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專欄作家 陳培雄[微博]
在我國現行的交易所主系統中,某個券商要買入股票時,不論買入1個億還是100個億,交易所并不對買入的券商先扣除其資金然后再劃撥股票,而是直接將股票劃入買入券商賬戶中。
------作者曾擔任廣發證券結算中心總經理和電腦中心總經理
816光大證券股票事件在全國引起了廣泛的關注。不論是證監會[微博]還是各大媒體,大家紛紛譴責光大證券。新華社在報道中國證監會19日召開的全國證券期貨稽查執法工作會議時,甚至采用了“重罰光大證券A股才有希望”的標題。
事實果真如此嗎?本文通過還原事實真相,希望大家能對816股票事件有正確客觀的評價。
一、 我國股市結構
我國股市采用計算機全自動交易系統,除了股民需要人工輸入買賣指令之外,所有交易結算過程基本都是計算機自動完成的。整個股市分為兩個層次或稱兩個系統,即交易所主系統和券商子系統。如圖一所示。
1、券商子系統
我國股市采用會員制,只有作為會員的券商才能進入股市交易,一般股民只能通過券商代理股票買賣。股民交易前,需要開設兩個賬戶,資金賬戶和股票賬戶。資金賬戶用于記錄股民資金情況,股票賬戶記錄股民股票情況。盡管都在券商處開設,實際上股票賬戶是交易所控制的,資金賬戶才是券商控制。
股民通過券商進行股票買賣的系統稱為券商子系統。股民買入股票時,券商子系統首先檢查股民資金賬戶資金是否足夠,然后先扣除資金后才將股民的買入指令發到交易所主系統,是否成交由交易所主系統決定,但是資金先扣下了;而賣出股票時,券商子系統同樣先檢查股民股票賬戶上是否有股票,有股票先扣除后才將賣出指令發到交易所主系統。
如果沒有足夠的資金和股票,券商子系統的買賣指令不會發送給交易所主系統。簡單流程如圖二所示。
從交易流程看出,除非人為破壞或者計算機系統出現故障,否則券商子系統采用的現貨交易方式是非常安全的,滿足了實時交易的要求。需要說明的是,券商子系統進行的是預交易和預結算,到了晚上才真正結算,另外,股民對應的是券商營業部的系統。券商的自營類似操作。
2、交易所主系統
會員制下,交易所主系統才是真正的股市。實際上和菜市場是一樣的,交易所作為市場管理者不參與交易,只是提供場地和交易系統。不同的地方有兩點:一是會員才能進入菜市場,既買菜又賣菜,既代理又自營;二是交易通過計算機完成,會員之間不照面,相當于買菜和賣菜的不見面,錢和貨都是通過第三方交易所傳遞。
所以感覺是會員在同交易所做交易,即通過交易所計算機主機完成撮合。撮合的規則是價格優先,同等價格時間優先。
交易所主系統結構如圖三所示。
每個券商不停發出買入和賣出指令,通過交易所主機實現成交。由于交易所主系統是交易所提供的,券商之間又不見面,按理說某個券商要買入股票時,交易所應該先代收錢,交給賣出股票的券商后,再將股票從賣出券商劃給買入券商。
如同券商子系統股民與券商的操作模式一樣,稱為現貨交易,即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但是在我國現行的交易所主系統中,某個券商要買入股票時,不論買入1個億還是100個億,交易所并不對買入的券商先扣除其資金然后再劃撥股票,而是直接將股票劃入買入券商賬戶中。當然交易所也沒能直接將資金劃撥給賣出股票的券商。
相當于在交易所主系統中,股票的買賣是實時的,即時交割不可逆轉,但是資金的結算卻要到晚上進行。由于股票的交易和交割已經完成,一旦到了晚上資金不能正常結算,必定產生風險。相當于交易所主系統的無風險要建立在券商的信用基礎上。所以,交易所主系統是一個信用交易系統。
簡單起見,本文忽略了真正做股票登記結算的是獨立的中央登記結算公司,不影響我們對系統的理解。
二、信用交易是產生風險的根源
從上述分析看出,我國股市包括兩個系統,上億股民使用的是券商子系統,這個系統十分完善,采用的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現貨交易方式。除非人為破壞或者計算機故障,正常情況下不會出現風險。但是券商子系統是一個外圍系統,還不是真正的股市。真正的股市是交易所控制的交易所主系統。這個系統采用世界上最先進的計算機軟硬件,號稱交易速度最快。但是采用的卻是信用交易方式。
交易所主系統要不出現風險,除了和券商子系統一樣不能有交易所的人為破壞和計算機故障外,主要取決于券商的信用:(1)券商不能惡意破壞;(2)券商系統不能出現故障(包括人為或者機器故障)。
327國債事件屬于萬國證券的惡意破壞,而816事件屬于券商系統出現故障,兩者性質不同。不論327國債事件還是816股票事件,交易所主系統采用信用交易方式是導致這兩起事件發生的根源。
三、信用交易違背法律和風險控制準則
不論是18年前的327國債事件還是今天的816股票事件,我國股市的交易所主系統采用信用交易方式既違背了我國證券法也違背了世界公認的證券風險控制原則。
1、違背法律
我國證券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證券交易以現貨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交易。”所謂現貨交易簡單說是要采用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交易方式,不能采用信用交易。由于國務院沒有規定交易所可以采用其他方式進行交易,所以現行交易所的主系統采用的信用交易涉嫌違背我國證券法。
2、違背國際風險控制準則
作為虛擬市場的股市存在較大風險,國際上對證券交易的風險控制往往采用國際上知名的G30小組給出準則。G30小組是一個由30名國際金融界權威人士組成的非營利性的咨詢小組,該小組于1989年提出了關于證券清算和結算的九條建議,稱為G30報告。G30報告其中重要的一個條款翻譯成中文就是證券交易要按照“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準則進行,銀貨實時兌付。我國證券法規定的現貨交易實際上采用的就是G30報告的風險控制準則。
四、結束語
暫且我們不談論中國股市存在的其他問題,這個系統能夠快速平穩運行20多年,主要得益于券商子系統的安全可靠,因為券商子系統嚴格采用現貨交易方式。而中國股市潛在的風險是交易所主系統采用的信用交易方式。18年前的327國債事件和今天的816股票事件都是一個原因。
我們完全有理由相信,18年間絕不止產生這兩個事件,只不過小的事件外人不知道而已,因為系統缺陷決定了風險不可避免。
光大證券必須為造成816事件承擔責任,但是我們更要清楚認識到中國股市系統風險產生的原因,信用交易才是真正的風險隱患。亡羊補牢首先要解決我們的漏洞在哪里,否則類似327、816事件還會不斷發生。
關閉了萬國證券包括重罰光大證券并不能解決中國股市系統風險隱患。像某些媒體說的重罰光大證券A股才有希望更是荒唐的結論,因為即便解決了中國股市系統風險問題仍然沒能解決中國股市問題。
(本文作者介紹:中山大學兼職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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