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5名編制,主席設一正四副,銀保監會三定方案今日公告
熊菲
銀、保監合并,是自2003年“一行三會”格局確立以來金融系統最大的一次機構改革。今年3月以來兩會合并后,“三定”(定職能、定內設機構和定編制)就引發各方關注。歷時7個月后,中國機構編制網今天正式對三定編制規定進行公告,該規定已于8月14日起正式實施。
根據11月13日發布的《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下稱“規定”),中國銀保監會機關事業編制925名。設主席1名,副主席4名,司局級領導職數107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機關紀委書記1名,首席風險官、首席檢查官、首席律師和首席會計師各1名)
共設925名編制,主席設一正四副
根據規定,中國銀保監會機關事業編制925名。設主席1名,副主席4名,司局級領導職數107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機關紀委書記1名,首席風險官、首席檢查官、首席律師和首席會計師各1名)。總編制人數比此前在編的1050人減少約12%。
此前,銀保監會副主席共有7名,分別為王兆星、陳文輝、黃洪、曹宇、周亮、梁濤、祝樹民。目前陳文輝已于8月底到社保理事會出任副理事長,目前仍有6位副主席。6名副主席中,除了有到齡退休的外,可能還會有副主席另有其他職務安排。
首席風險官、首席檢查官、首席律師和首席會計師等均為新設職務,而銀保監會不再設置主席助理一職。據相關報道,首席風險官為原銀監會審慎規制局局長肖遠企,首席檢察官為原銀監會國有大型銀行監管部主任楊麗平,首席律師為原銀監會法規部主任劉福壽,首席會計師為原保監會首席會計師馬學平。
部門設置變26+1
原銀監會有28個內設部門,原保監會有15個內設部門。經過調整后,根據規定,銀保監會最終形成“26+1”的部門設置安排,即26個監管職能部門和1個機關黨委。
原銀監會保留的部門包括:國有控股大型商業銀行監管部、政策性銀行監管部、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監管部、城市商業銀行監管部、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監管部、信托監管部、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部、普惠金融部。
原保監會則保留了4個部門:人身險監管部、財產保險監管部、保險中介監管部和保險資金運用監管部。
機關黨委、人事部、辦公廳、法規部、政策研究局/室、財務會計部、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等同名稱部門合并。銀保監會還新設了兩個部門——重大風險與案件處置局和公司治理監管部。
重大風險事件與案件處置局(銀行業與保險業安全保衛局)主要是擬訂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違法違規案件調查規則。組織協調銀行業和保險業重大、跨區域風險事件和違法違規案件的調查處理。指導、檢查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的安全保衛工作。
公司治理監管部則主要擬訂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公司治理監管規則。協調開展股權管理和公司治理的功能監管。指導銀行業和保險業機構開展加強股權管理、規范股東行為和健全法人治理結構的相關工作。
銀保監會已于10月8日召開干部會議,宣布“三定”(定職能、定機構、定編制)方案的正式結果,各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得以確定。根據“13個精算師”整理,銀保監會部門負責人為:
地方局合并大幕拉開
隨著10月8日銀保監會開會宣布“三定”方案和各部門負責人后,銀保合并進入最后一個步驟,涉及2萬余地方監管人員的大整合也已拉開帷幕。
10月17日,銀保監會各地監管局一把手赴京參加會議,會議的內容便是關于各地方銀保監局籌備負責人的確定。新任的36地方銀保監局一把手大部分從目前的逾60位銀監局和保監局一把手中選出。
根據2017年7月出版的銀監會年報,銀監會系統包括36個銀監局、306個銀監分局、1730個監管辦事處,另設北戴河培訓中心、沈陽培訓中心、順德培訓中心和廊坊培訓中心。據了解,銀監系統超過2.3萬人,會機關約650人。保監會設有36個省級保監局,以及蘇州、煙臺、汕頭、溫州、唐山等五個地市級保監分局。相比銀監系統,保監系統的人數少得多,約3000人,會機關約400人。
目前地方銀保監局的整合正在推進中。
以下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全文:
責任編輯:謝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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