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全筑建筑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2020年05月09日 01:03 中國證券報

原標題:上海全筑建筑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603030????????????證券簡稱:全筑股份????公告編號:臨2020-046

  上海全筑建筑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上海全筑建筑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于2020年5月8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方式舉行。會議通知于2020年4月30日以電話方式發出。會議由監事會主席陸曉棟先生召集并主持,會議應出席監事3人,實際出席監事3人。會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上海全筑建筑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本次監事會就以下議案進行了審議,表決通過如下:

  1、審議通過《關于公司使用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資金并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的議案》;

  公司使用承兌匯票支付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款項并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制訂了相應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公司整體資金使用效率、合理改進募投項目款項支付方式、降低資金成本,符合公司及股東的利益,不影響公司募投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及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監事會同意公司使用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所需資金并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于公司使用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資金并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的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2、審議通過《關于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的議案》;

  公司本次以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沒有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計劃相抵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資金置換的相關審議、決策程序合法合規,置換時間距募集資金到賬時間未超過6個月,且置換金額已經眾華所出具了專項鑒證報告。監事會同意公司以募集資金置預先已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共計92,298,182.03元。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于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的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3、審議通過《關于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將不影響公司募集資金計劃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行為。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財務費用,維護公司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其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和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監事會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2億元(含2億元)的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于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0年5月8日

  證券代碼:603030????????????證券簡稱:全筑股份????公告編號:臨2020-047

  上海全筑建筑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資金并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上海全筑建筑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已于2020年5月8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資金并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承兌匯票支付(或背書轉讓支付)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中涉及的款項。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上海全筑建筑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批復》(證監許可〔2020〕371號)核準,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向社會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3,840,000.00張,每張面值100元,募集資金總額為384,000,000.00元,期限為6年。此次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總額扣除承銷及保薦費用8,679,245.28元(不含稅金額),其他發行費用1,676,792.46元(不含稅金額),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373,643,962.26元。上述募集資金已于2020年4月24日全部到位,眾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眾華所”)已進行審驗,并出具了《上海全筑建筑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認購資金實收情況驗資報告》(眾會驗字(2020)第3906號)。

  二、使用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資金并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的操作流程

  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資金使用成本,公司擬根據實際情況使用承兌匯票(或背書轉讓)方式支付募投項目資金,并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在使用承兌匯票(或背書轉讓)支付募投項目所需資金的申請、審批、支付等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1、根據募投項目建設進度及相關采購情況,由項目管理部門、采購部門在簽訂合同之前征求財務部門的意見,確認可以采取承兌匯票進行支付的款項,履行相應的審批程序后,簽訂相關合同。

  2、項目管理部門、采購部門根據募投項目建設進度、采購計劃按月編制募集資金支付計劃,明確資金支付的具體項目及使用承兌匯票額度,并按資金計劃審批程序進行審批。

  3、具體支付承兌匯票時,由項目管理部門、采購部門填制用款申請單并注明付款方式為承兌匯票,財務部門根據審批后的付款申請單辦理承兌匯票支付(或背書轉讓支付)。

  4、公司以承兌匯票支付(或背書轉讓支付)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款項后,財務部門按募集資金支付的有關審批流程,在審核、批準后,將承兌匯票支付(或背書轉讓支付)的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所使用的款項,從募集資金賬戶中等額轉入公司一般賬戶,并于次月第5個工作日之前將承兌匯票支付明細、募集資金項目款項使用明細等匯總報送保薦代表人。

  5、募集資金專戶監管銀行審核、批準后,將以承兌匯票支付(或背書轉讓支付)的募投項目建設所使用的款項從募集資金賬戶中等額轉入公司一般賬戶,用于補充流動資金。

  三、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使用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所需資金,有利于提高公司整體資金使用效率、合理改進募投項目款項支付方式、降低資金成本,符合公司及股東的利益,不影響公司募投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及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四、監事會意見

  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使用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資金并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的議案》。公司使用承兌匯票支付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款項并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制訂了相應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公司整體資金使用效率、合理改進募投項目款項支付方式、降低資金成本,符合公司及股東的利益,不影響公司募投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改變或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及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監事會同意公司使用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所需資金并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

  五、獨立董事意見

  1、公司使用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資金并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有利于提高公司資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會影響公司募投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和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

  2、上述事項已經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及審批程序,董事會召開的程序、表決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

  綜上,我們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資金并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的事項。

  六、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1、全筑股份使用承兌匯票支付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款項并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資金使用成本,符合股東和廣大投資者利益,不影響全筑股份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和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規定;

  2、上述事項已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及第四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獨立董事已經針對此事項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該事項已履行了必要決策程序;

  3、全筑股份制定了相應的具體操作流程來保證交易真實、有效,確保募集資金用于募投項目。保薦機構將對此事項實際操作流程進行監督,并督促公司加強管理。

  綜上,本保薦機構對全筑股份使用承兌匯票支付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款項并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事項無異議。

  七、報備文件

  (一)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

  (二)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

  (三)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有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四)眾華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上海全筑建筑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鑒證報告》(眾會字(2020)第?2670號》

  (五)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關于上海全筑建筑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資金并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5月8日

  證券代碼:603030????證券簡稱:全筑股份????公告編號:臨2020-045

  上海全筑建筑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上海全筑建筑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于2020年5月8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和通訊相結合的方式舉行。會議通知于2020年4月30日以電話方式發出。會議由董事長朱斌先生召集并主持,會議應出席董事7人,實際出席董事7人。公司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會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上海全筑建筑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本次董事會就以下議案進行了審議,表決通過如下:

