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央行數字貨幣要以支付為本

評論:央行數字貨幣要以支付為本
2019年07月10日 02:48 21世紀經濟報道

  原標題:評論丨央行數字貨幣要以支付為本

  在近日舉行的一個學術研討會上,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王信透露,央行從2014年開始就對數字貨幣開展研究工作,現在正組織市場機構進行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發。他還談到,如何應對Libra?大家都會有各種不同的想法,我們可以進行學術上的討論和推演。假如說,我們發行類似Libra的中國版數字貨幣,那它的應用范圍應該是怎么樣的?

  近年來,全球很多央行都在研究中央銀行數字貨幣,即法定數字貨幣。6月中旬Facebook發布加密貨幣項目Libra白皮書,加強了一些央行官員的緊迫感。

  一說到數字貨幣,人們就會想到以比特幣為代表的加密貨幣。實際上,數字貨幣的外延非常廣泛,不只限于加密貨幣,而貨幣數字化的歷史更是遠遠早于比特幣誕生的2009年。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范一飛在一篇文章中指出,M1和M2基于商業銀行賬戶,已實現電子化或數字化,沒有用數字貨幣再次數字化的必要。這就說明了,企業和居民的定期與活期存款,都屬于數字貨幣。由此可以推論,人們在微信、支付寶等電子支付工具中的余額,也是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是相對于紙幣、硬幣等實物貨幣而言,貨幣的數字化就是去現金化,人們在交易中越來越少地用到現金。根據國際清算銀行一份關于央行數字貨幣的報告,可以將數字貨幣分成兩類,一類是以賬戶(account)為基礎,包括銀行存款;一類是以token(這里可以譯為“憑證”)為基礎,加密貨幣即屬于此類。

  貨幣數字化的目的是支付便捷而且成本較低。比特幣等加密貨幣,雖然使用了密碼學、分布式賬本等技術,但由于去中心化的特征,在支付方面并不便捷(比特幣要大約一個小時才能確認一筆交易),而且成本也具有不確定性(幣值波動太大),因此,這些加密貨幣更像是數字資產而不是數字貨幣。中央銀行要推出法定數字貨幣,可以利用密碼學、分布式賬本等技術,但一定要以支付為本,使支付更安全、便捷,不是說技術越先進越好。

  我國央行對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究已經有頗多成果,現在已經明確,央行數字貨幣的功能設定是取代M0(即現金)。這與其他很多央行的目標具有一致性。但各國國情不同,在設計央行數字貨幣時的目標也就有一些差異。

  委內瑞拉在2018年發行了自己的法定數字貨幣——石油幣。委內瑞拉在發行法定數字貨幣方面走在了世界前列,并不是因為他們技術先進,而是因為對抗通貨膨脹和美國封鎖的迫切性。因此,其石油幣的形式是加密數字貨幣,而且宣稱以1桶原油作為實物抵押。還有一些小國家的央行(如馬紹爾群島),為了確立自己法定貨幣的地位,也發行了央行數字貨幣。相比之下,規模較大的經濟體在研發央行數字貨幣方面節奏較慢,因為需求并不迫切。

  當然,一些發達國家也已經有發行央行法定貨幣的計劃,例如瑞典,據報道,瑞典計劃在2019年測試其國家加密貨幣——電子克朗e-Krona。瑞典發行電子克朗的原因是交易中使用現金的比例非常低,因此支持依賴于私人金融部門。由此可見,瑞典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目的,是要減少對私人金融部門的依賴,增強本國支付體系的可靠性。

  我國現金的使用也越來越少,由于信用卡等支付工具的普及,特別是微信、支付寶被廣泛使用,我國貨幣數字化的程度已經非常高。2008年末,我國流通中的現金(M0)余額為3.4萬億元,相當于當年GDP的11%;而2018年末,M0的余額為7.3萬億元,相當于當年GDP的8%。作為比較,2018年12月美國的M0余額相當于當年GDP的7.9%。

  這種支付環境使我國發行法定數字貨幣具有較好的基礎,同時也說明我國目前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迫切性不高,可以更加從容、審慎地推進相關工作。我們首先需要明確,發行法定數字貨幣要實現什么目的。在此基礎上,再確定法定數字貨幣的基本運行框架。(編輯歐陽覓劍)

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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