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青鳥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關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激勵對象名單的審核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
證券代碼:002960??????????證券簡稱:青鳥消防???????公告編號:2020-031
青鳥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0年3月8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并于2020年4月22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修訂稿)>的議案》,公司已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關公告。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4號:股權激勵》的相關規定,公司對激勵對象的姓名及職務在公司內部進行了公示,監事會結合公示情況對激勵對象進行了審核,相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公示情況說明
1、公示內容: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姓名及職務;
2、公示時間: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3月19日,在公示期限內,凡對公示的激勵對象或對其信息有異議者,可及時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公司監事會反映。
3、公示方式:通過公司官網進行公示;
4、公示結果:截至2020年3月19日公示期滿,公司監事會未收到任何異議。
二、監事會對激勵對象的審核方式
公司監事會核查了本次擬激勵對象的名單、身份證件、擬激勵對象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擬激勵對象在公司擔任的職務等。
三、監事會審核意見
根據《管理辦法》、《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4號:股權激勵》、《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公司對擬激勵對象名單及職務的公示情況結合監事會的核查結果,監事會發表審核意見如下:
1、列入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人員符合《管理辦法》等文件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符合激勵計劃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
2、激勵對象的基本情況屬實,不存在虛假、故意隱瞞或致人重大誤解之處。
3、激勵對象均為公司公告激勵計劃時在公司任職的高級管理人員、其他重要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及平臺建設核心人員。
4、激勵對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12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2)最近12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3)最近12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者采取市場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
(6)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5、激勵對象中不包括公司監事、獨立董事、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綜上,公司監事會認為,本次列入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均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所規定的條件,其作為本次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合法、有效。
青鳥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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