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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北京:已處理30起拒收現金行為
新京報訊(記者 宓迪)明明店里有人卻拒收現金?旅游景點只能掃碼支付?針對近年來出現的損害消費者支付方式選擇權的行為,7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在全國范圍內啟動了拒收人民幣現金整治。
整治進展如何?11月13日,新京報記者從人民銀行北京營業管理部獲悉,自北京地區整治工作啟動以來,截至目前,人行營業管理部已處理了30起不同類型的拒收現金行為,約談了2家知名企業。
此外,營管部還對第四套人民幣停止流通政策作出解釋,指出1角、5角紙幣仍可流通,銀行仍在正常收付,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
30起不同類型拒收現金行為被處理
據悉,截至目前,人行營業管理部已根據群眾反映和主動發現,處理了30起不同類型的拒收現金行為,約談了2家知名企業。
營管部表示,拒收現金行為中,有的是停車場、餐飲店等企業對員工管理不嚴,導致員工為了個人方便而拒收顧客的現金,或因為和顧客因其他事宜發生矛盾而故意拒收現金;有的是企業盲目跟風“無現金”的錯誤提法進行不當宣傳,錯誤地認為不收現金就“高端”了;有的是公共服務類單位“換位思考”意識不夠,沒有考慮到群眾的多種情況,收費窗口只能刷卡、刷手機,不能收取現金,給沒有銀行卡、手機支付的群眾造成了不便;有的是企業以互聯網新業態為名,明明店面內有人,完全具備收取條件,卻不收取現金,既讓消費者反感又觸犯法律。
營管部稱,特別要強調的是,有的商戶對第四套人民幣停止流通政策有誤解,誤以為1角、5角紙幣也已經停止流通而不收取。實際上,1角、5角紙幣仍可流通,銀行仍在正常收付,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
營管部指出,在群眾反映的情況中,還有一些經查證不屬于拒收現金行為,如有的商戶是因為臨時缺少現金找零而未能達成交易。對于這種情況,希望交易雙方能夠互相體諒,協商解決。廣大商戶可隨時到銀行兌換零錢。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通知、告示等方式拒收現金
近兩年來,以條碼支付為代表,非現金支付在我國廣泛應用;與此同時,部分商家拒收現金的行為也得到了廣泛關注。
今年7月13日,央行總行曾就整治拒收現金有關問題發布公告及答記者問,明確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是人民幣,包括紙幣和硬幣。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現金,依法應當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
“如一些消費者在旅游景區、餐飲、零售等行業商戶消費時被拒收人民幣現金,既損害了人民幣的法定地位,也損害了消費者對支付方式的選擇權。”彼時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曾在答記者問中指出。
此前曾有專家指出,在我國,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多種支付結算方式將繼續共存,非現金支付方式并不能完全替代現金的作用。
人民銀行北京營業管理部表示,將持續保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的嚴肅態度,對于拒不整改、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將依法予以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處罰信息將按照規定程序記入被處罰人的信用不良記錄。
責任編輯:李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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