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訊 10月23日,據微博網友爆料,一德期貨席位的蘋果1810交割,交不出貨,直接宣布違約。
今日,微博網友“浩多多”發微博稱,重大消息:多多對手方一德期貨,直接宣布違約,交不出貨,直接走流程交罰款 。
21日,微博網友“快樂的大豆2012”發微博稱,周末了好多人私信我,雖然以前在徽商期貨這個席位做交易,但是這次1810與一德期貨配對的不是我,從接貨方解了一些情況:賣方沒有提交倉單信息,構成了違約,具體怎么處理要按照交易所的規則辦理,周五是最后交易日是可以平倉的,按理說一德這個席位1807交過貨,不應該出現這樣的問題,關注事件的發展吧
根據鄭商所,倉單數據顯示,10月22日倉單蘋果倉單總計為33張,每張倉單=2手合約*10噸/手=20噸,可對應66手。而19日顯示的蘋果1810的倉單配對顯示,一德期貨配對徽商期貨,交割量為2手,一共為70手。
另據相關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已經在協商違約賠償事宜了。
專家解讀:任何期貨品種,尤其是在創設初期出現小幅度的違約屬于正常行為,此外本次違約的規模不大,屬于正常的市場行為。
但是無論是做多還是做空,一旦進入了交割環節,最好還是能夠實物交割交收。因為畢竟期貨市場的本源是發揮價格發現功能和為市場提供對沖工具,從而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
如果投機交易者盲目追求價格利益,最終無法履行合約,是不負責任的行為,也會給自己的信譽帶來很大的污點,期貨交易應理性對待。
以下為《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割細則》第九章 交割違約處理原文:
第九章 交割違約處理
第一百零四條 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構成交割違約:
(一)規定期限內,賣方未能如數交付標準倉單或未能如數交付實物的;
(二)規定期限內,買方未能如數解付貨款的;
(三)車(船)板賣方交割的貨物質量不符合交割質量規定的;
(四)交易所認定的其他違約行為。
第一百零五條 構成交割違約的,由違約方支付違約部分合約價值(按交割結算價計算)20%的違約金給守約方。買賣雙方終止交割。
第一百零六條 計算買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時,交易所應對違約部分預扣合約價值20%的違約金。
計算買、賣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的公式為:
(一)賣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手)=[應交標準倉單數量(張)-已交標準倉單數量(張)]×交割單位÷交易單位
(二)買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手)=(應交貨款 -已交貨款)÷(1-20%)÷(交割結算價+包裝物單價)÷交易單位
第一百零七條 買賣雙方同時違約的,交易所按終止交割處理,并對雙方分別處以違約部分合約價值5%的罰款。
第一百零八條 會員發生部分交割違約時,違約會員所接標準倉單或者所得貨款可用于違約處理。
第一百零九條 按本細則規定出現終止交割情形時,交易所的擔保責任了結。
責任編輯:吳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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