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國經濟50人論壇成員 周其仁 原刊于《科學發展》2017年第6期
在個人與整體、社會與國家之間,自由空間怎么劃最利于發展生產,怎么劃可以最大限度地協調矛盾,這是產權命題,是產權經濟學,應該回到學術基礎上來討論問題。
一、產權界定
資源、資源配置、經濟物品、財產這些詞,各有含義。財產,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它已經包含歸屬,屬于誰。它是一個權利的概念,權利實際上是對一組行為的社會規范,所規范的是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任何社會都有這種規范。財產歸屬就是一種權利,這個權利的特點是附著在有形物品上的一種行為。每個社會其實有各式各樣允許人自由活動的根據。
財產是所有根據中的一種,它是基于物的,基于物就把其他根據放到一邊去了。你有財產,你就有這個行動的權利,跟你體量多重,體質多強,都沒有關系。所以,它實際界定了一種自由活動的方向。它是一個社會規范,要真有這個自由,要加以限制。這是rights的概念,這個rights就是一套社會規范,決定了誰可以做、誰不能做。
英美法系說property rights,其實property里面已經有歸屬這個含義,property和一般的經濟資源或經濟物品不同,只要講財產,就已經有歸屬的含義了。大陸法系為了把這個事情講得更加透徹、更清楚,所以叫物權。物權(sachenrecht)的定義是:權利人支配一定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權利,它是絕對權(absolute right)。也就是說,除了權利人以外,一切不特定的人都是義務人。如果說這瓶水是我的,圍繞這個水的自由,只有我享有,其他人都是義務人,你要尊重我的自由。羅馬法和法蘭西《民法》關于所有權的定義是:以法律所允許的最獨斷的方式處理事物的權利。
下面引用一個美國產權經濟學家阿爾欽(Armen Albert Alchian,1914—2013)的定義,他說,財產權利就是“一種通過社會強制而實現的對某種經濟物品的多種用途進行選擇的權利”。這個定義是說,要有一套社會的東西強制執行,包括政府的力量、日常社會行動、通行的倫理和道德規范。rights的詞根就是right,它就必須對、正確,而且不是一兩個人認為正確。所以任何社會真要建立權利,它確實和這個社會的觀念有關系,如果多數人認為這個事情不對,就算法律寫上了,執行的成本也會非常高。
今天的社會,觀念正在發生變化,從計劃體制轉型,有轉型時期的紊亂,行為的自由度邊界在變化。變化的原因不僅僅是正規法律變了沒有,首先是多數人怎么看這個問題。在中國,為什么改革很困難,因為很多人對事情的看法不一樣。就是白紙黑字寫進了法律,或許在南方行得通,而在北方就不一定行得通;或者今年行不通,過幾年可能就通了。
經濟要發展,必須進行資源配置,為什么要強調歸屬?產權經濟學的解釋是,人的欲望總是無窮的,這是稀缺的由來。當一個東西稀缺的時候,它對應人的欲望來說是永遠不夠的;只要是永遠不夠,就一定會爭,所以競爭是無處不在的。要爭資源,就要用各種辦法來決定輸贏。人類斗來斗去,發現確定以物作基點的行為自由有一個好處,它鼓勵生產。如果沒有排他性的權利邊界,人們會傾向于憑武力或身份地位等來占用、使用資源。一旦確立有效產權邊界,則鼓勵人們生產與交換。
野生動物已經要靠人類保護了,那么厲害的猛獸,因為它無主,誰都可以下手,你不下手,別人下手。但是,家禽為什么數量越來越多?因為家禽是有主的,這個有主不光是有屋子罩著它,還有一套法律、規范、社會倫理保護它,不能隨便碰。不能隨便碰,又想得到它,怎么辦呢?那你生產商品來換吧,所以生產性的活動,是被財產權逼出來的。現在,野生老虎越來越少了,飼養的老虎卻越來越多,就是這個道理。只要它有經濟價值,同樣的人,就不研究怎么把它放倒,而是研究怎么讓它長大,怎么肉多一點,怎么好看一點,增加對人類的供應。這些東西都是財產權,它是社會劃定競爭類型的基本手段,稀缺資源總是要爭的,拿什么準則來爭,這對一個社會貧窮還是富有至關重要。
