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銀保監局又出手!四大銀行被罰400多萬,浦發被罰金額最多
中國基金報
7月22日,銀保監會云南監管局連發四張罰單,涉浦發、興業、工行、農發行等4家銀行的分行貸款及融資業務,合計罰沒共計407.3萬元,其中浦發銀行昆明分行領最大罰單,一共被罰沒277.3萬元。
浦發銀行昆明分行被罰沒277萬元
5月份以來,銀保監會各地監管局密集開出罰單持續砸向銀行貸款違規,尤其是貸款違規流入股市、樓市。銀保監會云南監管局細數了浦發銀行昆明分行六大違規事實。
第一, 違規通過存貸易業務進行返利吸存;
第二, 借助第三方網絡借貸平臺,違規吸收存款及收取中間業務費用;
第三, 個人消費貸款流入房市、股市;
第四, 對貸款用途審查監控不力,流動資金貸款回流借款人,挪作他用;
第五, 違規為土地儲備提供融資;
第六, 要求和接受地方政府擔保承諾,通過經營性物業貸款渠道增加地方政府隱性債務。
綜上,浦發銀行昆明分行不僅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規定,還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四條第(三)項規定,該項規定表示,“商業銀行違反規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當手段,吸收存款,發放貸款的,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十萬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十萬元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最終,云南銀保監局最終的處罰決定浦發銀行昆明分行被罰款人民幣270萬元,沒收違法所得7.296萬元,罰沒合計277.296萬元。
浦發銀行繼寧波銀行之后再領270萬完的巨額罰單。據銀保監會官網顯示,寧波銀保監局曾于7月5日發出35張罰單,其中寧波銀行因違反信貸政策、違反房地產行業政策、違規開展存貸業務、員工管理不到位、向監管部門報送的報表不準確等,被罰款人民幣270萬元,并且相關直接責任人受到紀律處分。
監管層重拳整治貸款違規
與浦發銀行昆明分行同日領罰單的還有農發行云南省分行、工商銀行云南省分行、興業銀行昆明分行,三家分行因融資違規或貨款違規一共被罰130萬元。
銀保監會官網顯示,云南銀保監局昨日發出的罰單均為6月26日集中作出的處罰決定,7月22日統一披露,展現的是銀保監會今年推動“鞏固治亂象成果 促進合規建設”工作的階段性成果。
今年5月,銀保監會同時發布2019年銀行機構“鞏固治亂象成果 促進合規建設”工作的通知及工作要點,涉及股權與公司治理、宏觀政策執行、信貸管理、蚊子銀行和交叉金融業務風險異地非持牌機構管理等重點風險處置。
其中,在宏觀政策執行方面,涉及民營及小微企業服務政策、房地產政策、金融扶貧政策等。銀保監會明確列出了房地產行業政策相關的各項違法違規行為,包括表內外資金直接或變相用于土地出讓金融資;未嚴格審查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違規向“四證”不全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提供融資;個人綜合消費貸款、經營性貸款、信用卡透支等資金挪用于購房等。
此次被罰的4家銀行均有涉及亂象的業務違規,均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銀監法》該項規定表示,“銀行業金融機構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的,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具體來看,農發行云南省分行的違規為不符合政府購買服務規定項目提供融資,融資顧問業務收費質價不符;農發行云南省分行因而云南銀保監局被罰款75萬元。
工商銀行云南省分行因個人消費貸款違規流入房市、股市、購買理財產品,被罰款25萬元。
興業銀行昆明分行因貸款用途審查、監控不力,貸款用途不實,以貸轉存、存貸掛鉤,被罰款30萬元。
(來源:中國基金報)
責任編輯:趙子牛
熱門推薦
收起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