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吳敏
11月30日,一段水滴籌地推“掃樓”拉單的視頻引發社會廣泛關注。視頻中,水滴籌地推人員在沒有核實患者病情、經濟情況等信息的情況下,套用模板,隨意填寫籌款金額,引導患者發起籌款。
一石激起千層浪。視頻曝光后,不但網友紛紛直呼“寒心”、“破壞了大家對公益事業的信任”,水滴籌也被推上了風口浪尖。
隨后,水滴籌連續三次發表公開聲明回應外界的關切,在向愛心公眾表達歉意的同時,承認在管理中存在監管不嚴格的問題。12月5日晚上,水滴籌創始人兼CEO沈鵬發布文章向公眾致歉并表示,如果線下團隊再管不好,將把水滴籌交給相關公益組織。
事實上,以水滴籌為代表的網絡眾籌平臺,是民間慈善近年來的一種新形式。這種“新”,體現在其雖然具有公益性質,但本質上是商業運作模式。沈鵬也強調,公眾對于水滴公司以及水滴籌有些誤解,水滴籌的核心本質是一個免費的互聯網個人大病求助工具,而不是一個慈善公益組織。
那么,公益、慈善與商業利益之間的邊界如何界定,成為值得思考的問題。
京師上海國際總部金融與房地產律師陳雷博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營利組織做公益也要明確區分公益和營利的界限,通過公益來宣傳保險從原則上來說沒有太大問題,但是公益本身的開支詳情應該是公開的,而如果該營利組織通過做公益來盈利,肯定是不合適的。
左手公益,右手生意?
本報記者發現,這些地推人員官方叫“籌款顧問”,工作時卻用一個很公益的名字,叫“志愿者”。公司要求這些“志愿者”每月業績至少35單,每單提成80元到150元,月入過萬,實行績效末位淘汰。因此,水滴籌被質疑是打著公益的旗號,在網上進行愛心籌款,將公益籌款變成一門賺錢的生意。
沈鵬表示,水滴籌是一個非常好的網民健康保險意識的教育場景,借助于水滴籌能夠正確普及進行保險保障的價值和必要性,將適合的產品推薦匹配給不同的消費者。簡而言之就是,水滴公司做健康公益獲得客戶,基于客戶做健康保險領域生意獲得收入。
“在公益實踐過程中,給參與人員發一些小補貼,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發很高的工資、提成的話,那就完全違背公益目的了,也過度消費了捐贈者。在國外,公益的審核是很嚴格的,一些公益信托都會由律師事務所、審計機構去監督其資金用途,一旦出現問題,也會有相應的處罰措施。”陳雷博表示。
對于為何要使用“地推”,水滴籌解釋為,水滴籌組建線下服務團隊的起因,是發現一些年紀偏大、互聯網使用水平較低的患者,在陷入沒錢治病的困境時,還不知道可以通過水滴籌自救。另外,水滴籌方面還向《華夏時報》記者強調,志愿者的“提成”實為公司自有資金支付給線下服務團隊的酬勞,并非來自用戶籌款。
對于籌款去向,水滴籌方面也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籌款人在平臺提現后,平臺還會繼續要求籌款人更新患者的后續治療進展和錢款用途,面向贈與人的舉報通道也仍然保持開通。另外,平臺也在積極與更多醫療機構達成合作,會優先打款到醫療機構,用于患者治療。水滴籌平臺愛心贈與人可通過籌款頁面的動態,實時了解籌款的使用情況。”
盡管沈鵬強調水滴公司的創業初心是“用互聯網科技助推廣大人民群眾有??舍t”,希望為廣大網民提供事前保險保障的同時,也能夠為他們提供患病后的救助。但如此大規模的招募正式和兼職的“籌款顧問”掃樓,還給與如此嚴苛的KPI考核,難免會引起公眾質疑。
而本報記者在水滴籌上看到,一位有車(價值8萬元)、有房(價值約200萬元)且家庭年收入超20萬元的求助者在未變賣房、車的情況下,獲捐了約43萬元。
還有一些未完全經過核驗的籌款項目,卻已開始進行籌款,例如一筆籌款金額為20萬元的水滴籌項目,該求助人宣稱被確診為慢性腎功能不全并癱瘓等,已花費很多錢,萬般無奈通過水滴籌發起籌款,截至目前,該筆籌款已經籌到16000多元,但在了解更多審核信息一欄,卻顯示患者身份證與患者合照、患者診斷證明、收款人與患者關系證明、收款人銀行卡信息等均正在驗證中。
一位相互保險公司人士告訴本報記者,互助平臺人群特別大,不同于保險有保障基金,互助平臺是不能兜底的,而且平臺信息不透明,盈利情況、支出情況等會員不能知曉,監管有很大風險。
