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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產權改革大討論與流派之爭 | |
新左派 | 新自由主義 |
孫立平:國有資產就好比是大熱天里的一根冰棍 左大培:警惕中國的霍多爾科夫斯基 楊 帆:MBO應暫停 應該制定反侵害國有資產法 韓 強:聲援郎咸平、左大培 胡星斗:應轉向人道的市場經濟體制 孫立平:產權改革應有一個重造的標準 黃湘源:MBO決不是國企產權改革的方向 李曙光:流失不只在產權領域 缺乏制惡機制 從法律角度看郎顧之爭 |
吳敬璉:國企改革不能停止
張維迎:不要“妖魔化”中國企業家群體 周其仁:我為什么要回應郎咸平 再談為什么回應郎咸平 張文魁:我與郎咸平的分歧是根本性的 陳志武:我們需要國營 還是需要“還產于民” 李開發:郎咸平“七板斧”詆毀國企改革 王泠一:勿以守財奴眼光看國企改革 徐滇慶:“產權無關”論錯在哪?與郎咸平商榷 |
國企改革三大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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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 | 第二階段 | 第三階段 |
第一個階段是從80年代初開始,中國開始了國有企業的改革。改革的主要手段是國家對企業放權讓利,只涉及微觀主體的改革,宏觀層面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幾乎沒有觸及。這一階段探索的結果表明,僅僅從企業層次著手是建立不起現代企業制度的,也難以搞活企業,必須從宏觀層次出發,建立合理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從整體上搞好國有企業。 | 第二個階段是從1988年到2003年。為了從體制上建立國有資產管理的新模式,國務院于1988年成立了國有資產管理局。但是中央政府尚未考慮建立一個權利集中的機構,相反是把出資人權利分散給國有資產管理局、財政部、大型企業工作委員會、經貿委、計委、中組部、主管部局等部門,力圖建立一個相互約束、相互監督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 | “十六大“又重新提出國有資產管理的問題。與過去不同,這次是在一個新的高度上來談國有資產管理的問題了,所以,提到國有資產管理的宗旨十分明確,那就是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分別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建立專門的管理機構,管人、管事和管資產相結合,權利、職責和義務相統一。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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