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蘭怒懟“被判刑”消息:我正賞花 只能淡淡一笑了之
新京報快訊(記者李云琦)3月12日,有媒體報道,俏江南集團創始人、大S婆婆張蘭因藐視法庭被判監禁1年。今日早間8點,張蘭在個人朋友圈發出一張自己的照片并配文表示,“今早正賞花,突收娛樂媒體造謠。我只能淡淡的一笑了知(之)”。
張蘭在個人朋友圈稱,自己白手起家做了中國品牌俏江南,“年納稅上億,為行業培養了二十幾萬的優秀員工,為行業做出了重要貢獻。”并表示,自己的律師正準備起訴造謠媒體。
3月13日,新京報記者致電張蘭代理律師陳若劍,其回應稱,現在沒有辦法透露具體的案情,“還在等待法院的開庭,或者開庭之后有結果出來,我們對這個案子還是比較有信心。”對于張蘭是否存在因藐視法庭被判一年監禁這一問題,陳若劍尚未進行直接回應。
同日,陳若劍公開發表律師聲明表示,2017年3月15日,CVC通過旗下公司在香港高等法院原訴訟法庭提起訴訟,“對張蘭女士提出5項藐視法庭指控”。針對CVC的不實指控,張蘭聘請香港著名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出庭抗辯。香港高等法院原訴法庭于2018年3月14日作出一審裁決,駁回CVC 4項不實指控,僅保留其1項指控。
陳若劍稱,針對香港高等法院原訴法庭之裁決,張蘭已經于2018年4月11日向香港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提出上訴。目前,該案件仍在等待法院的排期開庭,上訴法庭尚未就該案作出最終裁決。張蘭將會向上訴法庭提交新證據,以推翻CVC的該項不實指控。
俏江南2000年成立,多次沖擊上市無果后,張蘭最終選擇與CVC合作。然而雙方“甜蜜”不過一年,便走向決裂,2015年3月,CVC狀告張蘭,并向香港法院申請凍結其資產。
3月13日,張蘭律師陳若劍回應新京報記者表示,現在案件還在審理,根據香港法院的規定,現在沒有辦法來說具體的案情,“香港法院時間拖得較長,我們去年4月份就已經上訴,現在還沒有確定排期時間。我們對這個案子的確有一些非常重要的新的證據,對這個案子還是比較有信心的。對他們的5項指控法院已經駁回了4項,現在留的這一項是最弱的一項(指控)。
新京報快記者 李云琦 編輯 劉曉陽 校對 吳興發
責任編輯:萬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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