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發聲:依法追繳明星P2P廣告費 汪涵王寶強黃曉明都曾代言

銀保監會發聲:依法追繳明星P2P廣告費 汪涵王寶強黃曉明都曾代言
2021年06月02日 21:39 紅星新聞

  6月1日,銀保監會就近期監管工作情況召開新聞發布會。銀保監會副主席梁濤在發布會上介紹,正在穩妥推進網貸機構存量風險處置。截至3月末,存量業務尚未清零的停業網貸機構1387家,未兌付借貸余額7161億元,比去年末減少79家、1046億元。其中,對已立案的999家機構,依法協調公安、司法等部門加快審理進度。

  頗為引人關注的一點是,銀保監會明確表態稱,加快追贓挽損,依法追繳高管獎金和明星代言費、廣告費。引入征信系統和地方資產管理公司,提高追償專業化水平。

  前些年,在P2P大肆擴張時期,很多明星曾為網貸機構站臺代言。從電視劇插播廣告,到各類社交軟件推送;從湖南電視臺著名主持人汪涵代言的“愛錢進”,到影視演員王寶強代言的“團貸網”,一時間廣告成風。目前,隨著P2P網貸全面清退,存量風險處置工作正在穩步推進。

  紅星資本局注意到,在發布會召開前,今年4月,銀保監會就曾發布《關于警惕明星代言金融產品風險的提示》,指出金融產品信息不對稱性高、專業性強,代言人自身如果沒有辨別代言產品資質、不了解產品風險,可能產生宣傳誤導風險。

  銀保監會強調,明星等公眾人物代言,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法律法規,不得為其未使用過的商品或者未接受過的服務作推薦、證明,不得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作推薦、證明。接受代言前,應當查驗所代言機構是否具有合法資質,所代言產品和服務是否內容真實、符合監管要求。

  今年1月份,北京市朝陽區金融糾紛調解中心發布公告,要求P2P網貸機構廣告代言人配合落實風險化解責任。公告稱,“部分網貸機構為牟取不正當利益,聘請知名演藝人員、公眾人物作為廣告代言人,利用其影響力吸引投資人購買非法金融產品。上述廣告代言人未盡到合理的審查義務,作出不實宣傳,對損害結果的發生和擴大存在過錯,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北京市朝陽區金融糾紛調解中心公告截圖

  紅星資本局了解到,去年7月,在愛錢進產品傳出兌付困難消息后,多名投資者舉牌喊出“愛錢進詐騙汪涵退代言費”的標語,一度登上微博熱搜。隨后,汪涵就代言網貸平臺一事向監管部門進行情況說明,并公開道歉。

  2020年,潘曉婷也因代言的“中晉系”投資理財產品,一度被投資者起訴要求賠償。隨后,潘曉婷已主動配合公安機關退還所有代言費。

  除上述明星外,據《中國基金報》報道,自2014年以來,先后有e租寶、中晉資本、理想寶、團貸網、網利寶、愛錢進、有利網等十幾家平臺爆雷,一度涉事代言的明星包括黃曉明、范冰冰、汪涵、杜海濤、王寶強、唐國強、楊迪等。

  紅星新聞記者 俞瑤 實習記者 謝雨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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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范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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