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證券時報網
作者:證券時報兩會報道組
全國兩會即將召開,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今年將提交一份《關于將網絡互助行業應盡快納入監管的提案》。
鄭秉文表示,2011年網絡醫療健康互助(簡稱“網絡互助”)誕生以來發展迅速,尤其2018年10月至今螞蟻金服集團旗下網絡互助平臺相互寶上線僅一年多,平臺成員就超過1億人,成為我國網絡互助的一個重要轉折點和標志性事件。截至2019年底,我國數十家網絡互助平臺加入成員已達1.5億人,2019年共幫助了近4萬人次,互助金額超過50億元,在全國醫保和商業保險之外成為我國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一支重要補充形式。
中共中央、國務院2020年2月25日下發《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將醫療互助正式納入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網絡互助行業對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補充作用主要體現在三方面:一是對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覆蓋面發揮重要補充作用。國家衛健委流動人口動態監測調查數據顯示,我國2.45億流動人口中仍有10.9%沒能參加任何一種醫療保險。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在全國大中城市的調研發現,2017年全國大中城市健康險市場的滲透率僅為9.1%,購買率不足10%。三是參與門檻低,可及性很好。網絡互助平臺加入方式簡單便捷,線上操作即可實現,不受戶籍地、流入地以及單位依托等限制。三是對由于重大疾病家庭成員導致陷入絕境的家庭具有明顯補償作用,可為有效防止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做出貢獻。
不過,由于網絡互助屬性始終存在爭議等原因,目前尚未納入監管。
鄭秉文認為,網絡互助與其他平臺服務領域一樣,存在一些潛在的共性風險如下:
一是金融風險。目前網絡互助收費方式主要有“后付費”和“先付費”兩種。雖然主流模式是后付費,但先付費模式也占有一定市場份額,他們存在一定規模的資金池。二是經營風險。目前大部分網絡互助平臺的經營處于盈虧邊緣,很多平臺的經營收入不能覆蓋全部成本。三是信息風險。應盡快制訂法規政策,對互助范圍、健康告知、等待期等信息披露進行規范,讓幾億公民隱私安全得到保障。四是道德風險,既應盡快立法確保平臺經營者或投資者遵守契約,防止平臺“野蠻生長”,又應依法保護平臺成員合法權益,要求成員誠實守信。五是失范風險。行業中存在一些潛在的不規范經營現象,規范創新、扶優汰劣的外部生態還沒有建立起來。六是社會性風險。網絡互助行業涉眾性強,動輒幾千萬、上億人,據預測到2025年將達到4.5億人,需要未雨綢繆,防患于未然。
鄭秉文稱,近年來,網絡互助有了較好的發展勢頭,利用金融科技重構保障流程,服務新市場創造新價值的良好創新趨勢已顯現,為更好服務我國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應乘勢將網絡互助納入監管。網絡互助雖然不屬于現代意義上和法律意義上的保險,但它與商業保險的本質相像地方有三:一是采用商業保險式的風險選擇手段;二是風險發生和機制運行符合大數法則;三是實施互助共濟的風險分攤制度安排。與此同時,作為金融科技創新的結果,網絡互助創設了一些新特征,突出表現為風險轉移和分攤網狀化、費用支付零散化、風險定價事后化。
鄭秉文稱,綜上,網絡互助是一種新型的健康風險分散機制,是一種新的數字金融創新方式。在目前相關監管部門中,銀保監會的職能最接近網絡互助的業務本質和屬性,從風險管理的角度看,建議盡快將網絡互助納入銀保監會的監管框架之內,并根據其獨特性建立適配的創新監管方式,防止重蹈“P2P網貸”的覆轍。
責任編輯:陳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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