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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地一聲驚雷,讓大智慧(維權)20萬股東的心情猶如過山車一般。
4月26日晚間,大智慧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張長虹因2016年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涉及事項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機關拘留,接受調查。
雖然大智慧表示了“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目前不受影響,經營情況正常”,不少投資者心情或如坐過山車般。
大智慧擁有投資者197904名,在股吧中,一些投資者徹夜不眠,討論此事。
實控人因信披違規被帶走調查
4月26日晚間,大智慧發布了一則公告,讓市場嘩然。公告上寫明,大智慧董事會獲悉,控股股東及實控人張長虹因2016年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2016]88 號)涉及事項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機關拘留,接受調查。
公告稱,張長虹已于2016年7月辭去公司所擔任的董事、董事長、總經理職務,不再參與公司經營管理。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目前不受影響。公司后續會根據相關事項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提請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張長虹
一時間,不少投資者不淡定了。截至3月31日,大智慧擁有投資者197904名,在股吧中,一些投資者“徹夜未眠”。
3年前的處罰,為何會被帶走調查?
公開資料顯示,大智慧是中國領先的互聯網金融信息服務提供商之一,公司的主要業務為以互聯網為核心平臺,向投資者提供及時、專業的金融數據和數據分析,向廣大互聯網用戶提供基于互聯網平臺應用的產品和服務。
為何實控人會被公安機關拘留呢?源起一宗3年前的行政處罰案件。2016年7月22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決定對大智慧責令整改、處以警告,并處60萬元罰款,對時任大智慧董事長兼總經理的張長虹等14名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以3萬元至30萬元不等的罰款;對張長虹等5名責任人員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書顯示,大智慧被在2013年通過承諾“可全額退款”的營銷方式,以“打新股”、“理財”等為名進行營銷,利用與相關公司的框架協議等多種方式,共計虛增2013年度利潤1.2億余元,違反了《證券法》多項規定。
年報資料顯示,2013年度大智慧利潤總額為4300萬元,2012年度大智慧虧損了2.54億元,2013年扭虧為盈且利潤同比大幅增加。但如果以虛增1.2億元計算,那么大智慧在2013年的真實利潤總額就不再是正數,而是虧損7700萬元。
從虧損到盈利,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讓張長虹和公司都認了罰。2016年7月23日,張長虹辭去在大智慧所擔任的董事、董事長、總經理職務,不再參與大智慧的經營管理。但他仍是公司第一大股東,截至一季度末,持有大智慧7.04億股,占比35.46%,為大智慧第一大股東;其中,張長虹的持股有1.57億股處于質押的狀態。
行政處罰升級到刑事案件,全因“事項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條款,依法負有信息披露義務的公司、企業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或者對依法應當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規定披露,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這意味著,如張長虹最終被法院判定犯有“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最高會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及20萬罰金。
這并非首例,華銳風電、江蘇瓊花(現為“鴻達興業”)、博元投資等三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長都曾因該罪獲刑而身陷囹圄,其中,華銳風電一案或有借鑒。2017年初,北京一中院就華銳風電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長韓某(被告人),原副總裁、財務總監陶某(被告人)違規披露重要信息案一審公開宣判。法院認定被告人韓某犯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陶某犯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判處拘役4個月,緩刑6個月,并處罰金5萬元。
法院認為,華銳風電公司作為依法負有信息披露義務的公司,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財務會計報告,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利益,被告人韓某、陶某分別作為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其行為均已構成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依法應予懲處。
一季度凈虧680萬,收2798例民事訴訟金額超5億
同一天,大智慧公布了一季報,大智慧同日發布的2019年第一季度報告顯示,一季度實現營業收入1.34億元,同比增長5.46%;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虧損為680.80萬元,上年同期盈利為133.7萬元;基本每股虧損0.003元,上年同期盈利0.001元。
與此同時,大智慧還表示,2016年7月26日,大智慧收到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16]88號),中國證監會認定大智慧存在信息披露違法事實。大智慧因上述《行政處罰決定書》所涉及的虛假陳述責任,陸續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一中院”)、上海金融法院及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發出的《應訴通知書》《民事判決書》《民事裁定書》及相關法律文書。
截至2019年4月15日,大智慧收到一中院和上海金融法院發來的民事訴訟《應訴通知書》及相關法律文書合計2798例,一中院和上海金融法院已受理的原告訴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所涉訴訟請求金額合計為5.26億元;大智慧收到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發來《民事申請再審案件應訴通知書》及相關法律文書1例,訴訟請求金額為13.59萬元。
大智慧還收到一中院發來的《民事裁定書》及相關法律文書合計698例,法院準許原告撤回對大智慧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的起訴,撤回的訴訟請求金額合計為1.49億元。
大智慧收到一中院《民事判決書》及相關法律文書,根據《民事判決書》顯示,法院已對1120名原告訴本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做出一審判決,判決駁回99名原告的訴訟請求;判決大智慧賠償1021名原告投資差額損失及傭金損失,累計判決駁回金額7689.24萬元,累計判決賠償金額6642.13萬元。
大智慧還收到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發來的《民事判決書》,二審判決公司賠償592名原告投資差額損失及傭金損失。大智慧根據上述涉訴事項的判決結果確認應賠償金額9455.87萬元(其中已支付賠償金額合計8483.23萬元)。考慮新增訴訟和二審判決的影響,大智慧最終對尚在審理中的剩余訴訟計提預計負債1.75億元。
一季報批準報出日后,由于訴訟時效內的后續新增訴訟案無法合理估計和可靠計量,大智慧無法預計后續新增訴訟事項對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幾天前,大智慧還收到上交所的年報問詢函,要求說明公司整體業務情況、毛利率變動大的原因、扣非歸母凈利潤及經營現金流長期為負的原因,以及解釋商譽減值的合理性、補充說明資產交易的具體情況等多項內容,問詢函共涉及22個問題。
據大智慧披露的2018年報顯示,公司全年實現營業收入5.94元,較上年同比下降6.99%;歸屬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為1.08億元,較上年同比下降71.71%;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非凈利潤為虧損0.06億元。大智慧自2012年以來,已連續七年扣非后歸母凈利潤為負。
這一系列發問或揭開大智慧扣非連虧7年的原因。
牛股將熄火?
單從二級市場的表現來看,大智慧今年以來可被列入“牛股”序列。自年初的3.34元漲到4月26日收盤價9.73元,年內漲幅超191%。
此番實控人被帶走調查,會對公司股價造成哪些影響,拭目以待。
大智慧于2011年登陸A股市場,當年順利實現盈利,但2012年,業績大幅度下滑,當年年報顯示,公司實現歸屬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2.66億元。按照規定,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連續為負值或者被追溯重述后連續為負值,將對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股票代碼前加“*ST”)。于是,為了避免“披星戴帽”,大智慧在2013年鋌而走險虛增利潤,數額高達1.2億元。事情敗露后,大智慧收購湘財證券落空,其轉型為集提供互聯網金融信息、數據分析和專業金融服務于一體的“互聯網金融服務商”的計劃也無果而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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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悠然 S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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