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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旨意甚于公道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7日 10:55 《管理學家》
文/林文而 隱忍之功、舍得之道、虛實之技或為職場智慧的根基—至少在張居正所處的那個時代如是。時大內總管馮保性貪婪,且飛揚跋扈,但是張居正能與之不交惡甚至合作相宜,前首輔高拱的命運乃前車之鑒。但也正如此,也為他生死兩重天埋下了禍根。 張居正可不像現在的CEO們敢于拍案而起,向老板們要期權或者股權;更是別想著“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再則,就是“普天之下都是他老朱家的”,所以富貴貧賤,全在皇帝老兒的喜好。個人縱使有家財萬貫、良田千傾,只要朱老板一個不高興就可一聲令下,變某個人或者某個家族滄海桑田;他可以主導換一個朱三或者朱四,但是老板永遠都姓朱,這種做法的風險極大。更為重要的是,無處說理。所謂“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皇帝就是最高法官,所出之言,所決之斷,皆是終審判決,不可復議或者申述。最后,乃是當時的社會技術水平不高,縱使“證據確鑿”,怕也有真假難辨。況且,張家從玉皇大帝的蟠桃園被壓倒在五指山下,還是在頂梁柱魂歸西天之后,“被告”不能“出庭”乞求天子網開一面。 歷史大勢雖非個人意愿能左右,但是個人的沉浮起落卻時常起于浮萍。張居正按有道明君的標準,盡心竭力教導十歲登基的萬歷皇帝,所謂“培養(yǎng)君德,開導圣學”。萬歷對他的仰慕和信任(事實上是皇太后對他的信任更為關鍵),使張江陵(張居正屬湖廣江陵人,又稱張江陵)更是誠惶誠恐。曰:“成王之于周公,恐未能如是。”朱翊鈞對其支撐不可或缺在奪情(官吏父母亡故,須去職還鄉(xiāng)守孝三年,三年后“起復”。若皇帝特許其不去職,乃稱“奪情”。因有盡忠甚于盡孝)風波盡顯淋漓。張父文明卒,居正按當時丁憂制須守孝二十七個月。但是,只有十五歲的皇帝“沖年垂拱仰承,頃刻離卿不得,安能遠待三年?”張居正已然若朱翊鈞這面天幕上的明月,光華蓋過群星,去則天下烏黑。若不領奪情之諭,委實矯情。況且,改革事業(yè)正如火如荼,“快刀手”張居正豈能冷刀三年? 張居正既然已經騎虎,難下就本屬意料之中,況且此時哪有下虎之意。因此,張閣老義無反顧地站到了禮制的對立,惹得包括其學生同鄉(xiāng)在內官僚均有憤懣的境地,一干文臣率以為張亂了綱紀,雖也有排擠、嫉妒之徒和改革的反對派等人混雜。但,此刻即使朝臣同聲奏請皇帝勿要奪情,萬歷也聽之不聰。這幫文臣依今日之眼光實屬迂腐,但是時人恐怕鄙薄今人眼界的淺薄短視。禮數乃國之基本,豈能兒戲。總之,嫌疑之楔子已然落下。對于同鄉(xiāng)的攻訐,張江陵也感喟曰:“昔嚴分宜(嚴嵩字號)未有同鄉(xiāng)攻擊者,我不得比分宜矣。”眾叛親離,難啊。 張在萬歷八年乞休:“高位不可久竊,大權不可久居。”但,太后要他輔助到萬歷三十歲。三十歲對于萬歷親政的夢想就像夢魘。此時張居正連個下虎的理由都沒有了。雖然柄權者是太后,但是居正是高級代理人,他豈能不知這萬歷小子對其不是咬牙切齒之恨:“早夜兢兢,誠不知死所矣。” 張居正死后,馮保獲罪。家財遭查抄,“寶藏逾天府”。萬歷皇帝,“疑居正多蓄,益心艷之”。始當國政的張四維,通過人們對改革家張居正之不滿擄掠人心。神宗雖然“今已歿,姑貸不究,以全始終”,但是不出數月,萬歷即削其封謚,殃及子孫。有于慎行寫給奔赴江陵查抄張家的“首席查抄官”邱 望其“手下留情”:“(文忠公)結怨于上下。當其柄政時,舉朝爭頌其功而不敢言其過;今日既敗,舉朝爭索其過而不敢言其功,皆非情實也。”世人皆以為公道也。但是,邱 得了皇帝旨意,豈能中聽。老板旨意,甚于公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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