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商業銀行拿下券商牌照猜想:混業打造航母級投行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作者:谷楓
從更深層面看,商業銀行混業經營拿下券商牌照的背后是監管希望通過這樣的方式進一步調整融資結構。
商業銀行獲得券商牌照重回市場的視野。
6月27日,一則證監會計劃向商業銀行發放券商牌照的消息,讓市場炸開了鍋。消息稱,證監會或將從幾大商業銀行中選取至少兩家試點設立券商。
證監會也在6月28日回應市場傳聞時表示,發展高質量投資銀行是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資本市場發展決策部署的需要,也是推進和擴大直接融資的重要手段。關于如何推進,有多種路徑選擇,現尚在討論中。但證監會也特別強調不管通過何種方式,都不會對現有行業格局形成大的沖擊。
5年前,監管層已將向銀行發放券商牌照提上日程,但最終因股市異動而擱置。一晃五年,資本市場和金融市場時過境遷,如今重提商業銀行獲取券商牌照又是為何?
上位法限制仍存
盡管市場討論激烈,但商業銀行想直接獲取券商牌照,在法律層面來看仍有障礙。
商業銀行想獲取券商牌照就要符合《商業銀行法》和《證券法》,但兩部金融市場的上位法都明確提出了商業銀行目前暫時不能混業經營。
2015年修訂的《商業銀行法》第四十三條中規定,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托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事實上,這一項要求自1995年《商業銀行法》頒布以來就已經確定,雖然為適應市場和經營環境變化,2003年和2015年《商業銀行法》都經歷了修訂,但上述確立商業銀行分業經營的原則始終未改變。
今年實施的新《證券法》總則第六條也有相關的規定,即證券業和銀行業、信托業、保險業實行分業經營、分業管理,證券公司與銀行、信托、保險業務機構分別設立。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不過,兩部法律相關條款的最后都有“國家另有規定除外”的表述,而市場也都清楚這項補充條款意味著什么。事實上,這項條款為商業銀行獲得券商牌照留有空間,因此市場也猜測如果此次有關商業銀行獲取券商牌照消息準確的話,大概率將是以國務院特許或者授權的形式批準商業銀行獲取牌照。
但這也決定了短期內,尤其是在上位法沒有進一步修訂前,商業銀行大面積獲得券商牌照,混業經營的可能性非常低,商業銀行完全進入證券業的路還很長,尤其是現階段商業銀行入局券商的范圍和規模有多大仍是未知數。
市場諸多觀點都認同,盡管法律層面有障礙,但金融機構混業經營將是國內金融市場發展不可阻擋的趨勢。目前我國已有商業銀行取得了信托、保險等牌照,獲取券商牌照可認為是完成了綜合業務經營的閉環,此次可能推行的試點正是金融混業進一步推進的信號。
不過,業界認為由此前分業經營到混業經營的變化并非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漸進式的變化。
東吳證券非銀金融首席分析師胡翔表示:“從國際金融業發展趨勢的角度來說,混業經營是一個大趨勢。但從分業到混業,從銀行到券商,我們仍然有很長的路要走:制度框架上有待進一步完善;多頭監管框架和統一機制仍需協調和完善,以應對金融混業更加復雜的監管形勢;銀行業和證券業在治理、激勵以及風險文化上的差異需要進一步協調統一。”
合力打造航母級券商
為何選擇在此時進行試點?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在同業內交流后了解到,從業界層面來看,讓商業銀行拿下券商牌照無疑是證監會打造航母級頭部券商的重要嘗試。現任證監會主席易會滿上任以來已多次提出證監會積極推動打造航母級頭部證券公司。
從更深層面看,商業銀行混業經營拿下券商牌照的背后是監管大手希望通過這樣的方式進一步調整融資結構。
廣發證券分析師倪軍認為,不同的融資結構對應金融資源分配由不同類型金融機構主導,主要體現為銀行和券商體量上的不同。信貸資產和金融資產分布差異導致銀行和券商體量上的不同,境內外投行業務模式的區別導致這一差距加大。銀行占主導情況下,繼續推進混業經營是改善融資結構的路徑之一。
具體來看,商業銀行拿下券商牌照對雙方會產生哪些影響,商業銀行的入局是否會顛覆現有券商的業務格局?
事實上,在這則消息出來后,券商業內的反應要遠遠大于銀行業,這一定程度上也能夠反映雙方規模體量的差距。
從數據層面來看也確實如此,根據興業證券團隊梳理,若以簡單財務指標看很難增厚現有銀行業績。以2019年行業收入為例,銀行業實現營業收入近6萬億元,而證券業僅3600億元,即使牌照放開銀行系券商獲得50%現有業務份額,這對銀行營收增厚約2.5%-3.5%。同時,證券業受資本市場周期波動較大,市場低迷期ROE中樞僅6%,平穩期在10%左右;而銀行業盈利能力可以借助撥備有效平滑,ROE普遍可以維持在10%以上。
因此商業銀行拿到券商牌照看重的并不是券商盈利層面,更多是如何能夠將這張牌照結合自身的資源放大。倪軍認為銀行控股券商更應落腳于對目前銀行企業和高凈值客戶的增量需求挖掘,而非對目前不足4000億元證券行業收入的再度“分羹”。
興業研究首席金融行業分析師孔祥認為,券商可以成為銀行在新資產方面的轉換器和領航人。從香港銀行系券商實踐看,相關平臺不僅可以開展海外承銷業務,與海外分行實現聯動,也能通過境內子公司開展PE/VC等股權投資業務,成為母行“投貸聯動”的重要平臺。
而從銀行層面考量,孔祥認為,目前銀行投行業務主要服務銀行間市場債券融資主體,獲得券商牌照有助于補足權益和股權類產品的短板。一方面銀行做媒,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在整合金融產業鏈上仍處于核心位置,通過交易、支付和結算,銀行覆蓋了最多的企業客戶和居民,如銀行可以通過投行服務連接企業,通過資管業務聯系居民;另一方面券商脫媒,權益融資、并購重組、市值管理、股權激勵等都可以成為投行為銀行客戶賦能增值的方向。
胡翔認為,從長期趨勢角度來判斷,銀行系來了,外資也來了,行業的邊界越來越模糊,群雄逐鹿,就得看“真功夫了”,行業的經營者更加急迫地需要思考這樣一個問題:自己的核心競爭力和壁壘到底是什么。
責任編輯:張緣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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