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保德信貨幣市場基金招募說明書(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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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5月13日 19:43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況 1.基本情況
名稱: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設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銀復[1986]175號 基金托管資格批準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2002]83號 注冊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 辦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 法定代表人:秦曉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注冊資本:68.48億元人民幣 電話:(0755)83195226 傳真:(0755)83195201 客服電話:95555 聯系人:姜然 網址:www.cmbchina.com 2.主要人員情況 秦曉先生,英國劍橋大學經濟學博士,高級經濟師。第十屆全國政協委員,招商局(資訊 行情 論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招商銀行董事長,清華大學管理學院和中國人民銀行研究生部兼職教授。曾任中國國際信托投資公司總經理、副董事長,中信實業銀行董事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外匯政策顧問,國際商會中國國家委員會副主席,亞太經濟合作組織工商咨詢理事會(ABAC)2001年主席,第九屆全國人大代表。 馬蔚華先生,經濟學博士,美國南加州大學榮譽博士,高級經濟師。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招商銀行行長,兼任中國金融學會常務理事、中國企業家協會副會長、中國聯合開發研究院理事。曾任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副主任,中國人民銀行計劃資金司副司長,中國人民銀行海南省分行行長兼國家外匯管理局海南分局局長。 唐志宏先生,高級經濟師。1998年2月任遼寧省錦州市第九屆政協委員會委員,2001年1月被授予全國金融系統五四青年獎章。曾任中國人民銀行遼寧省分行教育處副處長和稽核處副處長、中國人民銀行錦州市分行黨組書記、行長兼國家外匯管理局錦州分局局長、招商銀行沈陽分行副行長、招商銀行深圳管理部副主任、招商銀行蘭州分行行長、招商銀行上海分行行長、招商銀行深圳管理部主任、現任招商銀行總行行長助理。 許世清先生,招商銀行基金托管部負責人,美國南加州大學工商管理博士,美國密蘇里-哥倫比亞大學商學院工商管理碩士,高級經濟師。歷任招商銀行總行國際業務部副總經理、離岸部副總經理、招商銀行福州分行行長助理、計劃資金部副總經理。具有十多年的銀行金融從業經驗,對于銀行的經營管理,尤其是對于金融市場風險管理具有十分豐富的理論與實踐經驗。曾任教于南京大學數學系,工作于江蘇省計劃經濟委員會。 胡家偉先生,基金托管部副總經理,大學本科學歷。歷任招商銀行總行國際業務部副總經理、招商銀行蛇口支行副行長、招商銀行總行單證中心主任。曾任中國銀行湖北省分行國際結算處副科長、副處長、中國銀行十堰分行副行長、香港南洋商業銀行押匯部高級經理、香港中銀集團港澳管理處業務部高級經理等職務。具有30多年銀行業務及管理工作經歷。 3.基金托管部門的設置及員工情況 2002年11月6日,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經中國證券監督委員會和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取得基金托管人資格,是國內第一家取得基金托管人資格的上市銀行。招商銀行總行設立基金托管部,內設綜合管理室、核算清算室、稽核監察室三個職能部門,并在上海設立了分部。招商銀行基金托管部擁有安全可靠的財務核算計價、交易監督系統及高效快捷的先進的“網銀通”電子化資金清算服務體系,現有員工17人。 4.基金托管業務經營情況 截至2004年12月31日,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了招商安泰系列證券投資基金(含招商安泰股票投資基金、招商平衡型證券投資基金和招商債券投資基金),招商現金增值證券投資基金、中信經典配置證券投資基金和長城久泰中信標普300指數證券投資基金,托管資產總規模約為230億元人民幣。 (二)基金托管人的內部控制制度 基金托管人內部風險控制的目標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基金法》、《運作辦法》、基金合同、托管協議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基金法律文件為依據,通過持續加強內部管理,防范經營風險,不斷維護和督促基金托管部業務規章的健全和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維護基金資產的安全,保證基金托管業務穩健運行。 內部控制對象包括基金托管部各項業務規章、業務流程、操作規程、各室及室內崗位職責的設置調整等各個環節。 基金托管人制定了一整套完善的業務規章制度及內控制度,從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操作流程、會計核算、事后監督、內部稽核監察、人員管理、保密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保證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規范化、科學化、制度化運作。 基金托管人在基金托管部設立稽核監察室作為專門的內部風險控制部門,遵循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直接向總經理報告,以有效進行內部風險控制業務。 