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急著炒作數字貨幣概念 先看清DCEP究竟是什么?
作者: 周艾琳
DCEP是一項關乎民生經濟的研發工程,需要對商業銀行、支付公司等多家金融相關企業的系統設施進行改造,自然牽動著市場神經,但各界對DCEP還有眾多概念上的混淆,因而憑空炒作。
此外,DCEP很難完全采用區塊鏈技術,因為現有的區塊鏈技術還無法滿足DCEP對高并發的需求。
央行數字貨幣再度引發市場關注。10月11日8時,“禮享羅湖數字人民幣紅包”預約工作圓滿結束,系統成功完成試點預約登記,這是數字人民幣發展進程中的重要一步。
同日,中國央行副行長陳雨露撰文表示,要加快中央銀行法定數字貨幣(DCEP)的研發和可控試點,保障支付安全。加強金融科技創新研究及其在金融基礎設施建設中的應用,彌合數字鴻溝,提升運行效率與監管效能。
9月,四大行在大規模內測數字人民幣的消息也一度引發數字貨幣概念股異動。8月商務部發布通知表示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及中西部具備條件的試點地區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
DCEP是一項關乎民生經濟的研發工程,需要對商業銀行、支付公司等多家金融相關企業的系統設施進行改造,自然牽動著市場神經,但各界對DCEP還有眾多概念上的混淆,因而憑空炒作。究竟DCEP與我們日常用的貨幣、支付寶或微信的余額、比特幣等有何區別?概念股與DCEP究竟存在什么關系?哪些領域才真正有前景?這些問題需要厘清。
和第三方支付的余額、比特幣有何區別?
DCEP最簡單的理解方式就是電子現金,把法定貨幣的載體由紙質形式變為電子形式,而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常用的貨幣多是紙幣或硬幣。
DCEP和支付寶、微信中的余額的最大區別在于,從貨幣的統計口徑上看,央行數字貨幣屬于M0,即現金的范疇;而余額寶和微信里的資金本質上是非存款類金融機構存款,屬于M2范疇。此外,DCEP的法律地位和安全程度高于余額寶和微信。
更需注意的是,DCEP和比特幣完全不同,主要區別有兩方面。首先,DCEP采用100%繳納準備金,是央行負債,由央行信用擔保,屬于國家主權貨幣。比特幣則無任何信用做擔保,所以價格波動非常大;其次,從設計細節上看,DCEP采取的是雙層運營體系,即央行先把數字貨幣兌換給銀行或者是其他運營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而比特幣則是采用去中心化的挖礦方式發行,發行過程中不涉及央行,也不涉及商業銀行,直接面向大眾。
此外,盡管USDT等穩定幣部分解決了比特幣等價格波動劇烈問題,但DCEP是政府發行的,而Libra和USDT是由私人機構發行,以美元或其他貨幣做抵押擔保的數字貨幣。從法律上看,DCEP具有無限法償性,即當我們使用DCEP進行支付時,商家是不能拒收的,而Libra和USDT則不具備。
DCEP的相對優越性如何體現?
DCEP有哪些優越性?
其實,DCEP的優越性體現在我們容易忽視的細節層面。例如,目前紙幣的發行、回籠和存儲的成本較為高昂,民眾攜帶和使用也不方便,而DCEP能解決這些問題;此外,有利于推進反洗錢、反逃稅、反恐怖融資等工作;更關鍵的是,DCEP有利于改善我們貧窮偏遠地區的金融服務。
“雙離線”可以說是DCEP區別于支付寶、微信等的最大優越性。從目前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發布的“使用數字貨幣芯片進行離線支付的交易及方法”專利看,DCEP已可實現單離線支付。目前的技術專利尚未說明如何在雙離線情況下解決“雙花問題”(“雙花”又稱“雙重支出”。是指惡意者試圖把同一筆錢花兩次甚至是多次的情況),因此需要等待未來更多的技術專利披露。不過“雙花問題”也并非只有技術才能解決。目前央行已經規定DCEP只能面向小額零售場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因“雙花問題”帶來的巨額損失;另一方面,傳統“雙花問題”的假設前提是用戶具有作惡的動機和能力,但現實中我們可依靠法律制度和監管措施來確保用戶不敢作惡,或在發生“雙花”后可追付。
被炒作的區塊鏈并非DCEP核心
近期眾多區塊鏈概念股被爆炒,部分也因為各界認為DCEP就類似比特幣或USDT等基于區塊鏈的數字資產。但這種認知失之偏頗。
事實上DCEP很難完全采用區塊鏈技術,因為現有的區塊鏈技術還無法滿足DCEP對高并發的需求。歐科云鏈首席研究員李煉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從目前的情況看,DCEP更多的是借鑒了區塊鏈技術中的一些技術理念。因為區塊鏈本身是將很多原有的成熟技術,如非對稱加密、工作量證明、時間戳等通過巧妙的組合而形成的新技術。根據最新披露的專利,央行數字貨幣參考了區塊鏈的非對稱加密,UTXO(未花費交易輸出)模式和智能合約等技術,但公有鏈中最為核心的共識機制不可能用到。
