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是薪火傳承可資借鑒的好方法
民營企業蓬勃發展,家族企業面臨著一個“交班”,“接班”的大問題。
文 蕭惑之(北京)
革開放40年來,中國的民營企業蓬勃發展,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由弱變強,促進創新,增加就業,改善民生……發揮了重要作用,成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影響中國,影響世界。
家族企業是世界上具有普遍意義的企業形態,舉足輕重,影響世界經濟的發展。前輩企業家奮力打拼積累財富,總希望后繼有人,打造百年老店,薪火傳承,基業長青。新陳代謝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規律,家族企業面臨著一個“交班”和“接班”的大問題。
據悉,美國的家族企業平均生命周期在25年左右,企業開拓者任職時間亦然。當企業的創始人突然“謝世”或自然“謝事”時,往往會出現不盡如人意的地方,業界將這種“企業終結”視為“糟糕的家族企業傳承”。
中國具有濃厚的“家”文化,“血濃于水”,不僅“皇權”世襲,在經濟上更是沿襲了“子承父業”的傳統。至今這種傳承的交接班方式很普遍,甚至是重要途徑,以血緣關系為主導的思維依然成為主流。這種家長式的管理,其優勢是“傳遞信息快”,“決策效率高”,“道德風險小”。
無須諱言,古今中外的家族企業管理也面臨諸多問題,諸如,“家長專制”之一言堂,“裙帶成風”的小圈子,“掌門人”年高不放權,“產權模糊”交班糾結……。業界專家從現代企業制度的視角觀察,為中國家族企業的基因劣勢把脈,主要征候是:一曰“用人唯親”,不放心對外人的使用致使形成“選才瓶頸”,有”武大郎開店”之嫌。二曰“制度缺欠”,決策權掌握在親人手中,位重者“拍腦袋”,無人敢諫言。三曰“短視行為”,缺乏長遠規劃和遠大目標,潛伏著危機暗點。四曰“內部糾纏”,彼此芥蒂,礙于情面,多面合心不和之假象。五曰“家長制度”,居高而戀棧,定于一尊,重經驗而輕科學預見。
當前,我國家族企業面臨著“交接班”的高峰期,如何防范“薪火傳承”中的弊端,完善和建設科學傳承是一個迫在眉睫的新課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不妨借鑒市場經濟成熟的國家和地區一些家族企業實現“百年老店”夢想之經驗和做法。
最理想的家族傳承是“精神和智慧”的傳承,即創業精神和聚財方法;表現為“百年老店”歷久彌新、商道永恒。我國目前的家族企業傳承形式基本有“三種”:“法定繼承”、“遺囑傳承”和“信托傳承”。
“天增歲月人增壽”,第一代企業家正面臨著“交接班”換代的考驗,大多數打下江山的企業老板都希望讓子女接班。這就遇到了一個不可回避的問題,接班的子女是否具有承擔重任的能力;另外,子女是否愿意接班也要打一個很大的問號;還有,多子女的企業家選誰來“掌門”也容易出現糾紛。
面對國是家事的實際狀況,“信托傳承”自然地闖入了家族企業的世界,有識者認為是一種可資借鑒的選擇。“信托傳承”之要點,一是委托人健在時通過遺囑的形式將自己的意愿說得明明白白,受托人準確無誤地執行,體現委托人的意志,且通過避險的手段保證信托財產的相對安全。二是受托人具有專業素質和執行能力,接受“第三方”監督管理的原則可使財產保值增值。三是體現契約精神,受到法律保護,實現信托的目的是避免糾纏和糾紛。簡言之,“信托傳承”即能執行委托人的意圖,又能實現企業穩定經營,還能防范受益人的財產風險。臺商王永慶的“家族基金”和港商李嘉誠的“家族信托”可資參考。
值得關注的是,如果說“我國家族企業傳承信托制度”還處在“小荷才露尖尖角”的狀態,那么,域外的信托機構已然在神州大地做出了較大的業務拓展。業內專家在《中國生產力發展研究報告 2015- 2017》中披露:洋人不僅隱秘地進來了,還放言“中國法律不可信”和“中國信托不會做”等悖論。值得關注的是,“境內一些成功企業越來越多地把長期傳承的希望寄托于境外服務”,這就令人擔憂,財產外移,品牌轉嫁,就業減退;企業發展的控制權日漸西化,仰人鼻息,受制于他國;更有甚者,長期地潛移默化依賴洋人,定然影響后代的“財”、“智”發展。近觀,看似經濟現象,遠望,可能是政治正確與否的問題。治國理政,發展經濟,防患于未然,應該讓中國的信托制度在家族企業中閃亮登場,博得“民”心!
責任編輯:孫劍嵩
熱門推薦
收起24小時滾動播報最新的財經資訊和視頻,更多粉絲福利掃描二維碼關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