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人士:對外轉讓15%股份后,國資還將對格力電器保留影響力
據第一財經4月8日報道,格力集團將對外轉讓格力電器15%股份,仍保留3.22%格力電器股份,這將使格力集團仍保留董事會席位的提名資格。市場人士分析,格力集團股份出讓股份后仍留下3.22%股份,可能即與格力電器《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有關。借此,在未來格力電器的公司治理結構中,珠海國資委仍將保留一定的話語權和經營決策權。
報道稱,格力電器《公司章程》規定,董事會由九名董事組成,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一人。公司董事會、監事會以及單獨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東,有權提名董事、股東代表監事候選人;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單獨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的股東可以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
有意思的是,股份的保留和董事會席位提名權利的保留,與今年年初公司《公司章程》的修改遙相呼應。今年1月2日,格力電器修改了《公司章程》,章程中增設了公司黨委和公司紀委兩項機構設置。
董明珠曾在公開場合回憶說,“當時我們政府希望把格力電器賣掉,因為‘當時我們的國有資產占了58%’,當時我也強烈要求不能賣。結果外資企業告訴我,說給我年薪八千萬,我們中國所有的合資企業經營者都是非常滿意的,但是我說我不滿意。所以我們用十年的時間,2004年到2014年的時間,我們給國家的稅收是150億。如果我們賣完以后,我們國家還有這么多的稅收嗎?格力這個品牌就沒有了?!?/p>
有知情人士向第一財經記者透露,格力集團尚在進一步研究制定本次公開征集轉讓的具體方案,本次公開征集轉讓尚需取得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等有權機構的批準,是否能取得批準及批準時間存在不確定性。
責任編輯:賈兆恒
熱門推薦
收起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