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投資風險特別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投資風險特別公告
2021年01月18日 00:29 證券日報

原標題: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投資風險特別公告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華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坦股份”、“發行人”或“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不超過5,40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以下簡稱“本次發行”)的申請已獲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21]27號文核準。

  本次發行由華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龍證券”、“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擔任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經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決定,本次公開發行股份5,400萬股,全部為公開發行新股,公司原股東不進行公開發售股份。

  本次發行的股票擬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上市。

  發行人、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特別提請投資者關注以下內容:

  (一)敬請投資者重點關注本次發行流程、網上網下申購及繳款、棄購股份處理等方面,具體內容如下:

  1、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初步詢價結果,綜合考慮發行人基本面、所處行業、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場情況、募集資金需求及承銷風險等因素,協商確定本次發行價格為5.72元/股。

  投資者請按此價格在2021年1月19日(T日)進行網上和網下申購,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本次網下發行申購日與網上申購日同為2021年1月19日(T日),其中,網下申購時間為9:30-15:00,網上申購時間為9:15-11:30,13:00-15:00。

  2、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華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龍證券”、“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初步詢價結果,按照申購價格由高到低進行排序并計算出每個價格上所對應的累計擬申購總量后,協商確定擬申購總量中報價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得低于所有網下投資者擬申購總量的10%,然后根據剩余報價及擬申購數量協商確定發行價格。如被剔除部分的最低價格所對應的累計擬申購總量大于擬剔除數量時,該檔價格的申購將按照擬申購數量由少至多依次剔除,如果申購價格和擬申購數量都相同的則按照申報時間由晚至早的順序依次剔除,直至滿足剔除的擬申購數量達到擬剔除數量的要求。當最高申購價格與確定的發行價格相同時,對該價格的申購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參與網下申購。

  3、網上投資者應當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托證券公司代其進行新股申購。

  4、網下投資者應根據2021年1月21日(T+2日)刊登的《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以下簡稱“《網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于2021年1月21日(T+2日)16:00前,按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與初步配售數量,及時足額繳納新股認購資金。網下投資者如同日獲配多只新股,請務必按每只新股分別足額繳款,并按照規范填寫備注。同日獲配多只新股的情況,如只匯一筆總計金額,合并繳款將會造成入賬失敗,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網上投資者申購新股中簽后,應根據2021年1月21日(T+2日)刊登的《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中簽結果公告》(以下簡稱“《網上中簽結果公告》”)履行資金交收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在2021年1月21日(T+2日)日終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投資者款項劃付需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的相關規定。

  網下和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部分的股份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

  5、當出現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中止本次新股發行,并就中止發行的原因和后續安排進行信息披露。

  6、有效報價網下投資者未參與申購或者獲得初步配售的網下投資者未及時足額繳納認購款的,將被視為違約并應承擔違約責任,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后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結算參與人最近一次申報其放棄認購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網上申購。

  7、網下投資者市值要求:以本次發行初步詢價開始日前兩個交易日(即2021年1月11日,T-6日(含當日))為基準日,參與本次發行初步詢價的通過公開募集方式設立的證券投資基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社保基金投資管理人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在該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含基準日)所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憑證日均市值應為1,000萬元(含)以上。其他參與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網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在該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含基準日)所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憑證日均市值應為6,000萬元(含)以上。

  (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其他政府部門對本次發行所做的任何決定或意見,均不表明其對發行人股票的投資價值或投資者的收益做出實質性判斷或者保證。任何與之相反的聲明均屬虛假不實陳述。請投資者關注投資風險,審慎研判發行定價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資決策。

  (三)擬參與本次發行申購的投資者,須認真閱讀2021年1月11日(T-6日)披露于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書全文,特別是其中的“重大事項提示”及“風險因素”章節,充分了解發行人的各項風險因素,自行判斷其經營狀況及投資價值,并審慎做出投資決策。發行人受到政治、經濟、行業及經營管理水平的影響,經營狀況可能會發生變化,由此可能導致的投資風險應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四)本次發行的股票無流通限制及鎖定安排,自本次發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開始流通。請投資者務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導致的投資風險。

  (五)本次發行的發行價格為5.72元/股,請投資者根據以下情況判斷本次發行定價的合理性。

  1、發行人所在行業為C35專用設備制造業。截止2021年1月13日(T-4日),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布的行業最近一個月平均靜態市盈率為49.82倍。A股上市公司中主營業務與發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水平情況如下:

  注:1、數據來源WIND資訊,數據截止2021年1月13日;

  2、慈星股份于2021年1月12日起停牌;

  3、慈星股份、精功科技2019年扣非前后孰低的歸母凈利潤為負數,金鷹股份2019年靜態市盈率顯著異常,因此計算可比公司2019年靜態市盈率平均值時剔除這三家異常值;

  本次發行價格5.72元/股對應的2019年經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的凈利潤攤薄后市盈率為22.96倍,低于行業最近一個月平均靜態市盈率,但高于可比上市公司靜態市盈率均值,仍存在未來發行人股價下跌給投資者帶來損失的風險。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提請投資者關注投資風險,審慎研判發行定價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資決策。