  1、審議通過《關于公司使用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資金并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于公司使用承兌匯票支付募投項目資金并以募集資金等額置換的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2、審議通過《關于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于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的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3、審議通過《關于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于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

  表決結果:同意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5月8日

  證券代碼:603030????????????證券簡稱:全筑股份????公告編號:臨2020-048

  上海全筑建筑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上海全筑建筑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為人民幣92,298,182.03元,符合募集資金到帳后6個月內進行置換的規定。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上海全筑建筑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批復》(證監許可〔2020〕371號)核準,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向社會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3,840,000.00張,每張面值100元,募集資金總額為384,000,000.00元,期限為6年。此次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總額扣除承銷及保薦費用8,679,245.28元(不含稅金額),其他發行費用1,676,792.46元(不含稅金額),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373,643,962.26元。上述募集資金已于2020年4月24日全部到位,眾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眾華所”)已進行審驗,并出具了《上海全筑建筑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認購資金實收情況驗資報告》(眾會驗字(2020)第3906號)。

  公司對募集資金采取了專戶存儲制度,募集資金到賬后,已全部存放于開立的募集資金專項賬戶內,并與保薦機構、存放募集資金的開戶銀行簽署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根據《上海全筑建筑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中披露的募投項目使用計劃,本次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在扣除發行費用后用于下列項目:

  單位:萬元

  ■

  三、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情況

  根據眾華所出具的《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鑒證報告》(眾會字【2020】第4709號),截至2020年4月27日,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款項計人民幣92,298,182.03元,具體情況下:

  單位:元

  ■

  四、本次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自籌資金的董事會審議情況

  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的議案》,同意使用募集資金92,298,182.03元置換前期已預先投入的自籌資金。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的自籌資金事項履行了相應的審批程序,并未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且置換時間距離募集資金到賬時間未超過6個月,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以下簡稱《2號監管指引》)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上交所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

  五、會計師事務所意見

  眾華所對公司編制的《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專項說明》進行了審核,并出具了《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鑒證報告》(眾會字【2020】第4709號)。

  六、監事會意見

  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的議案》。公司本次以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沒有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計劃相抵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資金置換的相關審議、決策程序合法合規,置換時間距募集資金到賬時間未超過6個月,且置換金額已經眾華所出具了專項鑒證報告。監事會同意公司以募集資金置預先已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共計92,298,182.03元。

  七、獨立董事意見

  1、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財務費用,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體股東利益。本次資金置換行為沒有與募投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和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

  2、上述事項已經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及審批程序,董事會召開的程序、表決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

  綜上,我們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置換金額為人民幣92,298,182.03元。

  八、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事項已經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意見,并由眾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鑒證報告,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事項,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且置換時間距募集資金到賬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符合《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相關規定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保薦機構對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事項無異議。

  九、報備文件

  (一)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

  (二)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

  (三)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有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四)眾華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鑒證報告》(眾會字【2020】第4709號)。

  (五)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關于上海全筑建筑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5月8日

  證券代碼:603030????????????證券簡稱:全筑股份????公告編號:臨2020-049

  上海全筑建筑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公司將使用最高額度不超過人民幣2億元的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到期歸還至相應募集資金專用賬戶。

  上海全筑建筑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在確保募集資金項目正常運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2億元(含2億元)的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到期歸還至相應募集資金專用賬戶。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上海全筑建筑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批復》(證監許可〔2020〕371號)核準,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向社會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3,840,000.00張,每張面值100元,募集資金總額為384,000,000.00元,期限為6年。此次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總額扣除承銷及保薦費用8,679,245.28元(不含稅金額),其他發行費用1,676,792.46元(不含稅金額),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373,643,962.26元。上述募集資金已于2020年4月24日全部到位,眾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眾華所”)已進行審驗,并出具了《上海全筑建筑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認購資金實收情況驗資報告》(眾會驗字(2020)第3906號)。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根據《上海全筑建筑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中披露的募投項目使用計劃,本次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在扣除發行費用后用于下列項目:

  單位:萬元

  ■

  三、前次補充流動資金的情況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資金不存在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情況。

  四、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計劃

  為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減少財務費用,降低公司運營成本,維護公司和投資者的利益,在確保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的資金需求以及募集資金使用計劃正常進行的前提下,公司決定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該筆資金僅限于與公司主營業務相關的生產經營使用,總額不超過人民幣2億元(含2億元),使用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公司將根據募投項目實際進展對資金需求的情況,逐筆歸還本次用于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募集資金。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不會直接或間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購,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可轉換債券等交易。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不會改變募集資金用途,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

  五、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臨時補充流動資金計劃的董事會審議程序

  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保薦機構均發表了同意意見。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符合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和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

  六、監事會意見

  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將不影響公司募集資金計劃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行為。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財務費用,維護公司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其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和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監事會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2億元(含2億元)的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

  七、獨立董事意見

  1、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財務費用,維護公司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其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將不影響公司募集資金計劃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行為,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和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

  2、上述事項已經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及審批程序,董事會召開的程序、表決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

  綜上,我們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2億元(含2億元)的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使用期限為自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

  八、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海通證券保薦代表人查閱了相關會議記錄,對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情況進行了核查。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全筑股份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財務費用,不會影響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實施,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的情形。公司所履行的審議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制度的相關規定。

  綜上,保薦機構對全筑股份本次使用總額不超過人民幣2億元(含2億元)的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事項無異議。

  九、備查文件

  1、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

  2、第四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有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4、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上海全筑建筑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暫時補充流動資金的專項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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