財產權里面有很多權能,包括利用、使用、收益、轉讓(處分)。最重要的是轉讓權。我們都知道,有恒產者有恒心。但是,有恒產的人不一定是利用資產最優的人,這是永遠的矛盾。這塊地是我的,但我不一定能把地種得最好。所以,我會把種地的權利跟別人去交換。這個轉讓權是整個產權中最敏感、最重要的,因為它會讓資源不斷轉到利用效率高的人手里。這塊地我自己種,產出800斤糧食,我轉給你種,產出1000斤,增量200斤,這對雙方都有好處。只要資源是便于轉讓的,這個資源就會在社會中不斷得到較高的利用,然后形成整個分工,這是國富論的基礎,分工就是靠轉讓起來的,如果沒有轉讓,大家什么都得干。
產權有一個強度問題。雖然它不是一個物理的概念,而是與人的關系。但它像物理的東西一樣有強度。這個強度用什么來衡量呢?你寫一個產權,它能不能執行?執行的成本多高?這是整個產權經濟學的一個方面,它把權利轉向以經驗為基礎,哪種權利行得通,其實是由執行成本來決定的,有很多權利你寫上去,但執行不了,沒有用。我們來看一些例證,1993年,有人兜售月亮上的土地,一平方米一平方米地賣,但無法執行,所以那個市場不會起來。哄搶,無論東方西方都有。美國那么有秩序的法治國家,佛羅里達州大洪水來的時候,照樣哄搶。人類社會在某一個時點上會發瘋,在發瘋的情況下,法律產權邊界沒有了,大量的交易會出現違約和欺詐。這個東西是我的,錢是你的,你看著都很清楚,但一進入交易過程,很多邊界就不清楚了,這也是為什么市場監管和秩序存在很大問題,其本質就是能否有效建立產權的問題。
私人財產、公有財產,今天所有的改革都與它有關。英語的private,一定是individual,個人的。在中國的文化和語言環境下,非官方的就是私人的。我們把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民營企業都叫作私營、民企。其實,任何一個企業都是多種所有權之間的合約關系。《英國個人主義的起源》這本書很值得讀,它就把這個東西區分開來了。真正以個人為基礎作為社會基本單位的,那是發源于西歐的,后來去了美國。東方社會在很大程度上,這個邊界不是以個人為基本原則,而是以家庭、血緣、地方等為基本原則。所以,到底什么叫私產,東西方有著一些微妙的差異。
公產(common rights),根據定義,對任何個人不具有排他性,誰都可以利用它,誰都可以受益,這種財產叫公有財產。當然,公有財產這個概念還要加上一個維度,在分析經濟問題時要把這個概念細化一下,因為所有資源在被消費時會有一些特性。有一些資源你用,不影響別人用,這不是公有,是公用。
Public goods,有些人翻譯為公共財產,這樣就不是很清楚,它是公共所有呢?還是你用不影響別人用呢?
所以,這里建立兩個不同維度和四個象限(見圖1)。一個維度是標識資源本身的特性,有一些資源你用,就影響別人用。比如這瓶水,我喝了,別人不能喝。這個音樂你聽,我也可以聽。一條公路在沒有擠滿之前,你開進去,我也可以開進去,互相不影響。過了臨界點,就開始排他了。一個維度是使用上排他不排他,一個維度是法律上排他不排他,兩個維度合在一起所以有四個象限。
第一個象限,最私有化的東西,法律上排他,技術上也排他。
第二個象限,法律上排他,技術上不排他。有好多東西雖然可以讓很多人分享,但法律明確是排他的。無論在西方社會,還是在我們這里,很多私人財產是可以公用的,很多私人財產可以讓別人來共享。法律上排他,技術上不排他。比如我的自行車,我現在不用,技術上不排他,但問題在于,你要知道我什么時候不用,要知道誰這個時候要用,很多新的生意和這個有關。
比較大的問題是,法律上不排他,技術上排他,公地的悲劇就經常發生在這個象限。因為,法律上誰都可以進來,但是資源有限,比如羊放多了,植被就破壞了;捕魚捕多了,魚群不能再生產了;汽車尾氣排放多了,最后空氣污染大家都沒法活了。法律不排他,誰都可以進去,但某些資源在利用強度上有一個極限。
當然,最理想的就是技術上不排他,法律上也不排他,是真正公有制的那種東西。通常,信息是可以無限分享的。為什么信息技術發展起來以后,社會發生了很大變化。因為很多東西是可以共享的,一條信息你知道了,永遠不會影響我知道。如果技術革命讓很多東西可以分享,知識、信息、技術是可以分享的。