  2、提請投資者關注發行價格與網下投資者報價之間存在的差異,網下投資者報價情況詳見同日刊登于《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公告》(以下簡稱“《發行公告》”)。

  3、本次發行定價遵循市場化定價原則,在初步詢價階段由網下投資者基于真實認購意愿報價,發行人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根據初步詢價結果,綜合考慮發行人基本面、所處行業、市場情況、募集資金需求、承銷風險等因素,協商確定本次發行價格。任何投資者如參與申購,均視為其已接受該發行價格;如對發行定價方法和發行價格有任何異議,建議不參與本次發行。

  4、發行人2019年度實現營業收入58,304.96萬元,同比下降20.37%;歸屬于母公司股東凈利潤5,940.43萬元,同比下降13.98%;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凈利潤5,381.91萬元,同比下降15.71%。

  公司2020年1-6月實現營業收入24,397.64萬元,同比下降21.99%;歸屬于母公司的凈利潤1,699.66萬元,同比下降33.09%;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凈利潤1,227.88萬元,同比下降45.21%。

  根據審閱報告,2020年1-9月,發行人實現營業收入45,059.19萬元,較去年同期增長0.32%;歸屬于母公司的凈利潤4,201.41萬元,同比增長11.89%;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的凈利潤3,575.03萬元,增長6.25%。

  公司編制了2020年度盈利預測表,并經立信會計師審核,出具了信會師報字[2020]第ZF10917號《盈利預測審核報告》。2020年全年,公司營業收入預計為63,054.91萬元,同比增長8.15%;受新冠疫情等因素影響,公司2020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預計同比有所下降,預計為5,125.91萬元,同比下降4.76%。

  公司盈利預測報告的編制遵循了謹慎性原則,但由于:(1)盈利預測所依據的各種假設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2)新冠疫情防控的不確定性及行業下游的貿易環境面臨不確定性;(3)其他不可抗力情形出現。公司2020年度的實際經營成果與盈利預測可能存在一定差異。因此提請投資者注意:公司盈利預測報告是管理層在最佳估計假設的基礎上編制的,但所依據的各種假設具有不確定性,投資者進行投資決策時應謹慎使用。

  特此提醒投資人關注發行人業績波動風險,審慎報價,理性參與決策。

  5、本次發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發行價的風險。投資者應當充分關注定價市場化蘊含的風險因素,知曉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發行價,切實提高風險意識,強化價值投資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監管機構、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均無法保證股票上市后不會跌破發行價格。

  (六)發行人本次募投項目的計劃資金需求量為25,277.25萬元。按本次發行格5.72元/股、發行新股5,400萬股測算,預計募集資金總額為30,888.0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5,610.75萬元后,預計募集資金凈額為25,277.25萬元。存在因取得募集資金導致凈資產規模大幅度增加對發行人的生產經營模式、經營管理和風險控制能力、財務狀況、盈利水平及股東長遠利益產生重要影響的風險。

  (七)本次發行申購,任一配售對象只能選擇網下或者網上一種方式進行申購,所有參與網下報價、申購、配售的投資者均不得再參與網上申購;單個投資者只能使用一個合格賬戶進行申購,任何與上述規定相違背的申購均為無效申購。

  (八)本次發行結束后,需經深交所批準后,方能在深交所公開掛牌交易。如果未能獲得批準,本次發行股份將無法上市,發行人會按照發行價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返還給參與網上申購的投資者。

  (九)發行人的所有股份均為可流通股,本次發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關限售承諾及限售期安排詳見招股意向書。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關股東基于發行人治理需要及經營管理的穩定性,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做出的自愿承諾。

  (十)請投資者關注風險,當出現以下情況時,發行人及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協商采取中止發行措施:

  1、網下申購后,有效報價的配售對象實際申購總量不足網下初始發行數量;

  2、若網上申購不足,申購不足部分向網下回撥后,網下投資者未能足額認購的;

  3、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

  4、發生其他特殊情況,發行人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可協商決定中止發行;

  5、中國證監會對證券發行承銷過程實施事中事后監管,發現涉嫌違法違規或者存在異常情形的,可責令發行人和承銷商暫停或中止發行,對相關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如發生以上情形,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及時公告中止發行原因、恢復發行安排等事宜。中止發行后,在本次發行核準文件有效期內,在向中國證監會備案后,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擇機重啟發行。

  (十一)發行人、保薦機構(主承銷商)鄭重提請投資者注意:投資者應堅持價值投資理念參與本次發行申購,我們希望認可發行人的投資價值并希望分享發行人的成長成果的投資者參與申購。

  (十二)本投資風險特別公告并不保證揭示本次發行的全部投資風險,建議投資者充分深入了解證券市場的特點及蘊含的各項風險,理性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并根據自身經濟實力和投資經驗獨立做出是否參與本次發行申購的決定。

  發行人: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華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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