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突然離世,你的微信、支付寶等網絡遺產怎么辦?
央視財經、新華社
目前,國家對于網絡遺產還沒有明確的司法解釋,法律界也沒有定論。
業內人士認為,依照《繼承法》,沒有人身性質的網絡遺產,比如網絡理財、余額寶以及作品版權、游戲幣等,應當可以繼承。而電子郵箱、微信、微博社交、游戲賬號等網絡資產,因為具有人身性質的網絡遺產都是私密性的,屬于用戶的隱私,不可以繼承。
“數字遺產”的追問從未停歇,由此引發的糾紛不時在全球各個角落出現。
事實上,這確實是一個無法回避的現實問題。數字時代,E-mail、QQ號、微信等社交網絡、個人空間,甚至包括網絡使用痕跡、圖片、購買的數字音視頻產品服務等,已經成為我們有別于現實財產之外的另一種財產——數字虛擬財產。這些“看得見卻摸不著”的財產,維系著我們的關系網以及記錄著生活的點點滴滴。
“數字財產”的價值究竟幾何,每個人的認知或有不同。而在實際操作中,這些“財產”的繼承仍困難重重。尤其當數字財產變成數字遺產時,相關糾紛也越來越多。
隨著網民數量急速擴大,此類糾紛也日益增加。全球網民2017年已達40億,中國網民達7.5億。網絡經濟也大為發展,社交網絡急速演進。各類個人數字財產或遺產的經濟和情感價值凸顯。
“數字遺產”的處置主要面臨兩大難題:一是其法律定位尚不明確;二是許多網絡運營商和網絡平臺與用戶簽訂的協議里有“隱私保護”條款。這就意味著,用戶對賬戶只有使用權,沒有擁有權,因此他人不能得到用戶的內容,也就排除了數字遺產繼承權。
目前,過世者的網絡數據保護仍處于法律的灰色地帶,社會、網絡運營商和平臺到底應該如何對待數字遺產?各國都在探索中。
美國總體尚未有明確的立法支持,但“數字遺產”已開始被寫入一些州的法律。英國、德國等國家的法律中,已有對數字遺產的一些規定,并在持續完善中。此外,各個互聯網公司和IT公司對用戶網絡數據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責任編輯:趙子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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