要當心的是第三象限,因為第三象限是法律上不排他,但這個資源的性質排他,或者過了臨界點就變成排他的。一開始,廢氣排放大家都不覺得是問題,這么大的天空排放出去很快就稀釋了,但是廢氣排放到一定程度,環境容量就沒有了。馬路上堵車也是這么形成的,加一個車沒有問題,再來一個車也沒有問題,但最后總有一天道路車輛飽和所有人都走不動了。所以,要特別注意這類資源的制度安排。
在真實世界里,徹底的私人財產,完全按照個人的意志自由的支配,想干什么干什么,那是在孤島上的私人財產。任何由多人組成的社會,尤其在人口密度較高的國家里,私人財產都有一個邊界。純粹的公有財產,也是極為罕見的。太空資源不排他,是因為在技術上有很大的問題,誰也去不了,等飛船多了以后,一定會打起來,一定要建立國際規則。現在不建立規則,是因為法律上不需要限制,實際上沒有幾個人可以去。有個美國公司,它想搞太空開發要籌資,賣10萬美元一張票送人到100公里高的地方,還沒有出地球的圈,逛一圈再回來,這已經貴到了多數人不會去了,所以它不會擁堵的。等到去的人多了,純粹的公產一定會增加限制,一定以這樣或那樣的方式增加排他性。
所以,在真實世界里,私人財產只要存在于社會中,總要受限制。私有財產都有一個邊界,法律上所有權屬于你,但你利用這個所有權的程度,在每個社會都有一些限制。國有制很少有完全的不排他,首先它有一個國界,你來得有簽證。傳統農民的私產,一是土地,二是房屋。農村兩棟房子可以蓋得多近,是有規矩的,這棟房子屋頂上淌下來的水,不能灑到對面鄰居的墻上,因為是泥墻,要有一定的距離,小于這個距離就不行,有民規,有習俗。
美國的地,原來是英國女王的殖民地,獨立以后就是聯邦的地,聯邦的地怎么執行?公有制怎么執行?沒有辦法執行。歐洲幾千萬移民來,也沒有帶地來,占了地就種。聯邦原來的態度是把他們轟走,后來發現成本太高,你得駐扎軍隊,軍隊一撤,移民就來非法占地。最后,議員們通過一個法案,只要他好好耕種這個地,好好在這里生活,多長期限以后,一塊兩毛五買一英畝土地,然后美國政府給他發產權證。美國的土地私有制就這么建起來的,是成本決定的。當然,它在建的時候,還沒有徹底私有化,美國到今天還有三分之一的國有土地,上面有國家公園、機場、港口,如紐約世貿大廈下面的地是紐約港務局的。1861年,美國頒布了意義深遠的《宅地法》,每個縣都留了一塊土地做教育用,你要辦教育就把這塊地出租,弄錢來請老師。
真實世界里,土地不是全部私有或全部公有,是根據需要來的。故宮是公有的,對全國人民沒有排他性,至少中國人都可以去。但是,長假期間,人太擁擠,物理上進不去了。公有財產完全不排他,做不到,總要有限制。
真正的產權問題是什么呢?就是觀念變化、技術變化、法律變化,它要不斷地界定再界定。私產有負的外部性,比如廣場舞里面,喇叭是私人的,廣場是公共的,你聲音太大別人睡不著,容易產生糾紛,這就需要規范管理。對不起,超過晚上10點半,你們不能再大聲唱了。有了規矩,這個社會才能和諧。法律不排他,技術上排他,太多人擁擠,公園就糟蹋了。對公產要做限制,某種程度要建立排他性。對私產也要做限制,就是對絕對的自由要減少。無論是對私產還是公產的種種限制,都要不斷調整,因為加過頭后也會發生問題。如果這個法律本身又僵化,就會妨礙自由利用財產帶來的好處。技術變化以后,它也可以再變一變。其實,有些資源是要公有的,但是要不要全盤公有?正確的答案是取決于成本,取決于執行的效果怎么樣。公有資源是全國人民的,怎么管理?然而,公有資源遇到了問題,馬上就說私有化。我們現在最大程度有一個共識,就是多種所有制。
國有企業也是全民財產,挺好的,全國一盤棋。搞經濟建設,整體上不要小九九了,到今天這句話也沒有錯,集中力量辦大事,這個效果是存在的。問題是,命令下得了那么細嗎?計委發命令需要多少信息啊?戰爭年代簡單,戰時經濟就是那么幾樣東西,沒有問題。蘇聯模式也經受過考驗,和平時期需求的品種那么多,怎么組織產供銷啊?工廠蓋個廁所要打報告,設備要不要購置、報廢也要打報告,國家經濟管理機關怎么處理得過來?最后擴大國有企業自主權。包產到戶、引進外資、民營企業合法、國企改制、土地流轉,所有這些活動,就是財產權利重新界定,就是個人、集體、國家行為的邊界重劃。社會主義改造完成以后,私人老板再有本事,他的財產也是國家的,是國有體制的組成部分。怎么配置這個資源,他就沒有發言權了,要服從計劃。
