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天下苦知網久矣!”頻遭起訴后,知網知錯否? 來源:中國經濟網
近日,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年近9旬的退休教授趙德馨,因《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電子雜志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知網”)擅自收錄其100多篇論文打起了官司并獲賠70多萬,引發外界廣泛關注。
隨后,趙德馨的學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退休教授蘇少之也以同樣的方式打起了維權官司并勝訴,而且法院還依法駁回了中國知網的再審申請。
當前,被多位學者起訴的中國知網,需不需要正視其問題、有沒有必要反思其商業模式、又要拿出多大的決心去解決問題,這些正變得越來越急迫。
中國知網到底錯在哪?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中國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副會長馮曉青分析,多位學者起訴知網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并且贏得了訴訟。原因在于知網所收錄的作品未經作者的許可。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權人對其作品不僅享有人身權利,而且享有包括復制、發行、信息網絡傳播權等在內的權利。著作權是一種具有專有性的權利。除了法律特別規定以外,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權的作品,應當經過著作權的許可。知網所收錄的作品如果沒有獲得著作權人的信息網絡傳播權的許可,就當然存在著作權侵權風險。
“當然,知網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件糾紛案件并不是如此簡單,因為在具體操作中是知網與登載作者作品的報刊社進行合作的。近些年來隨著信息網絡技術的發展,報刊社通常通過網絡注冊投稿的形式,要求作者將包括知網一類的信息網絡平臺通過信息網絡傳播其作品的權利,一次性授予給報刊社。知網對這些作品上載并進行信息網絡傳播的行為,是否構成侵害作者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則存在一定的爭議。這其中就涉及報刊社與作者之間的格式協議的法律效力問題。”馮曉青說,目前知網與報刊社、作者之間的合作模式應當說存在一定的問題。問題的根源則在于報刊社和知網就在知網平臺通過信息網絡傳播形式使用作者的作品時,享有著作權法明確規定的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作者反而成為“局外人”――其信息網絡全部全部清被架空,而且通過知網的傳播的獲得報酬權也被剝奪。
對外經貿大學數字經濟與法律創新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張欣也認為,知網訴訟涉及到信息網絡傳播權的糾紛。知網將學者的學術作品收錄到其數據庫并在網絡上提供付費瀏覽和下載的行為并不屬于期刊之間的轉載或者摘編行為,同時其與刊登學者作品的期刊之間簽署的出版合作協議也不能視為直接獲取作者對學術作品信息網絡傳播的授權。因此,法院判決知網構成對作者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侵害于理有據。
事實上,中國知網近日發布的《關于“趙德馨教授起訴中國知網獲賠”相關問題的說明》也表示,誠懇接受來自作者、媒體和社會各界的批評,全面檢查在互聯網業態下的著作權保護與使用授權方式,認真分析著作權授權鏈各環節的工作不足和瑕疵漏洞,虛心聽取法律界專家、學者和出版機構的意見與建議,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與學術期刊編輯出版單位一道正視問題、解決問題;對于曾根據法定轉載許可或通過學術期刊編輯出版單位取得趙德馨教授文字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過程中存在的工作不足,向趙德馨教授表示誠摯的歉意。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互聯網法治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劉曉春還表示,這幾個案例,法院判決的主要依據是著作權、信息網絡傳播權;同時一些法律專業人士也在關注中國知網是否有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之嫌,這就會涉及是否涉嫌違反《反壟斷法》的問題。
發展伴著爭議
中國知網由清華大學、清華同方發起,始建于1999年6月,一路發展成為我國規模最大、歷史最久的專業互聯網與電子出版機構。中國知網主要負責知識資源的組織與采集、資源產品策劃與設計、內容編輯與產品出版,擁有CNKI數據庫的總體和內容編輯版權。
然而,在發展過程中,中國知網因屢次漲價、漲價過高遭到多地高校抵制。其中影響較大的有兩個抵制事件:一個是2016年1月武漢理工大學圖書館稱,2000年以來CNKI公司對該校的報價,每年價格漲幅都超過10%,特別是2012年漲幅高達24.36%,從2010年到2016年的報價漲幅為132.86%,年平均漲幅為18.98%。為了維護武漢理工大學的權益,圖書館與中國知網的談判非常艱難。
