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經濟網
中國經濟網北京9月20日訊 中國人民銀行網站近日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菏銀罰字〔2019〕2號)顯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澤分行開立、撤銷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未按規定時限向人民銀行備案4戶;開立、撤銷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未按規定時限向人民銀行備案108戶。
中國人民銀行菏澤市中心支行對中國銀行菏澤分行未按照規定時限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賬戶開立、撤銷等資料的違法行為依法處罰,給予警告并處罰款3萬元。
以下為行政處罰原文:
責任編輯:潘翹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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