后來發現,這樣的資源配置非常浪費。為什么?每一代中國企業家,靠判斷市場要什么,然后把這個東西生產出來,去迎合市場需求賺錢。這種做法,后來把它取消了。我們這么一個生產力落后的國家,如果把這種做法取消,最后的結果是,原來東京比不過上海,第二次世界大戰后香港比不過上海,后來都超過了上海。問題在哪里?就是邊界劃錯了,有些邊界劃得太大,有些邊界劃得太小。產權界定很有意思,它可以一道一道地劃,不合適再劃一道,擴大自主權,到今天也沒有定義過,到底擴大到什么程度算自主權擴大。其實這個活動,有一個經濟學定理可以闡釋的,就是科斯定理。清楚界定財產的權利是市場交易的前提,因為市場交易就是讓資源不斷得到更好的利用。
二、產權改革
2016年,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意見提出:“產權制度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石,保護產權是堅持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必然要求。有恒產者有恒心,經濟主體財產權的有效保障和實現是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基礎。”
這幾句話點到幾個問題。第一,“國有產權由于所有者和代理人關系不夠清晰,存在內部人控制、關聯交易等導致國有資產流失的問題”。第二,“利用公權力侵害私有產權、違法查封扣押凍結民營企業財產等現象時有發生”。第三,“知識產權保護不力,侵權易發多發”。這些問題還不完全是界定完保護就行了,它為什么難保護呢?就是執行成本太高。執行成本有各種原因,其中一個原因就是界定還不到位。所以,要真正保護現有的財產權利,還得進一步地產權改革。
(一)農業土地
農業土地是最早改革的領域。包產到戶,溫飽問題基本解決,農民的貧困問題基本解決。集體土地再也不是完全集體耕作,集體土地可以家庭承包經營,使用、利用、收益、轉讓,全都有法律保護,這個已經做到了。農村土地可以轉讓,大規模轉讓,這個也已經發生,現在工商業也開始進入農業活動了。
但是留了一個尾巴,這個尾巴非常隱蔽,它在很多地方保留著:農戶如果人口發生變化,它還有權利要求重新調整土地,這是真正集體經濟的一個性質。農村土地承包期限,開始是10年、15年、30年不變,現在是長久不變。這在上層建筑里已經沒有很大的分歧。但在基層不行。我家人口多了,他家人口減了,這家女兒嫁出去了,那家兒子娶媳婦進來了。每個家庭當年平等承包的土地,就變成人均土地不平等了,所以不斷產生調地要求。在這個問題上,這么調下去,還有長久不變嗎?搞這個事情是高難度的,我們的改革是承認集體經濟,在基層是實行家庭聯產承包。
1988年,貴州省遵義地區湄潭縣做了個試驗。當時農村深化改革,很多事情想不出什么辦法,就讓各地做試驗,各地試什么東西各地上報,貴州省報了個題目叫“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當時覺得難以接受,人口多了,地不調,不就變窮了嗎?那時農民主要還是靠農業生存。不斷調土地,土地不斷細碎化,人們就把注意力放在這塊耕地里,不往外走。怎么讓農民接受?要做好多工作,農民有不同意見。那些人口變少的農戶同意不調,那些可以往外打工的家庭同意不調。后來政府做了工作,給一些資金,培訓農民,往耕地以外的資源走。再往后就是外出打工,搞工商業。湄潭縣這個試驗從1988年一直堅持到現在,就是不動地。叫“人丁變化,永不動地”。
這個經驗在湄潭行了,能不能擴大呢?中央的方針開始是建議,可以考慮湄潭這個辦法,供大家學習,后來就逐步推廣,再后來寫進了法律,2002年改農地承包法的時候寫進去了,承包期限內不要動地。這個承包期限原來是15年,后來是30年,再后來是長久不變。