另一個是2016年3月北京大學圖書館也公開發布《“中國知網”可能中斷服務通知》稱,由于數據庫商漲價過高,圖書館目前正在全力與對方進行2016年的續訂談判。
一邊是中國知網對高校收費不斷漲價,另一邊是中國知網對從高校收集的碩士、博士論文所付稿酬又較低。
華東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主任黃武雙教授分析,知網從高校收集碩士或者博士論文的時候,只與高校簽署了論文使用的授權許可協議,沒有直接與論文作者簽署授權許可協議。而各高校都要求論文作者授權給高校使用論文并進行轉授權。這樣表面上來看,授權鏈條是通的,但實際情況要看論文作者給高校的授權是否包括了信息網絡傳播權了。當然,一般都包括了信息網絡傳播權在內,高校向論文作者要的授權書是經過知網審查過的。但是很少有論文作者收到過許可使用費,也就是沒收到過錢。根據之前的數據,即便有些論文作者收到過錢,也少得可憐,博士論文著作權人一次性獲得價值400元人民幣的“CNKI網絡數據庫通用檢索閱讀卡”和100元人民幣的現金稿酬;碩士論文著作權人一次性獲得價值300元人民幣的“CNKI網絡數據庫通用檢索閱讀卡”和60元人民幣現金稿酬。其稿酬與知網從論文中賺取的比例嚴重失衡。
據了解,被中國知網收錄的碩士、博士論文,每下載一次,平臺以前就能收取15至25元一本的費用。中國知網這種“低收高賣”模式,讓其盈利頗豐。根據財報數據顯示,中國知網母公司僅2020年的收入就超11億,毛利率高達54%。
“期刊與報紙的文章大抵與高校碩士和博士論文類似,都是期刊和報紙在收稿時就要求作者將轉授權給雜志社和報社,知網再與報社或期刊簽署包含信息網絡傳播權在內的授權協議。”黃武雙認為,知網這樣的稿酬模式實際上是涉嫌利用地位不對等完成的:比如知網借用與期刊社甚至高校之間的不對等地位施加影響,通過利用期刊社與作者之間的不對等地位,獲得作者的授權;通過利用高校與研究生之間的不對等地位,獲得研究生的授權,這也導致許多作者不得不簽版權授權書。
不過,中國知網也在“修正”自己的行為,比如2021年就大幅下調學位論文下載價格。目前,中國知網碩士、博士學位論文下載費用現在分別是7.5元/本、9.5元/本,這與之前15元/本、25元/本的價格相比確實有了較大降幅。
當然,除了版權爭端外,中國知網的學位論文查重服務價格漲幅過高,也曾是一個普遍“槽點”。
正是由于中國知網近些年發展中累積的若干“槽點”,一旦連續遭遇訴訟事件,網友發出“天下苦知網久矣”的感慨,就能引起部分輿論場的“共鳴”,甚至大有“一方有難、八方點贊”之勢。造成今天這種吊詭的輿論場氛圍,是值得中國知網痛定思痛去深刻反思的。
中國知網如何改進商業模式?
中國社會科學院知識產權中心研究員、中國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李明德認為,不能說中國知網二十年都是這么干的,就是沒問題的,要放到法治更加健全的當下去審視問題。我希望更多的學者站出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這也是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敦促中國知網完善其經營理念。而知網的商業模式是需要反思的,未來需要以不同形式獲得作者許可,并向作者支付相應報酬。否則,就很有可能疲于應付一輪又一輪這樣的訴訟。
馮曉青說,未來應當探討和改進中國知網的商業合作模式。這種商業模式構建的基本原則是應當在作者、報刊社以及知網三者之間構建利益平衡機制。“我的建議就是,報刊社和作者的投稿協議中,不應當簡單粗暴地排除作者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和相應的獲得報酬權,而應當約定作品發表以后在知網平臺的利用,根據作品使用的情況分享一定的收益。”
“從數字時代平臺企業的性質來看,作為我國最大的網絡出版平臺企業,中國知網兼具經濟性與公共性特征。其在提供網絡出版、知識檢索等主營業務的同時也應當積極踐行企業社會責任,充分發揮國家知識基礎設施的功能,推動實現全社會知識資源傳播共享與增值利用。”張欣說,就其未來的商業模式而言,首先,建議中國知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修改版權說明并提升注意義務,以合法合規且有效率的方式獲取作者的信息網絡傳播權,降低運營過程中的版權風險。其次,作為頭部數據庫平臺,中國知網應當在合規框架下積極探索其產業鏈條上作者、期刊等多方主體的共贏合作模式,促進內容產業的健康發展。
黃武雙建議,中國知網應該理性地對待論文作者,不要竭澤而漁。要給予論文作者以合理的回報,這樣才能使這種商業模式長久地運行下去。至少應該將銷售收入的40-50%分配給作者,因為現在都是通過網絡方文并下載文章的,其運行成本很低,剩下50%的銷售收入足以維持知網的運行費用和合理的利潤。而且應該以現金的方式支付許可使用費。
“中國知網這樣一個平臺還是很有價值的,也曾經為促進學術傳播做過一定貢獻,未來可以通過改進授權方式、規范操作流程、合理分配利益等方式去解決一些技術性問題。”劉曉春說,當然,市場競爭機制的更多引入、相關部門的積極引導,對中國知網未來的健康發展也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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