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結構性行情中開展投資布局?新浪財經《基金直播間》,邀請基金經理在線路演解讀市場。
原標題:蘋果涉嫌與零售商共謀操作產品價格 被法國當局重罰11億歐元 來源:創見科技之聲
法國反壟斷機構周一責令蘋果公司支付 11 億歐元 (12.3億美元) 的反公平競爭罰款。法國反壟斷機構表示,蘋果在其分銷網絡內制造了壟斷現象,濫用了對其優質零售商的經濟依賴,并對蘋果產品進行了「市場沖銷」,這種做法造成的影響特別嚴重。
蘋果的兩家批發商也因此而被罰款,Tech Data 和 Ingram Micro 分別被罰款 7610 萬歐元和 6290 萬歐元,其罪名是它們的運營策略影響產品定價、決定誰可以銷售產品,已經成為某種壟斷組織。它們幾乎控制了所有蘋果產品,包括電腦和平板電腦,但不包括 iPhone (通常通過手機分銷商和運營商銷售)。法國當局表示,此次罰款總額達 12.4 億歐元,是迄今為止涉案金額最大的一次。
「蘋果和它的兩家批發商同意不進行競爭,防止分銷商相互競爭,從而對蘋果產品的分發渠道進行『消毒』,」法國競爭管理局 (Competition Authority) 主席 Isabelle de Silva 說。
蘋果公司發言人對媒體表示:「法國競爭委員會的決定令人沮喪。它與十多年前的做法有關,拋棄了法國所有公司所依賴的 30 年的法律先例,這一秩序將給所有行業的公司帶來混亂。我們強烈反對他們,并計劃上訴。」
據 TechWeb 報道,本案的爭議是通常分銷蘋果品牌技術的三類經銷商:大型零售商(如大型超市和大型零售商),其中法國約有 1800 家;規模較小的經銷商,往往是獨立企業,在銷售的同時提供服務(這在美國往往不是常態,但在歐洲仍然很常見,盡管在英國等國家不那么常見);以及蘋果本身,通過其在線網店以及購物區,蘋果向其經銷商發放「授權」和「優質」徽章,讓后者有權獲得產品和服務,但前提是他們在銷售和定價方面遵守更具體的規則。在這種情況下,后一種類型的銷售始終存在爭議,eBizcuss 就是例證。
德席爾瓦指出,蘋果及其合作伙伴違反了三個具體領域的法規:
——蘋果和這兩家批發商同意不相互競爭,也要防止其他分銷商在價格上競爭,「從而沖銷了蘋果產品的批發市場」;
——優質分銷商被迫將價格保持在較高水平,以使其與綜合分銷商的價格保持在同一水平,這意味著幾乎半數的蘋果零售市場定價都是相同的;
——蘋果公司「濫用了這些優質分銷商的經濟依賴」,與其綜合分銷商網絡相比,讓他們簽署了不公平和不利的商業條款。蘋果被指控不公平地對待其優質經銷商,在某些情況下,與自己的專賣店相比,這些經銷商的供應往往受到限制。
周一的公告是法國當局兩個月來對蘋果公司開出的第二張罰單。今年 2 月,監管機構對蘋果公司處以 2500 萬歐元的罰款,原因是該公司的軟件更新導致舊款 iPhone 的速度變慢。(編譯IM)
熱門推薦
收起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