托管人充分利用電子化手段進行內部風險控制,檢查工作具體分為四個階段:即準備階段、實施階段、報告階段、跟蹤階段。 準備階段:掌握被檢查部門基本情況,通知被檢查單位; 實施階段:根據檢查內容,采用不同的檢查方式; 報告階段:撰寫檢查報告,提出整改意見,與被檢查部門交換意見后,報總經理批準后送達被檢查部門; 跟蹤階段:對檢查結論和提出整改意見的執行情況進行跟蹤檢查,督促落實。 最近一年內,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業務部門及其高級管理人員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未受到中國證監會、中國銀監會及其他有關機關的處罰。 (三)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運作基金進行監督的方法和程序 1.根據《基金法》、《運作辦法》、基金合同和有關證券法律法規的規定,基金托管人的監督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的投資范圍,目前主要包括現金、一年以內(含一年)的銀行定期存款、大額存單;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內(含397天)的債券;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債券回購;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中央銀行票據,以及中國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認可的具有良好流動性的貨幣市場工具;基金財產的投資組合比例、基金資產估值、基金資產凈值計算與會計核算、基金投資組合平均剩余期限的計算、基金管理人報酬的計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報酬的計提和支付、基金申購資金的到賬和贖回資金的劃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為的合法性、合規性進行監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的監督標準為:基金投資范圍和投資組合比例是否符合《基金法》及相關配套法律法規以及基金合同中關于投資范圍、投資組合比例等規定內容;基金管理人對基金資產的核算、各類費用的計提和支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為是否符合基金法及相關配套法律法規以及基金合同的規定。 上述約定內容,如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另有明確規定使得此部分內容不符或沖突的,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應當對此進行修改并遵照執行。 2.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關于基金投資范圍、投資組合比例等內容違反《基金法》、《運作辦法》、《信息披露辦法》、《銷售辦法》、《暫行規定》、《管理規定》、基金合同、本托管協議、上述監督內容的約定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應及時核對確認并以書面形式對基金托管人發出回函。在限期內,基金托管人有權隨時對通知事項進行復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對基金托管人通知的違規事項未能在限期內糾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 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的投資指令違反《基金法》、《運作辦法》、基金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可以拒絕執行,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依據交易程序已經生效的劃款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或者違反基金合同約定的,應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報告中國證監會。 如基金托管人認為基金管理人的作為或不作為違反了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或本托管協議,基金托管人應呈報中國證監會和其他監管部門,有權利并有義務行使法律法規、基金合同或本托管協議賦予、給予、規定的基金托管人的任何及所有權利和救濟措施,以保護基金資產的安全和基金投資者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就更換基金管理人事宜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代表基金對因基金管理人的過錯造成的基金資產的損失向基金管理人索賠。 3.基金托管人發現基金管理人有重大違規行為,應立即報告中國證監會,同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糾正。 基金管理人有義務配合和協助基金托管人依照托管協議對基金業務執行核查。基金管理人無正當理由,拒絕、阻撓對方根據托管協議的規定行使核查權,或采取拖延、欺詐等手段妨礙基金托管人進行有效核查,情節嚴重或經基金托管人提出警告仍不改正的,基金托管人應報告中國證監會。基金托管人在此情形下,有權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提請更換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對因基金管理人的過錯造成基金財產的損失向基金管理人索賠。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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