俏江南創始人張蘭“被判監禁一年”,律師稱已上訴排期等開庭
澎湃新聞見習記者 王啟帆 來源:澎湃新聞
連鎖餐飲品牌俏江南創始人張蘭,被曝因藐視法庭被判監禁一年。
3月13日,多家香港媒體報道稱,俏江南創始人張蘭因未能按香港高院要求,披露其超過50萬元的資產清單,又未能出庭或通過律師答辯,該行為被裁定藐視法庭。香港高院原訴庭法官陳美蘭在3月5日裁定,判張蘭監禁12月,并向原告私募基金CVC支付訴訟費用。
3月13日下午,張蘭之子汪小菲在新浪微博發布張蘭律師聲明稱,“針對香港高等法院原訴法庭之裁決,張蘭女士于2018年4月11日向香港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提出上訴,目前,該案件仍在等待法院的排期開庭,上訴法庭尚未就該案件作出最終裁決。”
澎湃新聞記者查詢了香港高院的裁判記錄發現,香港高院原訴庭法官Mimmie Chan的確于3月5日裁定,判處被告Zhang Lan因藐視法庭,且并未能出庭答辯,而判處Zhang Lan即時監禁12個月。
根據該份裁判書,原告為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GROUP HOLDINGS LIMITED,與3月13日下午張蘭代表律師在聲明中提到的原告CVC控股公司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GROUP HOLDINGS LIMITED相符。因此,可以推斷該裁判書中的被告Zhang Lan為俏江南創始人張蘭。
法官Mimmie Chan在裁判書中指出,“盡管張蘭已收到法院的判決結果,并提前收到開庭審理的通知,但仍在沒有給出任何理由和解釋的情況下,拒絕出庭答辯,因此法院有理由懷疑張蘭是否有意拒絕服從法院的判決。”
張蘭與CVC的紛爭可以從俏江南上市失敗說起。根據央廣網報道,2008年,為了支持門店擴張和尋求上市,張蘭引入了國內風投機構鼎暉資本,并簽署了對賭協議。上市失敗之后,為了支付鼎暉資本退出股份的資金,張蘭不得不與歐洲最大私募股權基金CVC聯姻,以極低價格賤賣股權。
張蘭于2013年12月以逾2.86億美元向CVC出售俏江南82.7%股權,并退出董事會。2015年2月,CVC與張蘭出現矛盾,CVC向中國經濟貿易會尋求仲裁。根據仲裁結果,張蘭不得轉移在港資產,同時香港高院要求張蘭向原告披露價值超過50萬元的資產清單。據香港明報報道,張蘭于2015年3月披露擁有121.8萬美元存款、若干北京房產和兩輛汽車。CVC不滿再度追究,質疑張蘭并未全面披露資產清單。
2017年3月15日,CVC在香港原訴法庭提起訴訟。根據張蘭代表律師聲明,CVC共對張蘭提出5項法庭指控。香港高院于2018年3月14日作出一審裁決,駁回4項指控,保留一項藐視法庭指控。
澎湃新聞記者向張蘭代表律師事務所——段和段律師事務所致電,但并未得到回復。
(本文來自于澎湃新聞)
責任編輯:陳合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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