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稅總解讀新個稅法:總體平移現行有效優惠 推“個人所得稅”APP
記者 周瀟梟
導讀:程麗華稱,為了確保新稅法順利平穩實施,穩定社會預期,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將總體上平移現行有效的優惠政策,并根據稅法的修改情況對幾項優惠政策作了相應調整和銜接安排,目前正在依法履行相關程序。
各界都在靜候個稅新政的全面落地。
12月22日晚間,國務院公布了個稅專項附加扣除辦法,隨后國家稅務總局公布了一系列操作辦法。至此,2019年1月1日即將實施的個稅新政,扣除標準、操作細則等主要內容均已發布。
12月24日,財政部副部長程麗華和國家稅務總局總審計師劉麗堅出席國新辦發布會,就個稅改革進展、政策背后的考慮等進行介紹。
“2019年1月1日起專項附加扣除實施后,將在普惠性減稅紅利的基礎上,再給納稅人一個更精準的減稅紅包。居民的收入多了,大家的消費意愿、消費能力自然會增強,這對提振市場信心、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都將發揮積極作用。”程麗華表示。
根據配套條件逐步完善
2019年1月1日,個稅綜合制將全面落地。現有稅制下的優惠政策安排,尤其是年終獎的優惠政策是否會延續,是外界關心的話題。
臨近年末,年終獎如何計稅,會影響部分公司年終獎的發放。有公司財務人員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如果新稅制下優惠政策取消,部分公司可能會選擇在2018年年底發放年終獎。
對此,程麗華稱,為了確保新稅法順利平穩實施,穩定社會預期,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將總體上平移現行有效的優惠政策,并根據稅法的修改情況對幾項優惠政策作了相應調整和銜接安排,目前正在依法履行相關程序。
12月22日,國務院公布的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對各項扣除標準作出了明確。大部分扣除項目都是定額扣除,子女教育是1000元/月,繼續教育是400元/月或3600元/年,住房貸款利息是1000元/月、住房租金是1500元/月或1100元/月或800元/月,贍養老人是2000元/月(獨生子女是2000元/月,非獨生子女與兄弟姐妹按2000元/月標準分攤扣除,沒人分攤額度不能超過1000元/月)。大病醫療為據實抵扣,每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自負醫藥費用超過1.5萬元的部分,可在8萬元/年的限額內據實扣除。
12月21日結束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指出,要落實好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增強消費能力等。
“我們將會同稅務總局等相關部門,全力做好各項準備工作,特別是要做好信息系統優化和數據共享工作,通過部門間信息共享交換,讓信息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使納稅人能夠充分、便捷地享受到扣除政策,把好事辦好。”程麗華指出。
據介紹,9月中旬,經布置的各地財稅部門和專員辦,以無方案征求意見的方式,廣泛聽取了各地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和公眾代表的意見。10月上旬,研究形成了《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10月20日-11月4日,征求意見期間共征集了約1.65萬條意見。其間,財稅部門還多次召開座談會,聽取各方意見。
據悉,意見主要集中在兩方面,一為提高扣除標準,二是擴大扣除范圍。“對一些既有利于體現公平合理性、又具備可操作性的意見,我們在《辦法》中作了合理吸收。”程麗華說。
被吸納的意見包括,將技工教育納入了子女教育扣除范圍;將大病醫療支出的扣除范圍由納稅人本人擴大到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并將扣除限額由6萬元提高到8萬元;對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做出明確;適當提高了住房租金的扣除標準等。
程麗華表示,綜合考慮目前征管配套條件等方面的因素,還有一些意見沒有吸收進來。專項附加扣除是一項全新的制度安排,具體情況十分復雜,對稅收征管乃至整個政府管理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客觀地說,在目前征管及配套條件下,制定一個完全公平合理而又可操作的理想方案困難是比較大的。按照循序漸進的原則,我們先建立起基本制度框架,隨著各方面配套條件逐步完善,《辦法》將適時進行調整和完善。
兩個方面重要改變
國家稅務總局總審計師劉麗堅12月24日在吹風會上表示,綜合與分類稅制改革,不僅是中國稅收發展史上的一次重大稅制改革,也是一場征管模式、征管方式的重大變革。
尤其是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大病醫療、贍養老人這六類專項附加扣除,涉及到廣大納稅人的孩子、房子和老人等關切點。
劉麗堅直言,改革力度之大、覆蓋范圍之廣是空前的,各方面都需要適應期、磨合期。
具體而言,這次個稅改革會帶來兩方面重要改變。一是專項附加扣除需要大量個人自行申報。個人要想在領工資時就享受扣除,需要通過扣繳單位來實現,這需要納稅人、扣繳單位和稅務機關相互協作完成。二是支撐新稅制運行的信息系統是第一次投入運行。包括稅務端、扣繳單位端、納稅人手機端和網頁端、外部數據交換,涉及面多、場景復雜,同步在線人數眾多,實際運行中可能會有這樣那樣的問題。
在國新辦現場,劉麗堅還推介了由國家總局開發的“個人所得稅”APP,納稅人可以通過該手機APP輕松填報信息,并完成年度匯算清繳工作。該APP以及各省市稅務局開發的網頁端,將于2018年12月31日正式投入使用。
為了讓納稅人更好適應,在辦稅流程上做了很大簡化。據介紹,在國務院領導下,十多個部門協同建立了信息共享機制,通過信息交換和比對滿足事后核查需要,為簡化納稅人資料報送奠定了基礎。
劉麗堅表示,納稅人要辦理6項專項附加扣除,歸納起來就是三步,一是對條件,二是報信息,三是留資料。
對條件就是將個人情況對照6項專項附加扣除的條件,看是否符合扣除條件,符合幾項。比如子女是否處于受教育階段,老人是否已經達到60歲,在工作的城市有沒有貸款買房或者租房等。
第二步報信息,無論是選擇由扣繳單位發工資時扣除,還是選擇次年自行向稅務機關申報,都僅需要填寫并報送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即可。
劉麗堅介紹,第一次需要填寫完整,便于及時享受;以后月份、年度享受時,就不需要再填了;年末時如果無變化,確認一下就可以了;有變化的,把變化點更改一下就行,手續將大大減化。
對于納稅人提交的各項信息,劉麗堅表示,稅法和專扣辦法已經明確規定,稅務機關和扣繳單位都必須做好信息保密工作,我們有責任保護好納稅人的隱私。
第三是留資料。個稅專項附加扣除辦法中,明確了幾類需要留存資料備查的情況。比如子女在中國境外接受教育,需要留存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留學簽證等相關證明資料備查;住房貸款利息,應當留存住房貸款合同、貸款還款支出憑證備查。
劉麗堅表示,這是因為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在我國是首次實施,各方信息共享需要一個逐步健全完善的過程。相信隨著時間的推移,需要納稅人留存的資料會越來越少。
總體來看,類似房貸合同等需要留存五年備查的資料并不多,留存資料不需要提交,申報時既不需要給稅務機關,也不需要給扣繳單位。
稅務部門將進行事后核驗,“如果部門信息核對不上,我們就會找納稅人核對,希望大家也能夠支持和配合。”
責任編輯:趙子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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