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4月20日電 (張澍楠)每年,養老金是否上漲、如何調整等相關話題一直受到百姓高度關注。據中新經緯客戶端不完全統計,自今年1月1日起,已有11個省份實行新的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其中,多省份明確表示,對65歲及以上高齡人群、超過最低繳費年限人群予以傾斜。
11省份率先開啟上調窗口
今年3月,人社部與財政部聯合發文明確,從2019年1月1日起,為2018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8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至此,我國城鎮職工退休人員養老金已實現15連漲。
同時,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在近年來也呈現上漲的態勢。中新經緯客戶端注意到,2019年至今,已有山西、廣東、河北、河南、寧夏、黑龍江、青海、西藏、江蘇、云南、江西等11省份陸續發布了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具體實施意見。
2019年廣東省政府工作報告提出,今年廣東省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從每人每月148元提高到170元。河南省宣布,決定從2019年1月1日起,將省定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從每人每月98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3元。江蘇省則發文稱,將基礎養老金省定最低標準從每人每月135元提高到148元……
同時,還有不少省份調整了個人繳費的檔次標準。例如,青海省增設4個較高檔次標準。山西省將最低繳費檔次和最高繳費檔次分別調整為每人每年200元和5000元。云南省則增設3000元繳費檔次標準,參保人可按13個繳費檔次標準進行繳費,最低100元,最高3000元等。
對65歲及以上人群傾斜
值得注意的是,就目前來看,各省份在確定養老金待遇調整的具體方案中,均體現了對高齡人群、超過最低繳費年限人群的傾斜。
比如,山西省提出,對全省65歲及以上參保城鄉老年居民增發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為每人每月5元。廣西發布調整方案顯示,給65歲及以上參保城鄉老年居民加發老年基礎養老金。
部分省份對參保人年齡段有更細致的劃分。河北省提出,向65周歲及以上參保老年居民傾斜,領取待遇人員年滿65周歲后,基礎養老金在基數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1元;年滿75周歲后增加2元;年滿85周歲后增加3元,所需資金由省、市、縣三級分擔。寧夏則提出,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的,城鄉老年居民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增加2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4元。
在繳費年限獎勵上,青海省明確,對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每增加1年,月加發基礎養老金10元。河北省、山西省指出,累計繳費年限超15年,每多繳1年,每月增加1元。江西省則提出,繳費年限超15年,每多繳1年,每月增發基礎養老金2%。
人社部、財政部曾發文明確,地方根據當地實際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對65歲及以上城鄉老年居民予以適當傾斜;對長期繳費、超過最低繳費年限的,應適當加發年限基礎養老金。
人社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是考慮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建立時間不長,部分年齡較大的老年居民沒有繳費或繳費年限不長,無個人賬戶養老金或金額較低,但他們過去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該負責人進一步稱,地方應對長期繳費、超過最低繳費年限的,適當加發年限基礎養老金,這是從待遇“出口端”激勵個人長期繳費。
業內:養老金可考慮投資企業債券
人社部新聞發言人盧愛紅曾指出,2018年,無論是養老保險基金委托投資、還是到賬資金都有較大幅度增加,特別是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工作取得實效。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底,全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數52392萬人,其中實際領取待遇人數15898萬人,有4900多萬貧困人員直接受益。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楊燕綏則認為,開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委托投資,實現養老基金保值增值,能夠激勵居民多繳費、長繳費,增加個人養老金積累,提高居民養老保險的支付水平。
在養老金投資的諸多渠道中,不得不提的是養老金入市作為保值增值的措施之一,近年來頗受關注。
養老金入市是指把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的個人賬戶基金進行證券投資。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社會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楊立雄認為,養老金投資資本市場的風險不小。他建議,養老金可以考慮投資企業債券。“盡管投資企業債券的風險也很高,但是由于在中國企業債券很多是國企債券,風險要小很多,而且所投項目未來的收益是可以預期的。”楊立雄說。
人社部基金監督局局長唐霽松則表示,為了應對基金投資運營風險,應當推動養老基金投資運營規模不斷擴大,引導地方樹立長期投資的理念,鼓勵地方繼續并擴大基本養老金的委托投資規模。(中新經緯APP)
責任編輯:李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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