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最高法護航創業板改革 全面落實資本市場違法“零容忍”
本報記者 吳婧 上海報道
創業板注冊制首批企業將于2020年8月24日亮相。在此之前,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為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負責人指出,《意見》從增強為本次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自覺性、依法保障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順利推進、依法提高資本市場違法違規成本、依法有效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等四個方面提出了10條舉措。“從國外成熟資本市場的經驗看,證券行政監管與證券司法審判是保障證券市場健康發展、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兩大主要力量。”
當前,加大對證券市場違法、犯罪行為的懲治力度,提高資本市場違法違規成本,已經成為共識。上海創遠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許峰對《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投資者權益保護工作任重道遠,是個重活兒累活兒,需要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沒有靈丹妙藥,只有一步一步摸索前進?!?/p>
改革規則體系群正式成型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負責人坦言,《意見》重點內容包括三點:一是針對本次改革舉措提出了配套司法保障意見;二是針對全面落實對資本市場違法犯罪行為“零容忍”要求提出了有針對性的司法制裁措施;三是以證券集體訴訟為中心對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提出了司法改革舉措。
截至2020年4月,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限公司累計提起證券支持訴訟24起,支持訴訟訴求總金額1.14億元,人民法院判決支持的賠償總金額約5460.7萬元。一位長期代理投資者保護相關案件的律師對記者坦言:“這是很不錯的進步了,已經是超預期的訴訟數據了。”
今年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總體實施方案》。6月12日,證監會和深交所正式發布了4個規章及33個規范性文件和業務規則。至此,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的規則體系群正式成型。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負責人透露,最高人民法院在前述配套改革規則正式頒布之后,起草了《意見》,于7月份征求了證監會、深交所、廣東高院及院內有關部門意見。在吸收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形成了現有《意見》內容。
川財證券分析師陳靂認為,此次《意見》的發布是最高人民法院繼出臺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改革的司法保障意見后,為資本市場基礎性制度改革安排再次專門制定的又一部系統性、綜合性司法文件??傮w來看,配套法律體系的完善是對創業板注冊制在我國順利推進的重要保障,也是為資本市場深化改革打下堅實的基礎。在相關法律法規保障下,資本市場將進一步吸引更多國內外資金參與A股市場投資,同時,A股市場更能發揮其融資功能,助力更多優質、創新企業繁榮發展。
全面落實資本市場違法“零容忍”
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多次強調對資本市場違法犯罪“零容忍”。
在刑事審判方面,《意見》提出支持依法加大對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以及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追究刑事責任的力度,并對依法從嚴懲治申請發行、注冊等環節易產生的各類欺詐和腐敗犯罪提出了具體舉措,還對相關司法解釋和司法政策的修改完善以及典型案例的發布提出了要求。陳靂認為,信息披露是注冊制的核心,增強發行人對于信息不公開、不透明行為的違法成本,有利于凈化市場,降低上市公司違規發行的可能性。對于上市公司而言,在信息披露制下,能夠最大程度地向市場展現公司的真實情況;對于投資者而言,通過信息披露制,才能更好地了解上市公司真實情況,不會被假消息、假新聞所干擾,增強了投資判斷的準確性。
在民商事審判方面,證券民事責任的追究是促使證券市場參與主體盡責歸位的重要一環,也是法律能否“長出牙齒”的關鍵。為嚴格落實發行人及其相關人員的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使違法違規市場主體付出法律代價,《意見》第7條重點圍繞創業板信息披露特點,厘清不同責任主體對信息披露的責任邊界,區分不同階段信息披露的不同要求,嚴格落實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等相關人員信息披露的第一責任和證券中介機構保護投資者利益的核查把關責任。
為統一裁判標準,保障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順利推進,《意見》第3條規定,對在創業板以試點注冊制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公司所涉證券發行糾紛、證券承銷合同糾紛、證券上市保薦合同糾紛、證券上市合同糾紛和證券欺詐責任糾紛等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由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試點集中管轄。對此,前述長期代理投資者保護相關案件的律師感慨稱,法律一向都還不錯,核心在于后續如何落實到位,是不是每一個案子都會公平處理,零容忍畢竟要靠人去做?!氨敬巍兑庖姟访鞔_深圳中院集中管轄,管轄涉及到巨大的利益,過去都是各個省有自己的管轄法院,現在都歸集到深圳,可能會產生巨大的影響。過去深圳中院在投資者保護領域的表現一般,對投資者權益保護上的力度我感覺還欠缺很大,希望未來能夠深入,當然當下的政策導向已經十分明確了,還是非常受鼓舞的?!?/p>
另外,《意見》要求嚴格落實“民事賠償優先原則”,當違法違規主體的財產不足以支付全部民事賠償款和繳納罰款、罰金、違法所得時,其財產優先用于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陳靂認為,加大投資者保護力度,有利于打消投資者對新制度、新規則的“顧慮”,讓投資者不再擔心發行人違法行為造成的風險損失,增添市場信心,投資者能夠放心將資金投入市場,保障市場總體資金充裕、流動性良好。
中泰證券分析師戴志鋒認為,政策對發展資本市場的決心很大,也表明了政策調整經濟結構的決心。因為經濟結構需要調整,對應的是融資結構的調整,對應的是發展直接融資。本輪資本市場改革的總體思路和之前有些差異,更強調是中長期的制度建設,方向是市場化和法治化,更強調引入中長期投資者。
(編輯:郝成 校對:顏京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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