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解讀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解讀
2018年10月23日 00:20 新浪財經-自媒體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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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薪萬元不納稅:《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的解讀與建議

  來源:秦朔朋友圈

  今年個稅改革的最大亮點——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終于在10月20日揭開了神秘面紗。

  20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會同有關部門起草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在兩部門官網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為期兩周。

  筆者仔細閱讀了該《暫行辦法》,有一些心得體會分享給大家,也歡迎大家留言分享自己的想法與建議。

  扣除哪些內容?

  《暫行辦法》規(guī)定的專項扣除內容主要是壓在中產階級肩上的四座大山:教育(子女的教育和納稅人的繼續(xù)教育)、醫(yī)療(納稅人自己的大病醫(yī)療,筆者以為家庭非個稅納稅成員的大病醫(yī)療也應該囊括在內,后面再議)、住房(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和養(yǎng)老(贍養(yǎng)老人)。

  扣除多少金額?

  教育方面:

  納稅人的子女教育和自己的繼續(xù)教育可以同時扣除。

  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教育)和學歷教育(小學至博士研究生)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子女越多,扣除越多,算是鼓勵生育的小小舉措吧。

  受教育子女的父母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經父母約定,也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

  既然可以雙方各扣一部分,建議不要硬性規(guī)定必須五五開。舉例來說,如果男方月收入5800元,女方月收入5200元,上述規(guī)定會使得他們的個稅不能全免,但同樣月收入1.1萬元的另一個家庭,只是因為男方月收入6000元,女方月收入5000元,而得以個稅全免,這有失稅法的公平性。

  納稅人接受學歷繼續(xù)教育的支出,在學歷教育期間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額扣除。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yè)資格繼續(xù)教育、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繼續(xù)教育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額扣除。

  鼓勵納稅人接受正規(guī)的學歷繼續(xù)教育,也鼓勵納稅人考取各種職業(yè)資格證書,建議分開考試,每年考取一個,這樣可以把優(yōu)惠政策用到最大。

  但如果納稅人在接受繼續(xù)教育的同時,又考取了一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證書,是同時扣除呢還是只能選擇一項扣除,并沒有明確說明。筆者希望是同時扣除,但估計政策的本意是兩者擇其一,也許正式稿會明確。

  個人接受同一學歷教育,符合扣除條件的,該項教育支出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除,也可以由本人按照繼續(xù)教育支出扣除,但不得同時扣除。

  看上去顯然是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除比較好,如果他們的月收入超過5000元相對較多一些的話。這一條鼓勵納稅人以家庭為單位通盤考慮開支,并進行稅收籌劃,是有積極意義的。

  醫(yī)療方面:

  一個納稅年度內,在社會醫(yī)療保險管理信息系統(tǒng)記錄的(包括醫(y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和醫(yī)保目錄范圍外的自費部分)由個人負擔超過15000元的醫(yī)藥費用支出部分,為大病醫(yī)療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0000元標準限額據實扣除。大病醫(yī)療專項附加扣除由納稅人辦理匯算清繳時扣除。

  寧可多交稅,千萬別生病。一旦生了大病,雖說可以抵扣個稅,但你不一定有稅可抵了。

  8月底有一篇熱文《月薪2.5萬的企業(yè)高管患癌后,工資降到每月1200元,有些苦,只有自己最清楚》在網上流傳,雖說不是所有的公司都如此絕情,但病假期間,員工工資收入下降是不爭的事實。

  所以《暫行辦法》第十條:納稅人發(fā)生的大病醫(yī)療支出由納稅人本人扣除,這一條能否修訂一下?能否回歸到以家庭為單位來衡量醫(yī)療開支?家庭成員的大病支出能否也可以由內部的其他納稅人抵扣,畢竟家庭才是一個單獨的經濟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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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方面:

  住房貸款利息可以扣除,住房租金也可以扣除,但兩者只能擇其一,不能同時享有,雖然現實生活中,你可能既租著房,又還著房貸。

  而且只能是首套住房貸款利息,在還貸期間,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 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這同樣是一個模糊的表述,雙方可否二八抵?五五抵?建議正式稿約定夫妻雙方抵扣的比例自由約定。

  納稅人本人及配偶在納稅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沒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賃住房發(fā)生的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承租的住房位于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年14400元(每月1200元);

  (二)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轄區(qū)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扣除標準為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

  (三)承租的住房位于其他城市的,市轄區(qū)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含)的,扣除標準為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