我國《憲法》規定,城市居民是居委會自治,農村是村民自治。村民自治有六個功能,其中第一條是管理集體土地。中國現在是雙軌制。一個是湄潭經驗,同意永遠不調,其實有不少農村地區再也不調地了。但是還有一些地方,用村民自治法,因為是村民自治,可以通過舉手表決調還是不調,多數人同意調就調。所以,今天中國農村就有了這個尾巴。
為什么說是尾巴呢?你想想看,這個地過幾年就要調,這個地怎么轉讓?公司進去簽50年、70年的合同,大規模整理土地,要搞新的現代農業。過兩年農民說,這里的土地關系還要調。后面的資源更優利用就做不到。相反的一種意見就認為,這個公平啊,可以防止農村出現矛盾,人口多就分一塊地。中國兩千年歷史上,你家人口多了,可以分鄰居家的地嗎?從來沒有的。個人財產真叫私人財產,老子的財產不是兒子就可以平分的,老子的財產要寫個遺囑,說給誰就給誰,不給你就不給你。
在這個基礎之上,家庭內土地你去分就算了。你要跨家庭重新調整土地,那么,什么恒產、什么恒心,怎么會有?怎么轉讓?轉讓的成本就非常高,這個事情就卡在這里。國務院要求,2016年完成全國不動產登記,這個事情非常大。頒一張土地證,頒證以后,人口積累到一定程度,要求再調。很多地方就等30年,上一輪30年到期后就要調地,這個問題現在都沒有解決。一部分地方已經不調了,轉讓就有基礎。一部分地方還做不到。這個問題應該在進一步深化改革中解決。
有人認為這樣對農民有好處,其實這是害農民,因為你把農民鎖在土地里。人的心理傾向是,如果這里有一個憑身份就可以拿的東西,他就不走了。大家都說農村沒有人了,這個觀察是有問題的。農業對GDP的貢獻就是7%~8%,加上補貼,是GDP的9%。你看農村還有多少人口?為什么那么多人還在里面?這對國民經濟的資源配置,勞動力價格上漲,在宏觀上都有影響,所以產權還要再劃下去。
我們這個集體模式其實是從蘇聯學來的,蘇聯是北方高緯度地帶,土地有的是,人煙稀少。它是村社的傳統,到村社領一塊地種,人一死,就把地還給村社。依據中國人口和土地的要素享賦,怎么能學這套東西呢?但是一旦學來,它就變成了傳統,變成了利益。
問題更大的是建設用地,蓋房子的地。其實到今天為止,1988年《土地管理法》修正案還沒有落實。1988年《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表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沒有說只有國有土地才可以轉讓。但到今天為止,生效的只是國有土地轉讓暫行規定,這也是我國土地市場、土地財政的法律基礎。而集體土地呢?不能轉讓。這也構成城鄉很大的問題,包括供地機制。現在國有土地可以入市,但這個當時也是匆匆忙忙從香港學來的,40年、50年、70年期限。然后呢,地價怎么定?70年期限到期了,怎么辦?到時候是地產稅制度,還是土地批租制度?我國的土地制度還沒有完全理順。
(二)非國有土地
非國有土地,國家可以征用。《憲法》規定的征用,有一個前置詞,為了公共利益。現在為了商業利益,都征用土地,這是我們國家很大的一件事。你拿去是商用,又不是建國防基地,又不是修水利工程,怎么可以隨便動用征用權呢?你是商業利用,他也是商業利用,來個競價吧,這才是市場配置資源,要有個基本公道才對啊。
這個改革非常難,十六屆三中全會、十七屆三中全會、十八屆三中全會,都講要逐步收縮征地規模。碰到經濟下行,需要通過投資來拉動的時候,國家投資首先要占一塊地。所以實際上在整個決策層,這一點大家都認為不對,但如果征地規模收縮,國民經濟建設怎么辦?遇到經濟下行,需要投資拉動的時候,怎么辦?其實4萬億元投資,不光是財政和信貸,首先就是大量的地要征用。真正公共用途的征地沒有問題,美國也得征地,日本也得征地,但今天中國城市化大量征地是商業用途,在公益上就講不通。
現在,農民也大量占地搞建設,一塊就是宅基地。到今天為止,這個權利還是硬硬的,叫一戶一宅,成年一結婚,就領一塊地,全世界哪有這種制度?免費領一塊地,領了以后,這塊地只能自己蓋房子,自己住,不能轉讓。2. 4億農民都進了城,很多房子平時根本就沒有人住,就過年回去那么十來天、半個月,但是同樣占地、占資源、占投資、占農民的儲蓄。在這個問題上,始終有一種意見,認為這是我們的安全閥門,萬一農民在外面經商失敗,回家不至于流離失所。但是,如果在城里都沒有機會,農村怎么會有機會呢?
