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2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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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投資者在2024年2月19日仍可進行本基金的二級市場交易。
2)2024年2月20日起(含2024年2月20日)恢復本基金的日常申購、贖回業務,屆時將不再另行公告。
3)若節假日安排、美國證券市場狀況等發生變化,或根據法律法規、基金合同等規定需要調整上述事項的,本公司將相應調整并及時公告。為避免因美國假期等原因帶來的不便,敬請投資者提前進行相關業務安排。
投資者可登錄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或撥打客戶服務電話:400-600-8800咨詢相關情況。
關于嘉實標普石油天然氣勘探及生產精選行業ETF(QDII)
2024年2月19日
暫停申購、贖回業務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2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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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投資者在2024年2月19日仍可進行本基金的二級市場交易。
2)2024年2月20日起(含2024年2月20日)恢復本基金的日常申購、贖回業務,屆時將不再另行公告。
3)若節假日安排、美國證券市場狀況等發生變化,或根據法律法規、基金合同等規定需要調整上述事項的,本公司將相應調整并及時公告。為避免因美國假期等原因帶來的不便,敬請投資者提前進行相關業務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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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嘉實納斯達克100ETF(QDII)
2024年2月19日
暫停申購、贖回業務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2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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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投資者在2024年2月19日仍可進行本基金的二級市場交易。
2)2024年2月20日起(含2024年2月20日)恢復本基金的日常申購、贖回業務,屆時將不再另行公告。
3)若節假日安排、美國證券市場狀況等發生變化,或根據法律法規、基金合同等規定需要調整上述事項的,本公司將相應調整并及時公告。為避免因美國假期等原因帶來的不便,敬請投資者提前進行相關業務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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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嘉實全球房地產(QDII)
2024年2月19日
暫停申購、贖回及定投業務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2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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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2024年2月20日起(含2024年2月20日)恢復本基金的日常申購(含定投)、贖回業務,屆時將不再另行公告。
投資者可登錄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或撥打客戶服務電話:400-600-8800咨詢相關情況。
關于嘉實全球互聯網股票
2024年2月19日
暫停申購、贖回及定投業務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2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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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2024年2月20日起(含2024年2月20日)恢復本基金的日常申購(含定投)、贖回業務,屆時將不再另行公告。
投資者可登錄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或撥打客戶服務電話:400-600-8800咨詢相關情況。
關于嘉實原油(QDII-LOF)
2024年2月19日
暫停贖回業務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2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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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2024年2月20日起(含2024年2月20日)恢復本基金的日常贖回業務,屆時將不再另行公告。
2)因受外匯額度限制,為保證基金的平穩運作,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20年3月16日起暫停本基金的申購及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具體見本公司發布的相關公告。
3)投資者可登錄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或撥打客戶服務電話:400-600-8800咨詢相關情況。
關于嘉實致祿3個月定期純債債券
第十五個開放期開放申購、贖回業務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2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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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資者范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本基金單一投資者持有的基金份額或者構成一致行動人的多個投資者持有的基金份額可達到或者超過50%。本基金不向個人投資者銷售。
2 申購、贖回業務的辦理時間
(1)開放日及開放時間
投資人在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2024年2月19日(含該日)至2024年3月1日(含該日)為本基金第十五個開放期,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規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時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現新的證券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或其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但應在調整實施日前依照《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2)申購、贖回開始日及業務辦理時間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時間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在開放期內,投資人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和時間提出申購、贖回申請且登記機構確認接收的,視為投資人下一開放日提出的申購、贖回申請,并按照下一個開放日的申請處理。但若投資人在開放期最后一日業務辦理時間結束之后,下一開放期首日之前提出申購、贖回申請的,視為無效申請。
3 申購業務
3.1 申購金額限制
投資者通過直銷中心柜臺首次申購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20,000元(含申購費),追加申購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元(含申購費)。投資者通過非直銷銷售機構首次申購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元(含申購費),追加申購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元(含申購費);各銷售機構對本基金的具體申購最低限額及交易級差有其他規定的,以各銷售機構規定為準。
投資者可多次申購,對單個投資者累計持有份額不設上限限制。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或基金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3.2 申購費率
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費模式收取基金申購費用。投資者在一天之內如果有多筆申購,適用費率按單筆分別計算。具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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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他與申購相關的事項
(1)本基金申購費用由申購人承擔,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注冊登記等各項費用,不列入基金財產。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定申購金額的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范圍內調整申購費率或收費方式。費率或收費方式如發生變更,基金管理人應在調整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4 贖回業務
4.1 贖回份額限制
投資者通過銷售機構贖回本基金份額時,可申請將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額贖回;單筆贖回不得少于1份,每個基金交易賬戶最低持有基金份額余額為1份,若某筆贖回導致某一銷售機構的某一基金交易賬戶的基金份額余額少于1份時,基金管理人有權將投資者在該銷售機構的某一基金交易賬戶剩余基金份額一次性全部贖回。各銷售機構對本基金的具體贖回份額限制有其他規定的,以各銷售機構規定為準。
4.2 贖回費率
本基金對基金份額收取贖回費,在投資者贖回基金份額時收取。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率按照持有時間遞減,即相關基金份額持有時間越長,所適用的贖回費率越低。
本基金基金份額的贖回費率具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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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其他與贖回相關的事項
(1)本基金的贖回費用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對持續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資人收取的贖回費全額計入基金財產。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定贖回份額的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規定范圍內調整贖回費率或收費方式。費率或收費方式如發生變更,基金管理人應在調整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5基金銷售機構
5.1直銷機構
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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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場外非直銷機構
諾亞正行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達廣基金銷售有限公司、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
各銷售機構可辦理的基金業務類型及具體業務辦理狀況遵循其各自規定執行。
5.3其他與基金銷售機構相關的事項
銷售機構辦理本基金申購、贖回等業務的具體網點、流程、規則、數額限制等遵循銷售機構的相關規定,各銷售機構可辦理的基金業務類型及業務辦理狀況以其各自規定為準。投資者可登錄本公司網站(www.jsfund.cn)查詢本基金銷售機構信息。
6.基金份額凈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開放期內,基金管理人將在每個開放日的次日,通過指定網站、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者營業網點披露開放日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并在開放期首日披露上一封閉期最后一個工作日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嘉實致祿3個月定期開放純債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為契約型、以定期開放方式運作的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管理人為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冊登記機構為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為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僅對本基金的開放申購、贖回業務事項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詳細情況,請認真閱讀《嘉實致祿3個月定期開放純債債券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及其更新,亦可登陸本公司網站(www.jsfund.cn)和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http://eid.csrc.gov.cn/fund)進行查詢。
(3)本基金募集對象是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機構投資者。本基金單一投資者持有的基金份額或者構成一致行動人的多個投資者持有的基金份額可達到或者超過50%,本基金不向個人投資者銷售。
(4)投資者T日提交的有效申請,在正常情況下,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在T+1日內對該交易的有效性進行確認。投資者應在T+2日后(包括該日)到銷售網點柜臺或以銷售機構規定的其他方式查詢申請的確認情況。否則,如因申請未得到基金管理人或注冊登記機構的確認而造成的損失,由投資者自行承擔。基金銷售機構對申購、贖回申請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接收到申請。申購與贖回的確認以注冊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為準。
(5)風險提示:本公司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敬請投資者留意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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