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專欄作家 陳志龍
十八大報告提出“改革土地征用制度,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三中全會公報更進一步明確“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均衡配置”,應該說,這是一場偉大的歷史變革的動員令,新一輪土地改革的號角已經吹響。
三中全會歷史性地提出對農村土地使用制度進行深刻變革,突破城鄉二元結構障礙,建立新型工農城鄉關系的高度,“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平均衡配置”,這一重大的改革動向備受矚目。
這兩天有消息說,當年“大包干”的發源地安徽已躍躍欲試準備喝“頭啖湯”。江蘇一些縣市也已拿出方案,一些大型金融機構的信貸部門已經介入。
長期以來,城鄉二元結構未有實質性突破,已經進城的農民工處于半城市化狀態。他們手中最基本、最重要、最可依賴的要素資源——土地“帶不走”,因為土地不可以自由轉讓。他們進城后,只能先靠賣苦力,打零工來賺第一桶金。
政府一方面鼓勵農民“創業創新創優”,闖出一條市場經濟之路,另一方面又禁止土地這一最基本最有價值的要素自由流動。這種南轅北轍的事,怎么看都是一對悖論。
計劃經濟體制衰微后,城市政府首先發掘出一座金礦,他們學會了在市場上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開發用地出讓給開發商直接帶來出讓收入和后續源源不絕的稅金,工業用地招商引資,成為拉動地方GDP的強大引擎。企業反手以工業用地和附著物廠房去融資,政府向自己的平臺企業注入土地,再以此向銀行融資。地方政府“親商”的背后,是對農民土地使用權的廉價逼奪,埋下的是矛盾的種子。
內地的這套土地批租是從香港地學來的,但并沒有掌握其精髓。香港的土地批租制來自英國,歷史上英國的皇室擁有大量土地,除了自用,也批租出來給民間自由市場配置,常常一批就是999年,而我們看不到那么遠,最多看到這輩子,大家都短視只有眼前,土地批租都以短期為主,住宅70年,工業用地50年,商用地40年。問題是就在這種年限固定下,國有土地可以批租給市場,農民和集體土地為什么就不可以,這種現象見怪不怪,道理又在哪里呢?
根子還在于利益。很簡單,傳統的土地所有權國家和集體所有,土地“漲價歸公”,一幅農地變性轉為工業或者城市用地后,市值會成倍增加,甚至出現幾何級數的增加。而農民獲得的只是每月幾百元的最低生活保障和一些社保類補償。
同樣,在城市里,市民的一處蝸居之地被低價征收之后,在它上面拔地而起摩天樓可以蓋100層,一兩萬元一平方就把原住民打發走,而100層的寫字樓每平方可以賣到數萬元,隨時實現千百倍的溢價。
上個月,我在澳門,中央政府駐澳聯絡辦公室的官員和當地媒體朋友一行人去看大三八牌坊。雖然每次來澳門都要去這里,但這次印象頗深。這處游人如織的世界著名旅游景點,正南面是澳門最大的一處公墓。慎終追遠,這里寄托著澳門人對先祖的景仰和懷念。
中聯辦的朋友說,前不久,他陪一位上海的著名文化學者來此,這位學者對此亦感慨頗深,“內地的平墳運動搞得那么厲害,著名旅游景點正前方怎么能容得下煞風景的墳場呢,要是在內地,肯定早平掉了!”但是只有29平方公里的澳門,他們對此想都不敢想——這是先人的長眠之地啊,有此動議的人怕是要被吐沫星子淹死!這是中華民族敬天和敬重先人的倫理文化,是一個民族璀璨的美德!
大三八北邊繁華的商業街,一樓是鱗次櫛比的商業設施,二樓以上全是居民住戶,并且都是上世紀七八十年代甚至更久遠的老房子。我問澳門當地官員,這些老房子你們怎么不拆遷呢?他聽不懂什么叫“拆遷”,中聯辦的同志是從剛內地過去的,他在一邊笑著翻譯,對方終于聽懂了:“噢,想把居民趕走,沒那么容易。他自己不走,你是不能趕他走的,因為房子是私有財產。”這讓人 想起那句西方法律名言:“窮人的草房,風可進,雨可進,國王不能進。”體現的是私有財產的神圣不可侵犯。
亞當斯密說過,土地是財富之母。在中國,土地也是農民的命根子,是他們最后的保障和棲身的屏障。土地“一魚多吃”,無論是招商引資,外資及大型民企業拿地僅付出極低廉的成本,而這部分人的低成本是以另一部分人的收益權的讓渡和損失為代價的,這中間起作用的還是制度的力量,而農民是毫無議價能力的。
中國的農民從建國之初承受農產品價格“剪刀差”的奉獻,到這三十年在土地上的犧牲和奉獻,“他們是羅馬神殿里的一根根神柱,幾代人的奉獻和犧牲支撐了中國的城市化和現代化進程”,而這種情況愈演愈烈,甚至出現了“富者田連阡陌,窮者無立錐之地”的社會分化和斷裂現象,給社會治理帶來新難題。
事實上,1978年以來的中國的改革發端于土地制度的變革。當專家們沒完沒了地討論集體土卻不可以轉讓給市場,最終無結果時,深諳土地之道的農民卻從底層實踐開始,把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開來的土地流轉早已轟轟烈烈地展開。但是,這種流動仍然受到很多的限制,因為農民不可以改變土地用途,一個農民只能將土地流轉給另一個農民或者農業合作社,經濟價值不大,因為土地沒有變性。
人民群眾的“底層實踐”和決策層“事后承認”,是重大改革關口處理疑復雜問題時傳統的“摸著石頭過河”的路徑。上世紀70年代后期的包產到戶就是維持土地所有權不變,把所有權與經營權長期承包給農民家庭的大膽探索,而現在的新一輪土地制度改革是一場新的革命。這一代農民幸運的是,決策者從頂層設計上給予支持。
堅持土地所有權不買賣原則,松動土地使用權轉讓,讓農民盤活資產,參與城市化和工業化,這是一場偉大的變革。
8億農民身后的土地資源價值如果得到發掘、流通、變現,鄉下人的土地將和城里人的房子一樣,具有金融屬性,這將釋放出一個巨大的內需市場,將再一次釋放出核裂變般的巨大能量,對改變中國經濟的種種困會注入強大的內生動力。同時,資本的力量還將在“鄉下人”中造就一大批本土的優秀創業者,我們且拭目以待。
(本文作者介紹:陳志龍,財經專欄作家,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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