  注意,需要你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住房,才可以申報扣除房租,不過這也是一個有失公平的條款。比如說,兩個工資一樣、都在蘇州工作的職工,一個在蘇州本地有住房,但為了上班方便,又在單位附近租了一套房子,這種情況房租不可以抵扣,另一個人在上海有全款購買的住房并且正在對外出租,但在蘇州是租房居住,這種情況是可以抵扣房租的,顯然有失公平。

  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沒有住房的,可以分別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對于這一條,同樣建議由夫妻雙方自主約定各自的扣除比例,而非一刀切。

  養(yǎng)老方面:

  納稅人贍養(yǎng)60歲(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贍養(yǎng)人(指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經去世,實際承擔對祖父母、外祖父母贍養(yǎng)義務的孫子女、外孫子女)的贍養(yǎng)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應當與其兄弟姐妹分攤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分攤方式包括平均分攤、被贍養(yǎng)人指定分攤或者贍養(yǎng)人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采取指定分攤或約定分攤方式的,每一納稅人分攤的扣除額最高不得超過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并簽訂書面分攤協(xié)議。指定分攤與約定分攤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攤為準。納稅人贍養(yǎng)2個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數加倍扣除。

  假如你有個弟弟還在讀書,沒有工作,自然沒有個稅需要減免,如果你想把24000元的扣除額度都歸于自己,顯然是不可以的,非獨生子女單人的扣除金額上限為12000元/年。

  如果你是一個獨生的、上有老(超過60歲)、下有小(一個)、有房貸(首套)、沒生病(大的)、又在積極接受再教育的上班族,按照《暫行辦法》,你明年的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額度是“1.2萬+0.48萬+1.2萬+2.4萬=5.28萬元”,折合每月4400元,你的個稅免征額變相提高到“5000元+4400元=9400元”。

  又因為計算個稅應納稅所得額時,除了扣除5000元基本減除費用以及專項附加扣除額度,還要扣除“四險一金”( 養(yǎng)老保險、醫(yī)療保險、失業(yè)保險、工傷保險和住房公積金),所以很多月薪萬元的白領可以免個稅了,是實實在在的大利好。

  如何申報抵扣?

  很多網友可能會覺得個稅專項抵扣是好事,但實施起來有難度,這么多項內容,得多少證明材料,那么多納稅人,稅務工作人員忙得過來嗎?審核不過來是不是就不給我抵扣了?

  早在新個稅法出爐的時候,國家稅務總局總審計師劉麗堅就表示,在具體操作中,專項附加扣除初步有以下幾點考慮:一是申報就能扣除。二是預繳就能享受,個人還可以將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提供給單位,每個月發(fā)放工資、代扣個稅時,單位就可以根據個人的實際情況進行扣除。三是未扣可以退稅,預扣預繳環(huán)節(jié)沒有享受到,可以到第二年辦理匯算清繳的時候申請退稅。四是“讓信息多跑網路,讓納稅人少跑馬路”。

  本次的《暫行辦法》第二十三條也明確了:納稅人首次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應當將相關信息提交扣繳義務人或者稅務機關,扣繳義務人應盡快將相關信息報送稅務機關,納稅人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發(fā)生變化的,應當及時向扣繳義務人或者稅務機關提供相關信息。

  前款所稱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包括納稅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被贍養(yǎng)老人等個人身份信息,以及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與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

  網友可能發(fā)現了,原來專項附加扣除這么簡單,申報給公司就行了,那會不會有人虛假申報呢?

  一塊錢的共享單車都有人撬鎖使用,更不用說這么大的政策優(yōu)惠了,但下有對策,上也有政策。

  《暫行辦法》要求納稅人留存醫(yī)療服務收費相關票據原件(或復印件)、住房貸款合同、貸款還款支出憑證和住房租賃合同等,養(yǎng)老和教育那部分不需要憑證,但國家相關部門有老人數據和學生學籍數據,畢竟我們進入了大數據時代。

  稅務機關核查專項附加扣除情況時,首次發(fā)現納稅人拒不提供或者提供虛假資料憑據的,通報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五年內再次發(fā)現上述情形的,記入納稅人信用記錄,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聯(lián)合懲戒。

  最后我想說,《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瑕不掩瑜,藏稅于民,切實減輕了一部分上班族的負擔,是繼個稅免征額提高之后的又一個重大利好,期盼明年元旦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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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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