“詐捐”犯罪成本低
其實,水滴籌上“詐捐”現象已經成為公開的秘密,并且違法犯罪成本非常低。
11月6日,北京朝陽法院宣判了一起全國首例因網絡個人大病求助引發的糾紛,法院認定籌款發起人莫先生隱瞞名下財產和其他社會救助,違反約定用途將籌集款項挪作他用,構成違約,一審判令莫先生全額返還籌款153136元并支付相應利息。
陳雷博稱,一些本身就不符合捐助條件的人發起捐助,籌了很多錢,如果這個人本身有侵占目的,那么可以告其侵占罪或者詐騙罪,進行適當處罰。
本報記者也在水滴籌籌款頁面“發起人承諾”這一欄看到:“發起人已承諾所提交的文字與圖片資料完全真實,無任何虛構事實及隱瞞真相的情況,如有不實,發起人愿承擔全部法律責任?!?/p>
北京嘉潤律師事務所律師原野也告訴本報記者,主動查詢或搜索符合條件的病人,本身并不違法,向捐款的社會公眾提供的病人信息是否存在虛構內容,是認定詐捐的基本理由。水滴籌向公眾提供的病人信息雖然沒有虛假,但其提供的內容卻存在虛構,且足以影響公眾作出是否捐款的決定,則可能構成詐捐。
但現實是,即使是被實錘了詐捐行為,也不過是被法院判令返還全部籌款和相應利息,并未對其采取其他法律措施,違法犯罪成本十分之低。
朝陽法院望京法庭庭長王敏指出,盡管互聯網個人大病求助已經蓬勃發展,但是相關的法律規范尚處于空白;求助人信息披露范圍不清,責任不實,款項籌集使用亦不公開。眾籌平臺沒有明確準入門檻,平臺自身缺乏第三方監管。
朝陽法院還就此向民政部、水滴籌發送了司法建議。建議民政部指導推進平臺自有資金與網絡籌集資金分賬管理,建立健全第三方托管機制和籌集資金公示制度;同時建議網上大病求助平臺建立與醫療機構的聯動機制,實現資金雙向流轉,強化款項監督使用。
一般而言,公益組織屬于民政局來分管。無奈的是,今年5月份發生德云社相聲演員眾籌事件時,民政部公開回應稱,個人求助不屬于慈善募捐,不在民政部法定監管職責范圍內,但由于(事件)影響到慈善領域秩序規范,下一步,民政部將引導平臺修訂自律公約,針對群眾關切持續完善自律機制,也將動員其他平臺加入自律。
商業模式遭質疑
雖然水滴籌成立僅有三年多,但因其獨特的商業模式備受資本青睞,并迅速建立起了自己的商業版圖。
根據天眼查數據,水滴籌近年籌得兩輪融資,6月披露的10億人民幣C輪融資投資方包括中金資本、凱智資本、高榕資本、元鈦基金、騰訊投資、博裕資本,3月披露的B輪融資投資方有創新工場、IDG資本、藍馳投資等。
2019年,水滴籌連續兩度增資,5月6日,132萬余元注冊資本更新至6000萬,并剛于11月27日將注冊資本變更為1億,實繳資本仍為132萬余元。
一位業內人士向本報記者直言,“互助”的定位使得平臺管理費用不能太高,所以直接盈利較難。而對于發起人的籌款,水滴籌打出的標語也一直是“籌款不收手續費”。
對于水滴籌目前的盈利狀況,水滴籌方面向《華夏時報》記者稱:“作為水滴公司非盈利模塊的一部分,水滴籌從成立以來就一直堅持對籌款用戶免費服務,相當長時間里還以救助金方式幫用戶承擔支付渠道手續費。”
沈鵬也坦言,盡管水滴公司目前還處于虧損狀態,但我們堅持從公司融資款中支付一定比例的資金,用于支持水滴籌業務的運營。
那么,水滴籌究竟是靠什么盈利?
水滴籌官方信息顯示,該平臺累計籌款金額多達200余億元,資金沉淀帶來部分利息。同時,水滴籌以自動跳轉或鏈接的方式將用戶引流至水滴互助或水滴保,引導用戶購買商業保險,實現流量變現。
另外,據水滴互助官方公眾號,水滴互助于2019年3月1日開始收取管理費,管理費為每期分攤互助金總和×8%,這也是一大收入來源。
但業內人士認為,互助平臺的管理費與互助金發放掛鉤,就可能產生道德風險。也就是說,賠得越多平臺提成越多,平臺收入越多,這種計提費用的方式,會造成籌款平臺和捐助者之間的利益沖突,最終損害消費者的權益。
目前,水滴籌所在的水滴公司旗下共有籌款、互助、保險三大業務主線,水滴保險持有保險經紀牌照,于2017年5月份正式上線,其官網顯示,截至2019年6月,平臺已與國內60多家知名保險公司建立了深度合作關系,推出了80余款高性價比保險產品。
責任編輯:王進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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