但是這件事情對農民有影響。很多土地都己進入市場,但是不合法,那就是小產權。中國現在多少老百姓的物業是小產權?懸在空中,哪天可能就會有問題。什么恒產恒心?法律上不支持。政府不是根據法案,而是通過國務院辦公廳文件規定,城市居民不能買小產權房。這是財產權利問題,這個物業有人愿意買,他來買,他出價高,你不讓他買,這不就是產權的有效性問題嗎?
(三)國企國資
經過1997-1998年的改革,國企大面積虧損的問題解決了,能賣就賣,能出租就出租,抓大放小。新的問題是什么?留下的國有企業大量盈利,當年就是因為虧損才推動了改革,三年脫困了。當時整個國企賬面就是虧的,這是1997年改革的合法性。
國企虧損問題解決以后,下一個改革動力是什么?
首先就是對還要不要改,沒有高度共識。仔細觀察國有企業的情況,整體來看國有企業賺了很多錢,賬本上非常好看。但作為大集團,內部可能有交叉補貼,自己投資了很多東西是虧的,加到一起是盈利的。這個問題是權力問題,全國人民同意辦這些掩蓋在里面的虧損項目嗎?這是第一個問題。
第二,你是國有企業,全民的企業,利潤上交怎么定?多少年這個利潤由國有企業自由支配,這也是國有企業這些年追求利潤的動力,掙錢了我的地盤就大。
第三,有很多領域,特別是央企中很大一部分,是不準別人進去做這個生意的,它又是基礎的產品和服務,這種利潤是國民經濟的成本。國民經濟是連在一起的,如果我非買你這個東西不可,那就是我的成本,你的利潤越高,其他行業的成本就越高,這個問題怎么解決?你要不要進一步開放市場,引進競爭機制?因為它獨家經營,你看不出來它優不優。
最嚴重的問題是,反腐暴露出來大量的國有企業內部控制權。從法律上講,國企是全國人民的,事實上呢?一些國企成了少數人口袋里的囊中之物。這個問題不解決,可不僅是經濟問題。如果是問題導向,就應該面對問題,進一步探索,怎么把國有資產的權限劃得更清楚。有什么問題,就解決這個問題,把里面的效率和公正進一步發揮出來。
過去國企虧損你要改,現在我盈利了,怎么還要改?確實得師出有名。要改的話,老經驗,就是分類改,抓大放小,中國就這么改出來的。在今天中國的情況下,普遍盈利、普遍情況改善,賬面資產財務情況都改善了,今天的情況怎么分類?怎么定義這些企業?不同的政策,到底怎么定義?這些問題沒有解決。
(四)混改
混改不是在市場同一個行業里既有國企也有民企,而是在企業的治理結構里讓它們混到一起。對混改,各地做了一些試驗,問題挺尖銳的。
首先是資產定價,這是高難度的。上海探索的經驗是,怎么作價都不對,干脆上市,由市場來定價。現在社保繳付率太高,怎么解決呢?因為社保是急急忙忙在國有企業改革以后建起來的,負擔很重,再加上社保機制里有些內容沒有理順,繳付率很高,很多企業被壓垮了。社保將來的支付壓力會更大。一個辦法就是把現在盈利的企業劃進社保,降低社保的繳付率。但是劃轉的力度,真正落下來的少。還有一類企業是公益性的,例如,北京地鐵公司有大量的財政補貼,這種公司怎么考核它?怎么要求它像市場競爭公司一樣的行為?它做不到。干脆就是使用價值考核,你給國民提供了多少服務,服務是什么質量。對整個國企、國資的改革,大家期望很高,但是現在看來,推進的不那么理想。
(五)民資保護
