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微信公眾號kopleader)專欄作家 葉毓蔚
加拿大知名的民間獨立政策研究機構弗雷澤研究所每年出一份報告,以一種簡單、易理解的方式,統計加拿大人每年的收入中有多少要繳稅。但也有很多加拿大人認為,只要物有所值,稅率高低本身并不是問題的關鍵。
作為“萬稅之國”,稅收已經滲透到加拿大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加拿大民間獨立政策研究機構弗雷澤的最新研究報告的結論是:2014年加拿大家庭的賦稅總額加起來總共為33,272加元,占加拿大家庭平均收入79,010加元的42.1%。換句話說,2015年加拿大的“稅務自由日”是6月10日,即加拿大人的工資收入在這一天前都要用來繳稅, 這一天之后掙的錢才能進入自家腰包。
弗雷澤的2015年度報告還列出了過去53年間加拿大家庭繳稅的具體數字,得出的結論是:即使把通貨膨脹的的因素考慮在內,稅費也處于不斷增高的趨勢。自1961年以來,加拿大家庭收入的增長為1,480%,
同一時期的住房支出增長1,366%,服裝支出增長819%,食品支出增長561%,但哪一項都沒有稅收支出漲得快:其增幅高達1,886%!
舉個簡單的例子或許更能說明問題。1961年時,加拿大平均每個家庭的年收入為5,000加元, 支付各種稅的總額為 1,675元,占33.5%。而2014年這個比例則達到了42.1%。
這些稅款是如何被征收的呢?簡單來說,作為加拿大的普通老百姓,和稅務有關的開支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大頭當然是所得稅,所得稅又分聯邦所得稅和省所得稅,采用累進稅率制,各省的情況有所不同,以筆者所在的安省的2015年稅率為例,如果一個人的年收入在44,701加元以下的話,所適用的聯邦加省的綜合稅率約20.05%,這是最低稅率,如果年收入在22萬加元以上,綜合稅率將高達49.53%。另外工資單中還要扣除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有的公司還會扣除一定比例的年金部分,所以對很多高收入者而言,每月真正拿到手的,其實也沒多少。
這種情況,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加拿大的“貧困陷阱”:“當底層的人民稍微富裕一些,他們就喪失了政府給的諸多資助。當他們從工作中得到更多的錢的時候,他們有時就喪失了幾乎相同金額的福利。在這種情況下,對工作者來說是不利的。”很多時候剛到加拿大的人會覺得,周邊的人為什么不勤快一點啊!但住久了可能也就想明白了:這不是懶,是“算計”,和政府的拉鋸戰而已。
消費稅則是時時刻刻都要面對的另一個稅種。曾經有一個朋友到加拿大短期旅行,看到百貨店里的物品,覺得物價不貴啊!結果一買單,咦,怎么高了這么多?原來一開始沒把消費稅加進去。在中國購物沒有“價外稅”的概念,可是在安省購物,聯邦的消費稅是5%,省消費稅是8%,共13%,除了極個別的產品(如未加工的食品)及服務外,絕大多數情況下都需要在標價之外繳納。隨著新聯邦政府上臺,預期財政赤字將急劇擴大,小特魯多已經放出風聲可能要提升聯邦消費稅率了,這樣一來,民眾日常購物負擔眼見著將更重。
最后不得不提的是物業稅。房產是絕大多數加拿大老百姓除了汽車之外唯一的家產。在安省,以地稅為目的的物業估值一般由指定的物業估值公司來評估,地方市政府會按估值乘以一個核定的比例來確定該物業每年應繳的地稅。以多倫多為例,2015年住宅的稅率為約0.7%,一個市值100萬加元的物業,地稅可能會定為每年7,000加元左右,而商業物業因其有更高的用于產生收入的商業價值,稅率高達約2.7%。
地稅是各級市政府最主要的收入來源,一般會被市政府用于當地的警察、消防、道路、學校和醫院等公共服務支出,如果市政府財政入不敷出,想到的第一招往往就是漲地稅的稅率。最新的例子是多倫多附近的約克區,12月份議會剛剛通過物業稅上漲2.85%的決議,平均下來新一年每戶將多付稅63元。即便稅率不漲,房價大漲對有些群體也不是好事,很多退休人士出售自己原本位于好區的房產搬到郊區,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于房子的估值高了,地稅暴漲無力支付,不如退而求其次,把值錢的房子套現,歡度晚年。
思細恐極,“萬稅之國”的名頭果然不虛。不過,也并不是所有的加拿大專家、學者乃至普通民眾都贊同弗雷澤的研究結論。
免稅額度、各種稅務優惠工具的使用,使得每個家庭在真正面對稅務尤其是所得稅時,負擔不盡相同。
在方法論上,弗雷斯將企業稅也分攤至每個家庭的稅收之中,原因是最終產品仍然是由消費者買單。但布羅德研究所的高級政策顧問,經濟學家安德魯•杰克遜的最新研究指出:“(雖然)營業稅是會以低工資的形式轉嫁給工人,或者以高價格的形式轉嫁給購買者,但最主要的影響是體現在利潤上,因此影響的主要是那些對投資收益付稅的高收入者。”在美國,布魯金斯學會與城市研究所進行的一項研究也支持這一分析:“一般的家庭不會直接面對這項稅收負擔”。
在稅金的使用去向上,想想看,從1961年到今天,整個加拿大增添了多少道路和橋梁,新建或擴張了多少學校?所有那些用在健康,教育,基建、社區建設,用以支持年輕人、年老者,以及所有暫時處于困境中的人士的資源,毫無疑問只能從稅收中扣除。如果考慮到加拿大人今天所能享受到的遠高于過往的公共利益,那當下的稅率高于1961年,為什么就那么難以理解了呢?
其實很多人內心明白,只要物有所值,稅率高低本身并不是問題的關鍵。對個人而言,如果沒那么多“特例”和“不適用范圍”,大家自然不會削尖腦袋想方設法去擠進這個“不適用的范圍”;如果講清楚錢花在哪兒,對于稅負的接受度自然也就會提高。反而是政府面臨的挑戰要更大一些,因為社會要的不但是“公平”,還有效率,如何設計稅制結構,避免“貧困陷阱”等吃大鍋飯現象的惡化,恐怕才是最重要的任務。
(本文作者介紹:資深金融從業人員,現居多倫多,從事金融理財服務工作,媒體專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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