,都定義成“互聯網金融”,當然業內還有一種傾向,其實是更直接、簡單的理解,就是只有互聯網企業,介入了金融領域,才是互聯網金融。
而金融企業使用互聯網手段,則不是互聯網金融,而習慣性界定為“金融互聯網”。這種劃分,單純的其實就主體劃分,習慣性將金融機構和互聯網企業對立起來,這種對立的后果是引發了業內大量的口水,實質的意義卻非常有限,因為人為排斥了兩者融合的可能性。
暫且撇開定義,我們就現象來看,目前最普遍定義為互聯網金融的模式,大概區分其實是四個模式。
第一個模式是拍拍貸為代表的線上P2P模式,(當然P2P背后也開始了很大的分化,拍拍貸模式,人人貸等模式,陸金所、有利網模式等,至于宜信模式,我個人認為是屬于P2P模式,但是更多是線下運作的概念,跟互聯網關系不大,所以暫不為定義互聯網金融。)還有一系列眾籌網站(這個模式目前處于起步階段,國外發展有一定的成績,國內暫時沒看到太多的實質性業務網站,點名時間是個代表,但是帶有一定的公益特征,還有待觀望)。
第二個模式是以阿里、京東為代表的電商介入金融領域,所形成的各自互聯網金融模式,阿里最具代表性,衍生的金融模式也較多。
第三個模式其實是涉及到銀行支付結算體系的第三方支付,市場上存在了以支付寶[微博]、財付通為代表的200多家支付企業。
第四個模式則是大量的互聯網企業介入的金融服務領域,他們更多還是以服務金融機構為主要運營模式,本身不介入金融領域,例如數米網、銅板街、東方財富網等基金代銷網站,還有如融360、好貸網的金融信息服務模式的網站。
如果還有一塊互聯網金融模式的話,那就是比特幣的出現,很多人把比特幣跟Q幣等同,我認為兩者是截然不同的。Q幣背后是等值人民幣作為信用基礎的,所以Q幣的誕生過程是不創造信用的,社會總體貨幣體系是均衡的。無論你怎么玩Q幣,都不會給社會貨幣總量產生沖擊。
而比特幣不是,比特幣其實理論上是創造了一種貨幣體系,他存在的信用基礎是人們基礎于對恒定貨幣總量的預期,這種貨幣體系,創造了信用,理論上可以理解為發行了新的貨幣,規模如果足夠大,對社會會產生各種沖擊。
我自己對金融的理解,金融背后第一屬性絕對是政治屬性,也就意味著社會不可能產生脫離政治屬性的金融體系,比特幣的悖論就出現了,如果自娛自樂,那跟金融本質是無關的,一旦影響社會貨幣體系,必須納入監管。去中心化的比特幣,也就只是政治體系里發行多元化貨幣的一種,所謂的顛覆也就無從談起。
目前市場上,最熱門討論最多的互聯網金融模式是P2P模式和阿里模式,P2P的發展從07年開始,到09年之后發展非常迅速,引起的關注也越來越多,由于進入門檻較低,監管空白,使得這個模式從一開始就處于了充分競爭的格局,為了保持各自的競爭優勢,P2P開始了出現各種分化,分化的背后使得大量的P2P模式。
總體而言,已經脫離了其最早誕生時候的初衷,現在的P2P的本質其實已經是批了互聯網外衣的金融機構了,只是這樣的金融機構沒有牌照準入,也沒有監管涉及。
(本文作者介紹:新浪財經專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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