我們已經承認了民營企業的合法地位,但說到平等保護,那還是一個目標。事實上存在不平等,才需要說平等保護。個別地方資產都奪走了,這個資產怎么作價,怎么賠償?這個財務數據是可觀的,可不是判錯多少年賠你多少,那個錢是小錢。企業資產一動以后,它有機會成本,將來怎么衡量?這個損失很大。民營企業肥了,就會誘發很多公權力把這個東西作為一個目標。要保全民營資產,因為這個資產某種意義上是社會的,它有就業、有稅收。當然歷史地看,我們有很大進步了,但是離現代經濟所要求的、中央提出的平等保護還有很大的距離。
(六)創新
這幾年“雙創”喊得非常響,“雙創”靠科學家,科學家絕大部分是國家的,大學是國家的,研究所是國家的。但是,那個發明是他個人的,這兩種力量都對最后的發明做了貢獻,怎么區分?怎么分配?一不小心就涉及國有資產。現在有《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可是這個法律與美國1980年通過的《拜杜法案》(Bayh-Dole Act)相比還有不少的距離。依據美國的這個法,同樣一個科學家,跑到硅谷去創業,它有一套制度管制。不管是聯邦的錢、軍隊的錢、國家基金的錢、國家實驗室的錢,出來的成果都是大學的。大學通過一個專利辦公室向社會發布專利,誰要用,包括發明這個專利的大學教授本身,交一個使用費,你就可以拿去創業。它就找到界定的方法,就是劃清楚邊界。
(七)管制
私有制下,如果你對社會有冒犯,它一定給你加限值。公有制要開放,如果技術上要排他,它一定要增加使用的規則。所以這個管制是不可少的,從產權角度看,一定要有管制。過去由當時的技術條件、觀念、法律,形成了一套管制。現在技術變化了,管制要不要變化?當年的網絡電話,電信管理部門就壓下去了,把人抓起來了。那是1998年底,以色列網絡電話軟件剛成熟不久,中國民間對此很敏感,應用了。但因為國家實行電信專營,結果抓人,沒收機器。
現在的不當管制是國民經濟中很大的問題。注冊公司,這兩年辦手續有很大的變化。那些不合理的東西,有的部門還是抓得牢牢的。命脈行業,非公準入的門,到底開放到什么程度?鐵路、電信、鐵路、民航,這種大領域,不是沒有投資需求。相應的管制要做改變。管制就是要求政府那個圈、民企那個圈、國企那個圈,這幾個圈的邊界要非常仔細地重新調整。
類似的議題還有很多,環保大量的問題是產權問題。解決環保問題的時候,還會產生新的產權問題。一個大活動要搞好,很多工廠就停掉,要補償嗎?不補償,如果它是環評通過的,人家的資產實際上受到了侵犯。如果環評沒通過,是另外一回事。不能由一部分公民為了整個社會利益,承擔特別重的負擔,要平等。
20世紀有很多爭論。可能現在科斯的提法比較好,就是一個產權界定與再界定的過程,是基于經驗的。不能基于一個理想最優,一股腦往這里沖,或者掉頭往那邊沖,經不起檢驗。在個人與整體、社會與國家之間,自由空間怎么劃最利于發展生產,怎么劃可以最大限度地協調矛盾,這是產權命題,是產權經濟學,應該回到學術基礎上來討論問題。
(本文作者介紹:教授、博導、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院長。)
責任編輯:賈韻航 SF174
歡迎關注官方微信“意見領袖”,閱讀更多精彩文章。點擊微信界面右上角的+號,選擇“添加朋友”,輸入意見領袖的微信號“kopleader”即可,也可以掃描下方二維碼添加關注。意見領袖將為您提供財經專業領域的專業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