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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稀記得,剛接觸自媒體,便有前輩推薦,多看看咪蒙寫的文章,像他們那樣就挺成功的。
是否成功,這事兒得留給后人判定,但不可否認的是,咪蒙,和咪蒙們,今天一覺醒來后發現自己再次成了眾矢之的。
咪蒙原名馬凌,本次爆文的運營公號“才華有限公司”所屬公司叫做霍爾果斯爆炸糖影視傳媒有限公司,馬凌為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兼執行董事,該公司唯一股東為【北京十月初五影視傳媒有限公司】,馬凌占股66.67%。
天眼查數據顯示,馬凌擁有多家公司,其中7家擔任法定代表人,3家擔任股東,涉獵范圍包括商業服務業、廣播、電視、電影和影視錄音制作業等。原本也許還有人疑惑,敲著鍵盤寫稿子這事兒和影視業應該不沾邊兒吧,但現在看來,也許有很多篇號稱“真實故事”的爆文的出世都如同拍電影一般,虛構、杜撰。而這篇虛構文章的作者楊樂多,正是那個號稱月薪五萬的咪蒙助理。曾經的小助理,也在咪蒙的熏陶之下,拿起了筆桿子。
為什么前面要用“再次”成為眾矢之的呢?新榜的微信月榜上,咪蒙公眾號的綜合評分在第270位,日榜中咪蒙在情感公眾號中排名33位,這個數據雖然算不上最好,但在輿論場上,咪蒙絕對是前三的存在。
數據顯示,2017年咪蒙的軟文頭條報價68萬元,欄目冠名(周末故事)30萬元,底部banner25萬元;二條軟文38萬元,底部banner15萬元。無論是報紙媒體,還是新媒體平臺,這么高的價格,這可以算得上是“天價”,此外,在合作中還表示不接受甲方直接供稿,不接受直接命題,不接受內容指導,文章只接受一次微調等。
再看億邦動力網統計的軟文植入,短短半年時間,50篇文章植入廣告,如果按照上述平均價70萬計算,一年收入能達到7000萬,值得一提的是,這還僅僅是2017年的報價。而在2018年年初,咪蒙宣布頭條軟文價格就已經升至80萬一條,按照增幅計算,2019年,一條頭條報價可能已經接近百萬。
而這篇引起圈內一致抨擊的“狀元之死”,也被業內認為是給錘子科技做的軟文廣告。
作為互聯網大號,你寫軟文賺錢謀生并無不妥,行業的轉換邏輯也無外乎于此,但為了追求點擊量,虛構編造故事,還一再故作姿態聲稱真實發生,引起讀者焦慮,增加社會戾氣,吃著人血饅頭,那這樣的人可真是又蠢又壞。
2016年9月1日生效的《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規定,互聯網廣告是指通過網站、網頁、互聯網應用程序等互聯網媒介,以文字、圖片、音頻、視頻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間接地推銷商品或者服務的商業廣告。
其中還提到:互聯網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顯著標明“廣告”,使消費者能夠辨明其為廣告。按照該辦法,網紅、明星的微博、微信等自媒體發布商業廣告,也要顯著標明“廣告”。
也就是說,不論以何種形式植入廣告,都必須要讓讀者知道,這是個廣告,不過咪蒙及其小號的文章并沒有做到這一點。
接著,說到咪蒙手下的公司北京十月初五影視傳媒有限公司,半年前,還因電影《后來的我們》著作權糾紛、侵權糾紛和導演劉若英及其他15家公司一同被原告告上法庭,不過最后因原告未繳納訴訟費而撤回。
最后,回到咪蒙團隊打造的文章,選擇人們看起來永遠充斥著矛盾的話題作為中心。信咪蒙的人,信的五體投地,反對咪蒙的人,對其恨之入骨。
引用三表在其公號“三表龍門陣”對其的描述:
‘咪蒙式的壞’在于咪蒙對人性的鉆營。為了擊中人性里的‘貪嗔癡’,無所不用其極,假的當真的寫,真的往極端了寫。
你看他們的文章好像是帶著情緒、情感的,可寫的人卻是冷冰冰的。他們的選題會就是一次屠夫的戰前動員會,他們討論的絕不是公平與正義,恪守的也不是良知與底線,他們就要‘穩準狠’,要的是這一鏟子下去能挖上來多少韭菜。
他們無往不利。為什么?
就像我朋友圈烏央烏央的傻逼在轉發《一個出身寒門的狀元之死》時摘錄的文中一句話:‘希望我們都能成為,一個真正用力活過的人。’
哎,你們這輩子唯一用力的事就是:堅決不用腦。
《一個出身寒門的狀元之死》爆火又遭質疑一事三言兩語即可概括,而文章本身的時間軸、邏輯漏洞、對創投圈的誤解一篇都說不完,這里一一掠過,觀察君感興趣的問題在于,那個咪蒙花了無數心血給少男少女們構筑的烏托邦,還能存在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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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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