盡管去中心化是比特幣成功的核心,也是區塊鏈的優越性所在,但DCEP并不需要。萬向區塊鏈首席經濟學家鄒傳偉此前也對記者表示,因為央行的信用顯著高于商業銀行和其他私營機構,沒必要在DCEP中引入分布式信任機制,所以DCEP使用中心化賬本是有道理的。
警惕ATM機概念股炒作
在8月商務部發布DCEP試點相關通知后,備受關注的數字貨幣概念股就迎風大漲。與8月13日收盤價相比,截至8月26日收盤,數字貨幣概念股集體上漲6.84%。其中,匯金股份上漲87.17%,御銀股份上漲33.6%,海聯金匯上漲31.52%,國民技術上漲22.4%,飛天誠信上漲19.4%。
長期來看數字貨幣的確是一個比較好的投資領域,DCEP已進入試點階段,未來實際推出后將帶動相關產業鏈的發展。但投資者切忌盲目跟風,部分股票可能只是站在風口、被短期炒作,本身與數字貨幣的聯系并不緊密,也沒有拓展相關產業。
哪些概念是炒作?“眾多觀點提及DCEP將倒逼ATM機改革、利好ATM相關企業。但事實上ATM機已是夕陽產業,最典型的反面論據是——過去幾年支付寶、微信興起,那為何不改造ATM機來適應第三方支付?ATM機的數量近幾年仍在不斷下降。”李煉炫對記者稱。
如青島銀行2019年年報顯示,該行2019年末擁有自助設備450臺,相較2018年末的472臺減少了22臺。而這只是ATM機行業萎縮的一個縮影。據央行報告,國內ATM總保有量在2018年第三季度達到迄今為止的最高峰,之后便呈現了下滑態勢。截至2019年末,銀行ATM機具數據達到109.77萬臺,較上年末減少1.31萬臺。
在這一時代背景下,多家制造ATM機的上市公司業績持續下滑,亟待轉型。
辨別核心受益產業
第一財經記者統計后也發現,有些上市公司已發聲與DCEP暫撇清關系。
例如,此前漲幅超80%的匯金股份是提供智能制造的科技公司。主要產品包括系列捆鈔機和裝訂機、自助回單機、支付軟件等,是國內多家商業銀行總行多種產品的主要供應商與服務商。4月22日,公司公告稱,并未開展與法定數字貨幣試點直接相關的業務,未取得人民銀行相關的試點資格或資質。公司現有主營業務中并未涉及數字貨幣相關內容,公司截至目前尚無數字貨幣相關業務收入且未參與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發工作。
海聯金匯也在8月26日發布的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中表示,公司未參與中國人民銀行的數字貨幣系統建設,主營業務包括第三方支付服務(含跨境支付)、數字科技服務、移動信息服務、移動運營商計費結算服務、汽車及配件、家電配件等業務,公司前述業務并未涉及數字貨幣相關內容,亦無相關的業務收入。
此外,記者梳理相關資料后也發現,大部分的概念股只是提及自身有數字貨幣的相關技術,或表示自身為參與DCEP做了準備。
例如,集成電路設計公司國民技術在今年4月回答投資者提問時表示,未來數字貨幣會對硬件產品提出新的要求,公司將努力在硬件產品上,面向數字貨幣應用市場進行推廣;御銀股份也在5月回答投資者提問中稱,公司在數字貨幣ATM機方面有相關儲備;而提供銀行核心系統解決方案的長亮科技2019年年報顯示,成立關于DCEP專項研究項目小組,以便在央行數字貨幣推出、發行時,能為商業銀行或其他非銀行商業機構提供一套技術可靠先進、安全性滿足要求、性能滿足高頻并發的技術解決方案。
只有少部分上市公司表示參與了DCEP建設。例如,2018年1月,奧馬電器在深交所互動易平臺回答投資者提問時表示,公司參與了央行數字貨幣的原型設計。盡管如此,投資者需要結合公司的主營業務情況、估值等做全局考量。
不可否認,DCEP長期利好一些相關公司。李煉炫對記者表示,就被熱炒的這些概念股來看,根據業務可分為三類——銀行IT、支付場景、加密認證等。其中,銀行IT和支付場景比較熱門,因為DCEP采用“中央銀行-商業銀行/其他運營機構”的雙層架構,主要面向小額零售場景,而銀行IT、支付場景、認證加密與之直接相關,最有可能是核心獲益產業。
但即使是有望核心獲益的產業,也需謹慎。上海交大上海高級金融學院實踐教授胡捷稱,“數字貨幣概念股與央行數字貨幣不知到底有什么關系,底層的技術不見得會找這些公司做,核心技術其實央行也都是靠自己研發的。” 他稱,真正做銀行IT的也不是什么浩大的工程,比起當初建設銀行體系的網絡化,工程是小的。所以他看不出有多少概念股是真正的邏輯本質上有關系。
錢包可能是全新且備受關注的一環,因為DCEP不太可能直接依賴銀行賬戶而實現轉賬、支付等功能,軟錢包(電子)、硬錢包(好比U盤類似的形態)都可能出現,而有支付經驗和牌照的服務商有望成為DCEP錢包運營商,有望收取支付服務手續費。此外,國盛證券的研究提及,DCEP的載體可能包括芯片智能卡。因此,含有安全存儲的芯片廠商也會受益。另外,DCEP在交易安全、應用開發等方面的機會不容忽視。
責任編輯:王進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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