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專欄作家 陳志龍[微博]
交易員一鍵下去,放大了100倍的天量交易居然無障礙地進入了成交程序,我們不禁要問,光大的風控系統當時處于什么狀態,風控人員都睡著了嗎?現在,各大機構都宣稱,投入巨資建立了最完善的實時風控系統。但是這一烏龍事件能夠得逞,說明光大證券的風控已完全失效。
2013年8月16日,注定將寫入中國乃至世界證券業的發展史。中國資本市場“天上-人間-地獄”的悲喜輪回在神奇的26秒間實現了——光大一個“烏龍指”,誘發71只大盤藍籌股瞬間漲停,股指瞬間暴漲逾百點,這在中國股市歷史上非常罕見的一幕。
昨天上午閉市前,市場處于驚恐和混亂之中。中午時段,隨著信息及時公開和明朗,市場情緒得以平復,但已完成的交易不可能作廢,木已成舟,所有參與者不得不在錯愕中被動接受這個“黑天鵝”事件。
后續肇事者的損失、賠償及終極責任,有待監管部門調查和處罰認定,但此次事件所引發的對在“刀尖上舞蹈”、為追求利潤最大化的金融創新業務的反思,對落后的監管體系的檢討,都是一個余音繞梁、緊迫而現實的重大問題,因為風險事件層出不窮,該是檢討的時候了。
官方正式報告尚未出來,根據目前已見諸媒體的信息,基本可以推測出事件的邏輯演變過程。光大的量化投資程序測算到某個套利機會,即ETF場外申購價格和ETF場內交易價格存在獲利差價,于是在二級市場利用程序化交易買入一攬子股票(主要是藍籌股),用于場外申購某ETF份額,然后再在二級市場賣出ETF。在買入一攬子股票時,交易員將3000萬股錯打成3000萬手,放大了100倍,于是這個放大了100倍的巨額買單把市場瞬間推高,大盤整個被“打飛起來了”。
事件讓我們反思的第一個問題是,光大的交易風險控制系統是如何運行的。交易員一鍵下去,放大了100倍的天量交易居然無障礙地進入了成交程序,我們不禁要問,光大的風控系統當時處于什么狀態,風控人員都睡著了嗎?現在,各大機構都宣稱,投入巨資建立了最先進、最科學和最完善的實時風控系統,每時每刻監測著各個業務各個環節。但是很遺憾,這一烏龍事件能夠得逞,說明光大證券的風控已完全失效。
從目前能獲得的信息看,光大的這個糊涂交易員一個錯鍵發出了一筆230億的天量買盤,瞬間成交了70多億,相對于光大的交易資金來說,這是一個超限的風險敞口。ETF套利本身在技術上就是個風險敞口釋放和閉合的過程,這一天量巨單肯定存在無法閉合的大概率風險,光大的資金預算中給予一個ETF套利產品如此大的風險配額,或者給一個交易員如此大的權限,那是在賭命。問題是,這一單從頭到尾,全程暢通無阻,說光大的內控形同虛設并不為過。
事件讓我們思考的第二個問題是,突發情況下,如何處置系統性風險。正常情況下,光大的錯誤交易發現后,應啟動“急剎車”,停止一切交易,并立即報告交易所待查。在股指短時間出現劇烈波動后,交易所也應該果然啟動自行融斷程序。遺憾的是,在這一重大風險事件中,這一切我們都沒有看到,交易所事后應對此作出解釋說明。
值得一提的是,昨天上午收盤前,各種消息滿天飛時,光大的董秘斷然否認了市場上“真實”的傳聞,直到中午收盤后,才停牌公告。如果不啻以惡意來揣測(這在法庭上應該成立),光大在發現交易錯誤后不僅沒有立刻停止交易,它可能在上午收盤前20分鐘市場懵懂的跟風盤中,還了結了部分錯誤的買盤,以減少損失,甚至略微延時得以實現了套利。又或者,它在下午開盤后,本能地迅速反向回補,通過建立期指空頭倉位,從容收割由其發動這一事件所驅動的利潤。
實際上,已有市場傳聞說,中金所[微博]16日盤后持倉數據顯示,光大期貨席位大幅增空7023手,減多50手。如果這一情況得到監管部門認定,不管光大是否存在主觀故意,但實質上已形成對市場的操縱。
先通過做多股指,買權重藍籌,賺第一波。緊接著高位股指多翻空,然后拋權重藍籌砸盤,賺第二波,股指期貨輪番賺。在一個精巧設計的時間段,賣空足夠量的期指鎖住虧損,甚至可以裸露風險增加凈空頭,以實現巨額贏利。麻煩在于,不管最終是是虧是贏,這一事件都會在法律上將光大推向非常被動的地步。
事件讓我們思考的第三個問題是關于賠償。未來光大面臨的索賠可能來自兩個方面,一是來自這個ETF套利產品的客戶,因為管理人光大的風控失誤導致的交易失誤如何賠償,產品格式條款里有沒有明確規定,監管制度中有沒有實施細則?在司法實踐中,這又涉及到很多具體而復雜的問題,如交易錯誤發生后,標準處置程序應該是怎樣的?糾錯時限如何約定?如果沒有嚴格按照標準程序、在盡可能短的時間里糾錯,那光大方應該承擔的錯誤損失的比例該如何測算?
第二重賠償當然是來自在朦朧中追漲和被迫平倉的期貨市場空頭投資者,這一群體面廣量大,索賠金額具有極大的不確定性風險。而光大作為責任主體,是千夫所指,難逃其咎。昨天11點以后的交易時間,對許多人來說是終生的噩夢。從今天開始,要求光大賠償損失的民事賠償訴訟狀想必會絡繹不絕地出籠。光大的賠償和善后工作將是復雜而艱難的。
中國金融市場處在一個急速膨脹的時代,金融市場的風險具有高傳染性和高致命性。光大這一次“烏龍事件”幸好發生在現貨市場,股指期貨雖然也間接地涉及到,但不是重災區,尚沒有數據證明風險的劇烈疊加式傳導。如果在高杠桿的期貨市場發生這樣的事件,那風險的相互強化和瞬間引爆,涉事單位或當場一槍斃命——死定了。
最近一段時間,從銀行間市場到證券、保險市場,一再發生的重大風險事件警示我們,中國金融業在爆炸式發展過程中,因為對利潤的過度貪婪和追逐,一些機構在瘋狂擴張過程中,無論是內部的合規風控體系建設,還是外部的監管都呈現出雙向失靈。6月份的銀行間市場風波中,有光大銀行的違約,這一次證券系統再出驚天事件,說明整個光大系的風控需要再評估。
現在,形式上的建章立制的東西都有,但風險點沒有真正把握,而制度性缺陷導致監管俘虜大面積存在,這都有意無意放縱市場主體的道德風險,埋下了突發性、系統性風險的隱患。“黑天鵝”事件一旦發生,脆弱的、致命的風控體系不堪一擊。這如果得不到有效的檢討、排查和糾正,一些金融機構甚至會瞬間猝死,而其引發的地震、海嘯等連鎖反應必將給經濟和社會帶來巨大的沖擊。
(本文作者介紹:陳志龍,財經專欄作家,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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