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銀保監會擬調整財產險產品審批備案范圍
本報記者 潘昶安
中國證券報記者10月24日獲悉,日前銀保監會財險部向業內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財產保險公司產品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簡稱“《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包含兩方面內容:一是改進產品管理方式,完善產品監管機制;二是明確產品備案流程,規范公司產品報備。
銀保監會在《征求意見稿》中指出,此次監管方式改革的目的是為了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斷加強和改進產品監管,突出監管重點,統籌監管資源,提高監管效率,提升財產保險行業產品質量。
車險等產品擬改為備案制
此次《征求意見稿》中,最受市場關注的是銀保監會調整了產品的審批備案范圍。機動車輛保險、1年期以上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產品擬由審批制改為備案制,原屬于備案類的產品仍采用備案管理。同時,銀保監會將堅持放管結合、并重的原則,對備案產品持續強化監管。
分析人士認為,此舉或意味著監管部門可能全面放開車險費率管制,險企將自行擬定車險費率進行備案,商業車險費率改革將進一步深化。
《征求意見稿》中還突出了屬地監管。機動車輛保險、中央財政保費補貼型農業保險、融資性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產品(簡稱“三類產品”)由銀保監會負責備案并監管;其他產品均由相關銀保監局負責備案并監管;銀保監會將根據市場情況變化和產品監管需要,適時調整由銀保監局負責備案并監管的產品范圍。
監管職責分工也將進一步明確。銀保監會負責研究制訂產品監管政策、制度規則、工作規劃,組織實施全國性的產品非現場檢查,以及三類產品的備案和監管等。銀保監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和執行產品監管規定,以及三類產品以外其他產品的備案和監管等。
財產險總公司為備案申報主體
《征求意見稿》還對產品申報主體、報送方式、產品備案報送材料進行了細化規定。產品申報主體方面,《征求意見稿》提出,財產保險公司總公司為產品備案的申報主體,銀保監會和銀保監局不受理分支機構直接申報的產品。除三類產品以外,經營范圍超過一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產品,由財產保險公司總公司向營業場所所在地銀保監局備案;僅在某一省、自治區、直轄市使用的產品,由財產保險公司總公司向產品使用地銀保監局備案。
產品報送方式方面,《征求意見稿》提出,所有產品備案材料均以電子化方式報送。其中,機動車輛保險產品、農業保險和涉農保險產品(含中央財政保費補貼型、地方財政保費補貼型、非財政保費補貼型農業保險以及涉農保險產品)、融資性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產品通過銀保監會“保險產品電子化報備和管理信息系統”報送,取得備案號后即可使用。其他產品通過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財產保險公司備案產品自主注冊平臺”報送,注冊完成后即可使用。
產品備案報送材料方面,《征求意見稿》提出,財產保險公司報送產品備案材料一般應當包括:報備文件、備案表、保險條款費率文本、精算報告以及可行性報告等。
責任編輯:張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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