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辦公室6月28日轉發了由上海市商務委、上海市金融辦、上海市工商局、上海市公安局四部門聯合發布的《關于進一步規范本市大宗商品中遠期交易市場管理若干意見的通知》(下簡稱《通知》)。《通知》稱,在整頓規范大宗商品中遠期交易市場期間,上海將禁止新設市場和新上品種,禁止自然人和無行業背景的企業入市交易,禁止股東、市場和其關聯方入市交易,禁止市場代理業務。[滾動][評論] [分享到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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