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的下一個二十年,將圍繞著養老、科創、智能投資等展開,對此,“養老與基金高峰論壇”4月23日啟幕,多位行業大咖齊聚共議未來,思辨如何更好的建設第三支柱養老金、夯實資產管理、支持科技創新!【詳情】
中國基金報
海航系內幕交易!88年小伙得知混改后 大舉買入近70萬 結果……
日前,廣東證監局公布的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出生于88年的當事人曹志亞知悉海航基礎要參與混改項目的內幕信息后,內幕交易“海航基礎”股票,以虧損2.3萬元告終,被罰款4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內部交易發生時曹志亞正在海航集團投行部任職,因此知悉混改事項。內幕交易發生后曹志亞又在海航現代物流公司控股的公司中擔任董秘,不到一年后因“工作原因”辭職。
內幕交易緣起海航基礎參與混改
根據廣東證監局披露的信息,這宗案件中的內幕信息為海航集團旗下公司海航基礎設施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航基礎)參與混改的事項。
2016年初起,海航基礎開始參與海南鐵路混改事項。后因混改事項產生重大變化,海航基礎于2017年8月形成新的立項方案。根據混改方案,海南高速鐵路有限公司與粵海鐵路有限責任公司合并成立海南鐵路,海航基礎通過增資海南鐵路,并收購海南發控原持有的部分海南鐵路股權項目參與海南鐵路混改,項目投資總額為139.27至212.69億元,持股比例為38.32-至9.28%。
9月11日,海航基礎參與海南鐵路混改事項立項請示經海航基礎高管及其上級控股股東海航實業高管審批通過,海航基礎完成內部決策流程,參與海南鐵路新的混改方案。
2017年11月24日,海航基礎向海南發控發函“關于參與海南高鐵混改項目合作的函”,表示意向投資。4天后,海航實業馬某亮發起海南鐵路混改項目第二次內部立項二級審批。
2018年1月5日,海航集團通過審批。1月23日,海航基礎發布公告,公司股票自該日起停牌,并稱公司控股股東正在籌劃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項,公司不確定該事項是否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根據《證券法》,內幕信息形成時間為不晚于2017年9月11日,內幕信息敏感期為2017年9月11日至2018年1月23日。
88年小伙內幕交易虧2.3萬被罰4萬
按照處罰信息,曹志亞因工作關系知悉海航基礎參與海南鐵路混改事項。這意味著,此案中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即內幕交易者。
2017年9月15日,曹志亞收到海航實業投資銀行部郵件,顯示海航基礎參與海南鐵路混改項目調整立項已呈報。因此,曹志亞獲知內幕信息的時間為不晚于2017年9月15日。
知悉內幕信息后,曹志亞便開始大量買賣“海航基礎”股票。
“曹志亞”證券賬戶于2014年7月7日開立。曹志亞實際控制使用“曹志亞”賬戶,并決策交易“海航基礎”股票。
2017年11月8日至2017年12月26日,該賬戶合計買賣“海航基礎”股票10萬股,成交金額135.6萬元。扣除交易稅費后,虧損2.36萬元。
在曹志亞買賣海航基礎基建的一個多月時間內,該股跌幅一路走跌,收盤價跌幅累計接近10%,直接導致曹志亞賬戶虧損。
廣東證監局認為,曹志亞作為內幕信息知情人,在內幕信息公開之前買賣“海航基礎”股票,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所述的內幕交易行為。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決定:對曹志亞處以4萬元罰款。
《證券法》第七十三條規定:禁止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利用內幕信息從事證券交易活動。《證券法》第七十六條規定: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不得買賣該公司的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收購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法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內幕交易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曹志亞曾擔任海航另一家公司董秘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案中利用海航基礎參與混改事項的消息進行內幕交易的曹志亞,并非外部人士,而是海航內部人員。
證監局處罰中顯示:曹志亞收到海航實業投資銀行部郵件,而海航系另一家公司的前任董秘名為曹志亞,簡歷顯示在海航投資銀行部工作,也同樣是1988年出生。
上市公司公開資料顯示,海越能源前任董秘曹志亞畢業于天津財經大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2010年加入海航,歷任海航集團有限公司證券業務部業務總監,海航集團有限公司投資銀行部業務經理等職。
2018年2月13日,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聘任曹志亞先生為公司董事會秘書職務。
企查查信息顯示,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更名為海越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其第一大股東為浙江海越科技有限公司。而早在2017年2月,因股權轉讓事宜停牌逾半個月的海越股份公告表示,海越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和呂小奎等八名自然人擬持有的浙江海越科技有限公100%股權轉讓給海航現代物流,轉讓總價款為26.5億元。
這意味著,曹志亞曾擔任董秘的海越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其實也是海航入主的上市平臺。2018年11月,海越能源公告稱,公司董事會秘書曹志亞因工作原因,申請辭去董事會秘書職務。
(本文來自于益盟操盤手)
責任編輯:陳悠然 SF104
熱門推薦
收起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